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5-024),自该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落实相关工作,在做强主业、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健全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5年度行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行动方案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 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一)长输管网方面
在管网安全层面,随着国家能源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天然气消费量的持续增长,油气管道作为连接能源产地与消费市场的关键纽带,其安全运营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当前,油气管道面临着老化、腐蚀、第三方破坏等多重风险挑战,对管道的安全检测、监测及维护提出了更高要求。在项目建设层面,蒲县站改造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吉县—延长跨省输气管道工程、割麦首站扩容项目、黎城压缩机扩容项目已基本完工,管网结构布局进一步优化,管网运行效率和供应保障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管网运行安全工作,全力推进蒲县站增压改造、隰县分输站建设、太原—清徐输气管道续建等重点项目,确保各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建成投运,为公司构建坚实可靠的管网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二)城市燃气方面
2025年,公司深入研究消纳需求,充分依托上载资源优势,统筹布局下游市场,有效降低资源采购成本。同时,公司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区域协同优势,精准抢抓市场机遇,及时优化用户开发与保量增收策略,全年共开发居民用户3万余户。
2026年,公司将在保存量、拓增量方面制定个性化营销方案,理顺量价关系,争取实现销气量的稳步增长;积极联动上下游单位,探索一条联合直供的新路子,保证存量用户不丢失,潜在用户有拓展,燃气市场有巩固;持续开拓低价资源,保障各区域供应体系的稳定和收益增长。
(三)燃气销售方面
2025年,公司加大直接资源采购量,通过“压减高价、扩大低价”策略,有效对冲部分上游价格上涨带来的压力,稳定公司盈利能力与经营效益;公司提前落实采暖季合同,并深化与储气库、接收站的战略合作,筑牢了冬季保供“压舱石”,有效保障供气的稳定与安全,为稳健运行夯实基础;公司积极拓展省外市场,建立客户分级管理体系,构建“五大燃气+省级平台公司+上市公司”三位一体的省外客户资源池,进一步扩大省外销售的“朋友圈”。首次实现在上海、重庆两个天然气交易中心枢纽点竞价交易,切实优化资源配置,构建起多模式、多架构的省外销售体系。公司下属子公司山西华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作为第一批试点的10家托运商之一,连续两轮参与国家管网平衡管理实施细则模拟运行工作,充分体现了燃气行业对公司在托运领域专业能力与市场地位的认可,对省外业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6年,公司将持续压减高价常规气购买量,全力扩大低成本非常规气采购规模,重点对接中海油、中石油煤层气等增量主体。抓住中石油等主力气源价格下调契机,争取非常规气等资源,实现采购成本降低;持续探索对省外单一大型用户直供或联合直供模式,进一步开发新用户,持续扩大省外销售的“中原大化模式”;充分利用上海、重庆两个天然气交易中心的平台优势,进一步完善省外竞价交易模式,确保“南乐枢纽点”资源采暖季省外销售平稳运行;持续依托国家管网,为省外市场开发开辟新通道;及时关注国际LNG现货价格及国家管网集团推出的LNG拼单业务,将管道天然气与零散CNG、LNG有机结合,灵活选择优势气源,从而达到拓宽市场、增加销气量的目标。
(四)液电调峰方面
2025年,依托LNG“产采运销一体化”平台,为9家液化工厂、1家销售公司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2025年底,平台累计注册下游客户72户,创建订单35673个,实现线上销售量76.22万吨、销售额31.03亿元;开设“华新装液”微信小程序累计注册司机2958名,完成车辆认证2133次,支撑装车30989辆、装液65.87万吨,有效提升服务效率。
2026年,公司液化工厂将引入混合冷剂压缩废热回收利用技术,通过高效低阻换热装置回收压缩废热并驱动制冷,利用冷剂二次降温,实现降本增效。同时,借鉴“一厂一策、一机一策”技改路径,针对各液厂气质组分、设备状态,制定差异化提效方案,重点攻关脱酸系统、冷箱防堵、BOG回收与余冷利用等技术瓶颈。公司将继续全面优化LNG“产运销一体化”平台,深化与SCADA系统数据对接,完善线上业务流程形成闭环,增加相关业务审核流程,逐步构建开放、协同的LNG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五)新能源方面
2025年,余热利用项目有序实施,该项目利用热沼液,通过定制换热箱对低温污水进行预热,实现沼液余热二次利用。同时,完成包括提纯变频器改造、增压泵前管道过滤器加装改造、配电室换气强排风扇加装等12项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降本增效、提高能源利用率。顺利完成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实施工作,全年超额完成沼液还田任务,液体肥还田覆盖27个村庄、8.26万亩土地,消纳沼液46万吨,实现生物质能补链延链。
2026年,公司将继续加快推进沼液余热回收利用工程,通过回收沼液等工艺流体中的低温余热,用于预热进料或供暖系统,降低外部热源消耗,实现能源的二次高效利用,全面提升能源转换环节效率。采用CSTR与USR联合发酵工艺,推进应县项目扩产增容技术改造,解决现有沼液缺口问题以及工艺“短流”与效率低下问题,通过加大牧场的有机污水接纳能力,提升牧场对公司处理污水的依赖度,公司合理增收污水消纳处理费获取稳定营收,进一步巩固合作,全面提升能源转换环节效率,创造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权益
2025年,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实现盈利。同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公司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公司将努力提升经营业绩,力争实现扭亏为盈,在保证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需求的前提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平衡稳定可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积极推动投资者回报工作,建立长期稳定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提升公司长期投资价值。
三、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2025年,公司将研发经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行专款专用,重点投向自动化管网建设、管道安全评估算法优化等前沿领域。深化与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太原理工大学等高校产学研合作,承担并完成山西省科技厅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燃气气质分析、管网安全运行等领域实现技术突破,逐步完善技术路线图与跟踪管理机制。依托煤与煤层气共采全国重点实验室分实验室等载体,开展管道沉降机理等研究。已有多个科研项目顺利通过验收,取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行业话语权稳步提升。
在新能源领域,公司积极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与交流,与山西大学等高校合作,共同申报并获批“山西省生物固碳工程研究中心”,此次认定标志着公司在“生物固碳”领域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能力获得省级层面的权威认可,实现了由企业内部研发平台向省级高能级创新平台的跃升。2025年3月,公司完成《沼气CO2微藻养殖的高效固碳减排关键技术开发与工程示范》结题验收。在此基础上,立项《微藻户外开放式培养技术研究》,并于2025年8月完成户外跑道池建设,启动规模化养殖。目前,已实现从实验室到户外大池的工艺衔接,藻体生长态势良好,为2026年优化养殖模型、提升经济效益奠定了基础。
2026年,公司在长输管网领域将结合采空区治理、水害防护等实践经验,参与修订省级地方标准,完善煤矿采空区输气管道安全管理技术规范。探索开展管道沉降防治、智能阴保系统优化等课题研究,力争形成技术成果,提升行业影响力。
在新能源领域,为延伸生物质能源产业链,以应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核心,联合山西大学组建山西省生物固碳工程研究中心,围绕“低碳转型、循环利用、高效固碳、技术创新”,致力于将畜禽粪污处理与生物固碳深度融合。一方面是重点推进“奶牛粪污厌氧发酵沼液施用技术规范”课题,通过全链条技术创新与标准化研究,在应县建立一套安全、高效、可复制的“沼气发酵-沼液还田”循环农业模式,实现废弃物资源化与农业绿色生产。另一方面,利用优势藻种建立规模化开放养殖体系,通过分析藻产品的成分变化优化采收工艺;同时,监测养殖循环用水的水质变化,探索废水处理方式,形成微藻固碳与资源化利用的闭环技术路径。
