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305 公司简称:旭升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根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55,708,556股,扣减回购专户股数9,406,338股后以1,146,302,218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的现金红利为183,408,354.88元(含税)。如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据S&P Global Mobility数据显示,2025年全球轻型汽车销量约为9,170万辆,同比增长约4%,首次恢复至2019年外部宏观环境变化前水平,全球汽车市场整体延续恢复性增长态势。
新能源汽车方面,国际能源署(IEA)在《Global EV Outlook 2025》中预计,2025年全球电动汽车销量将超过2,000万辆,占全球汽车销量比重将超过25%,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渗透率持续提升。
中国市场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数据,2025年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453.1万辆和3,440.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4%和9.4%,产销量再创历史新高,连续17年稳居全球第一,且连续三年保持在3,000万辆以上规模。
其中,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027.0万辆和3,010.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2%和9.2%,首次双双突破3,000万辆,乘用车市场继续发挥行业增长的核心支撑作用。
新能源汽车方面,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662.6万辆和1,649.0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9.0%和28.2%,产销规模再创新高,连续11年位居全球第一;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汽车新车总销量的47.9%,较上年提升7个百分点,单从乘用车市场看,国内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已接近60%。与此同时,2025年我国汽车出口达到709.8万辆,同比增长21.1%,在复杂外部环境下仍保持较强韧性,反映出中国汽车产业国际竞争力与全球化拓展能力持续增强。
总体来看,在“两新”政策加力扩围、产品供给持续丰富、技术迭代不断加快以及产业链协同升级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我国汽车产业在2025年实现了规模增长、结构优化与质量提升并进,新能源化、智能化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深化,为上游材料企业及汽车零部件企业带来了持续的市场机遇。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扩张的同时,用户侧储能与户用储能市场亦保持较快发展。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数据显示,2025年美国新增储能58GWh,其中住宅储能新增3.1GWh,同比增长51%。SolarPower Europe数据显示,2025年欧盟新增电池储能27.1GWh,同比增长45%,累计装机规模达到77.3GWh,欧洲电池储能市场继续刷新历史纪录。储能业务商业化能力进一步增强。从代表性产品的应用场景看,户用储能已不再局限于传统备电功能,而是加快向家庭能源管理、分布式光储协同及虚拟电厂参与等综合应用延伸,行业正逐步形成“终端用能优化+电网协同服务”并行发展的新格局。
与此同时,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感知决策及运动控制等相关技术持续演进,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加快发展,行业关注度持续提升。2025年,具身智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被纳入未来产业培育方向,产业政策导向进一步明确。工信系统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5年底,国内人形机器人整机企业数量已超过140家,发布的人形机器人产品超过330款,产业生态持续完善。与此同时,工信部人形机器人与具身智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25年成立,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应用层面,具身智能机器人正逐步由技术验证向工业制造、仓储物流、商业服务、医疗康养等场景延伸,产业化进程持续推进。根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相关研究,到2030年我国具身智能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000亿元,2035年有望突破1万亿元。总体来看,在政策支持、技术进步、标准完善及场景拓展等多重因素推动下,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有望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并为上游材料、核心零部件及精密制造企业带来新的市场机遇。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轻量化铝合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并专注于为客户提供轻量化系统解决方案。近年来,随着下游轻量化应用场景持续拓展,公司积极推进业务延伸和战略升级,逐步形成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业务为基本盘、以储能业务为第二增长曲线、以具身智能轻量化业务为重点培育方向的业务布局。公司在材料研究、工艺布局、自动化产线设计等方面拥有核心竞争能力,并与下游产业众多优质顶尖客户保持深度合作,目前已成为国内新能源轻量化领域的标杆企业,具有领先的行业地位。
公司产品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示例如下:
公司产品在储能领域的应用示例如下:
公司产品在具身智能领域的应用示例如下:
(二)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全部采用直销的模式。公司的客户多为全球知名整车企业或一级供应商。客户对下游供应商通常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模式,公司需经过严苛的评审以进入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体系。公司的产品均为非标准化产品,公司会根据客户的产品设计需求进行定制化的同步开发,在通过客户的定点并取得销售订单后,公司依据订单组织采购和生产,并完成产品的交付。
2、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铝锭(包括原铝铝锭和合金铝锭),市场供应充足。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方式,根据客户订单及生产经营计划,采用持续分批的形式向供应商采购。公司与具有一定规模和经济实力的合金铝供应商已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生产模式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针对不同客户不同定制化的产品采用多品种小批量或单品种大批量的生产方式进行组织生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9,584,218.57元,较去年同期增加0.93%;利润总额为412,348,768.8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5,124,181.04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2.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8,533,303.70元,较去年同期减少11.03%。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6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外汇套期保值情况概述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控制公司财务费用波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2、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规模及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期限
有效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5、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对方
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
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参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人员均已充分理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特点及风险,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金融机构出现倒闭、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3、内部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不足而造成风险。
五、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保密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度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7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实施延期项目的名称及情况: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
● 本次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4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28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280,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833.9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66.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20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895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41,606.84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1,606.84万元(含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3,107.39万元)。 (二)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的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下列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始终按照募投项目总体规划审慎统筹资金使用,但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项目投入进度有所放缓,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公司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管理、高效利用募集资金,不盲目追求资金使用进度,重点聚焦项目质量与实际成效,切实防范投资风险。故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保荐人认为:旭升集团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基于公司实际建设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4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的规定,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764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80,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募集资金28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280,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不含税)人民币833.9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9,166.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6月20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中汇会验[2024]8953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上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其中包括公司以自筹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45,907.14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6月25日,公司、旭升汽车精密技术(湖州)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5年9月,公司、旭升香港国际有限公司及旭升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9月,为规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5年10月,公司、旭升墨西哥制造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因上述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碶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碶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大碶支行无签署协议的权限,因此涉及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由具有管辖权限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分行代为签署。
[注2]合计金额美元部分按202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5,966.83万元。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 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10,000万元。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7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5年7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含10亿元,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末余额10.00亿元。
5、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 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公司就“汽车轻量化结构件绿色制造项目”新增实施主体XUSHENG(HK)TRADELIMITED(旭升香港贸易有限公司)、XUSHENG MEXICO S DE RL DE CV(旭升墨西哥制造有限公司)、新增实施地点“ VIALIDAD ACCESO HUERTA 758 ENTRE BLVD.CESAR CANTU BENAVIDES YACCESO HUERTA C.P.25304”, 并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6年6月调整至2027年6月。除上述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延期外,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等均不存在变化。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旭升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旭升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人对旭升集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9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现将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如下:
一、 主业经营韧性持续增强,新兴赛道培育取得积极进展
公司围绕铝合金轻量化主航道,持续夯实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主业竞争优势,并同步推进储能、人形机器人等新兴业务布局,逐步形成“主业稳盘+新业务突破”的多元协同发展格局。面对行业竞争加剧、部分传统项目生命周期切换以及客户结构调整等因素,公司凭借较强的产品拓展能力、客户粘性和工艺协同优势,推动主业经营稳步前进,业务韧性进一步彰显。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约44.50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12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5亿元。
新能源汽车业务方面,公司围绕电驱动系统壳体、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底盘及车身结构件、电池系统相关产品等重点领域持续深耕,依托压铸、锻造、挤压、集成、精密机加工等多工艺协同能力,不断丰富产品矩阵,提升系统化、模块化供货能力,进一步增强了对核心客户多平台、多车型的配套深度。公司持续推进产品迭代和客户结构优化,在巩固原有优势产品份额的同时,围绕海内外重点客户的新平台、新车型和增量项目积极争取定点,为后续业务释放奠定了良好基础。