四、提高信披质量,优化投资者关系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优化信息披露质量,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2025年,公司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47份,并发布了上市以来首份《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详细披露了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及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实践与成果,展现出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坚定决心;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的沟通,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组织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此外,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与投资机构日常交流等多种渠道,及时解答投资者关注问题,积极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优化信息披露质量,不断丰富信息披露形式,更加高效精准地向投资者传递公司信息,便于广大投资者全方位理解公司经营状况。同时,持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继续利用好咨询电话、电子邮箱、上证e互动等多个渠道,及时有效回答投资者的问题,借助业绩说明会和集体接待日,及时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传递价值。公司将持续提升ESG治理体系建设,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贯穿于决策管理和业务运营的全流程,致力于在能源革命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强化公司治理,提高治理水平
2025年,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完善内部治理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构建以股东会、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决策体系,形成了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科学决策的法人治理结构。2025年,公司共召开股东会3次,共审议通过议案22项;召开董事会8次,共审议通过议案49项;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通过议案5项;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审议通过议案31项;召开提名委员会2次,审议通过议案4项;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议案2项;召开战略委员会1次,审议通过议案1项;召开监事会4次,审议通过议案13项;有效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作用,提高董事会的治理能力。
2025年,公司紧密围绕监管政策动态变化与经营发展实际需求,持续优化内部治理制度。全面梳理并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累计制定及修订内部制度153项,确保公司治理有章可循、规范运作。2025年,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监事会改革,其相关职责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履行。通过这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增强了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等关键领域的监督与专业赋能,全面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2026年,公司将持续关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不断强化精细管理,持续完善内部制度建设。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5年,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责任担当与风险防控,保持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及时传递合规与履职要求。积极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等监管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实现“关键少数”培训全覆盖,切实提升“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助力公司稳健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
2026年,公司将持续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向“关键少数”传递最新监管要求,积极组织董事、高管人员等“关键少数”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等机构举办的相关培训,持续强化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其合规意识及履职能力。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规划,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规划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该方案在未来实施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0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晓武先生提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在山西示范区中心街6号西座四楼8号会议室召开。此次会议的通知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会议由副董事长聂银杉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1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李端生);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刘贺群);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3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姚其志);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4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王晓燕);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5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杨建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分别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作述职报告。
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王炜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贾晨菲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炜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征询相关股东意见,认为王炜刚先生具备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且其本人同意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同意提名王炜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王炜刚先生简历如下:
王炜刚,男,49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学士,会计师。历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昌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太原市廉顺交通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国新矿产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山西中发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总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物流业务部副部长、部长,山西远东实业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洪鑫煤炭有限公司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副总经理。现任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专职副书记,山西华新煤焦销售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王炜刚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炜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并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6-01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议案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6-012)。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6-013)。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6-014)。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9.1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
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刘联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二);
关联董事聂银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三);
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兰旭先生、刘联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4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四)。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6-015)。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建设发展的需要,现需向金融机构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福费廷、票据贴现、保理、国内保函、供应链(线上/平台保理)、融资租赁等综合授信业务。贷款期限及利率以贷款时同金融机构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申请的融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此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十二:审查讨论《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讨论。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了审查讨论,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2026-016)。
关联董事聂银杉先生、张帆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案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修订<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公司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5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降低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资成本,保障融资工作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各级子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425.00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尚在合同有效期内的上一年度担保,本次实际未新增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子公司对外担保提供的预计额度,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的担保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允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二) 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山西华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临汾市城燃天然气有限公司、
山西普华燃气有限公司均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额度仅为公司预计总额,实际担保发生时,公司将按股东会授权签署担保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筹措资金,满足生产发展需要。公司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分析,为超出股权比例的公司提供的担保要求被担保方提供相应金额的资产抵押及对方股东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所提供的担保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董事会意见: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4,250,000.00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9,250,000.00元,分别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44%和2.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17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摘要来自于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议题的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全文。
2、本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节 报告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可持续发展治理体系
(1)是否设置负责管理、监督可持续发展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的治理机构:√是,该治理机构名称为:董事会秘书-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可持续发展工作联络专员。□否
(2)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信息内部报告机制:√是,报告方式及频率为总部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各单位负责ESG工作落地执行,定期向董事会秘书汇报;董事会秘书统筹公司ESG整体工作,对ESG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与决策,每年审议一次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否
(3)是否建立可持续发展监督机制,如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等:√是,相关制度或措施为公司已将相关制度与措施汇编形成内部控制制度手册,管理体系全面覆盖公司治理、能源利用、污染物与废弃物管控、客户服务质量、供应链安全、数据安全与客户隐私保护、员工及生产安全等核心ESG议题。通过明确各层级及部门职责,公司确保ESG管理活动规范有序、标准统一,有力保障ESG管理目标落地实施。□否
3、利益相关方沟通
公司是否通过访谈、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利益相关方沟通并披露:√是□否
4、双重重要性评估结果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6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6年度经营目标与管理实际,为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业绩导向,规范薪酬分配,保障上市公司治理合规,制定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现有任职岗位领取薪酬,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根据任职时间,在公司按照每年8万元计算领取独立董事津贴。
2、非独立董事不领取津贴,按其在公司所担任的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
(四)薪酬支付与管理
董事按公司年度薪酬方案与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薪酬实际发放金额原则上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以年度薪酬标准为基础根据经营业绩确定最终发放金额;薪酬发放时间与方式按公司内部薪酬制度执行,津贴与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及社保等费用后发放剩余部分;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与绩效计算并发放薪酬。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追溯重述,或董事因违反义务造成公司损失、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对董事绩效薪和任期薪重新考核,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并可视情节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绩效薪和任期薪,全额或部分追回已发放绩效薪和任期薪。
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结构为工资性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等。工资性报酬结构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其中绩效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薪与绩效薪总额的50%。保险福利待遇为法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
基薪反映对高级管理人员基本劳动价值的回报,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确定,基薪不超总额的40%。
公司总经理基薪标准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倍数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薪标准一般按照总经理基薪标准的0.85倍确定,工作业绩突出者可适当增加到0.9倍。
绩效薪是年度整体绩效收入,根据公司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和个人履职过程的绩效评价情况综合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根据公司业绩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确定考核标准和奖励额度。
任期薪是依据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对高级管理人员所作贡献而计付的奖励性工资。任期薪标准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确定。
(四)绩效考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考核,绩效考核评价分为半年度综合考核、年度综合考核与任期考核,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的确定与支付以考核结果为重要依据;公司每半年结束后结合半年度经营业绩与个人履职情况开展预考核,以公历年为周期进行年度综合考核,任职不足一年的按实际任职时间至当年年末计算考核期。
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由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经营管理部及相关部门依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与高管分管工作提出,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最终以审定指标为准,若经营环境发生变化,委员会可对考核指标予以适当调整。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指标以本年度签订的经营业绩责任书为准。
(五)薪酬支付与管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薪按月支付,与员工发薪时间一致;绩效薪实行“月度预发、半年度预考核兑现、年末清算”,每月预发不超过基薪50%,半年度预兑现不超过总经理绩效薪80%;任期薪在任期届满后分三年按4:3:3逐年兑现,绩效薪需在年报披露与经审计绩效评价后支付。
除国家及省级规定奖励外,高管不得领取其他政府奖金与实物奖励。若出现安全生产问责、重大失误、违规领薪、财务造假、国有资产损失、违纪违法等情形,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薪与任期薪。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聂银杉先生、张帆先生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3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6年4月22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在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刘志红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振星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林盛宇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没有不良记录,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况。
3、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7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22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50万元,审计费用系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28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5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审计报酬为人民币225万元,聘期1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50万元,聘期1年。费用合计人民币275万元。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和审计工作量,202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2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共计人民币275万元。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7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1,156,941.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5,088,748.08元,减提取的盈余公积2,115,694.10元,减应付的永续债利息22,240,000.00元,截止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81,889,995.01元。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4,512,594.92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并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可持续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维护股东长远利益,公司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一)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紧紧围绕长输管网、城市燃气、燃气销售、液电调峰、新能源五大业务板块,做实、做优燃气主业,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持之以恒地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寻求燃气产业发展新亮点。
(二)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5,360,674,174.5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4,512,594.92元。未来公司作为落实山西省管网“一张网”战略部署的重要主体,推进区域管网互联互通、深化市场攻坚、民生保供的任务仍然艰巨,公司需统筹安排资金投入、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以夯实发展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4,512,594.92元,未达到分红的条件。同时,也是公司根据经营现状及对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计划、现金流水平、债务状况等因素,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状况做出的合理安排。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项目投资等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历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始终将广大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积极以现金分红的形式回馈投资者,公司2023年至2025年累计现金分红199,809,149.92元。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