储能业务方面,公司紧跟全球能源转型及储能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围绕储能系统轻量化、结构集成化和散热效率提升的方向,持续拓展储能结构件产品布局。当前,储能应用已由早期的单一备电需求,逐步延伸至家庭能源管理、工商业削峰填谷及大型电站配套等多元场景,对箱体类及结构件产品的强度、精度、散热性、耐腐蚀性和批量一致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与传统钣金、钢制箱体相比,压铸铝合金产品在轻量化、高导热性、一体化成形、零部件集成度及规模化制造效率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有助于提升储能系统整体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全生命周期使用表现。依托公司在轻量化材料、复杂模具、压铸成形、精密加工及质量控制方面的制造基础,公司已将相关能力逐步延伸至储能领域,持续开发并量产储能电池外壳、散热模块外壳、结构支架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储能相关产品在重点客户项目中的应用范围持续扩大,业务规模进一步提升,已成为公司培育第二增长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约5.70亿元,同比增长约96.47%,呈现爆发态势。
人形机器人业务方面,公司基于在铝镁合金特殊材料研发、产品结构设计与仿真、半固态注射等众多成型及精密加工领域的技术能力,已成功开发适配机器人的高强度、高导热、抗蠕变、轻量化等要求的零部件,涉及执行器壳体、躯干结构件、胸腔类零部件等。报告期内,公司机器人业务在客户开拓、产品研发、客户验证、样件交付和小批量生产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随着下游产业化进程持续推进,公司有望依托先发研发优势和制造能力积累,逐步打开新的成长空间。
二、 海外产能建设与全球化布局有序推进,国际化运营能力持续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推进全球化发展战略,围绕客户全球配套需求,持续完善海外制造和服务网络,全球产能布局取得阶段性进展。墨西哥生产基地,部分产线已正式投产,整体处于爬坡阶段,北美主要客户的排产需求充足,订单执行顺利,为产能释放提供了稳定基础;运营端,良率和效率正在稳步提升,本地化采购比例也在逐步提高,有助于后续进一步降低成本、改善交付周期。作为公司首个海外制造基地,墨西哥工厂将重点服务北美市场客户需求,并承接部分新能源汽车及储能相关产品产能,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本地化配套能力、响应速度和供应链稳定性。
与此同时,公司泰国基地已于2025年7月正式动工,正在积极推进建设与工艺导入进度。继续围绕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铝镁合金智能机械零部件以及机器人相关产品等方向进行前瞻布局。泰国基地将作为公司拓展东南亚市场、提升全球交付灵活性和增强区域协同能力的重要支点,为公司后续国际化产能布局拓展和多元业务拓展提供有力支撑。
随着海外基地逐步推进,公司“国内+北美+东南亚”的全球化产能布局雏形进一步显现。公司将继续围绕客户资源、供应链协同、成本优化和本地交付能力建设,持续完善全球化经营体系,增强抗风险能力与国际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由国内领先的轻量化零部件企业向全球化轻量化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快迈进。
三、重视投资者回报,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
1、利润分配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结合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制定了科学、合理、稳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0元(含税),共计派发3.62亿元,已于2025年6月18日实施完毕。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9,406,338股后以1,146,302,218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亿元(含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7.60亿元,现金分红比例152.48%。
公司始终履行为股东创造价值、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的责任与义务,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及未来发展的前提下,为投资者创造更多价值,维护广大股东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
2、回购股份及员工持股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公司于2025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截至2025年8月6日,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40.63万股,支付资金总额人民币11,949.5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2025年1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不超过750人,持有股数上限490万股,授予价格为7.06元/股。2026年1月23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公司股票非交易过户至“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7.06元/股,过户股份数量为490万股,实际参加本次持股计划的总人数671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现将与公司业绩考核挂钩,为营收和利润增长提供了明确的驱动和目标,推动公司战略向“长期主义”转变。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 “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公司累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96份。截至2025年度,凭借卓越的工作表现,公司已连续七年信息披露考核获评最高等级“A”类,充分体现了监管机构对公司治理及透明度的高度认可,有力维护了公司公开、透明的资本市场形象。
公司持续推进多层次、多平台投资者交流渠道的构建,及时将公司经营情况和资讯更多维度传递给投资者,持续通过业绩说明会、机构解答会、上证e互动平台、现场调研、公共邮箱、投资者热线、参加机构非路演等多种形式,与投资者等市场主体进行信披范围内的友好沟通,有效保障股东等相关方的知情权。2025年度,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3次,重大事项解读会3次,回复e互动40余次,投资者参与热情强烈,反馈良好。
五、坚持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规范公司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工作,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5年度,公司完成监事会取消工作,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组织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29项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机制。
公司紧扣最新法规与监管导向,融汇全球宏观趋势、行业特性、竞争格局及企业自身战略,围绕合规要点、监管案例、产业演进、市值管理、新质生产力等议题,积极组织核心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参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和宁波上市公司协会等权威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研讨会,提升“关键少数”履职能力,强化“关键少数”的合规意识,持续拓展培训的纵深与覆盖面。
2026年,公司将继续积极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评估落实情况,具体规划如下:
一、 聚焦主营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于2025年底筹划实际控制人变更事项,并于2026年4月1日完成,公司的主营业务与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战略布局高度协同,依托强大的资金支撑和产业支撑,将在新能源汽车、储能、具身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开展强强合作,共同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 聚焦“关键少数”责任,强化履职效能
公司将持续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履职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规范运作理念深入落实。通过专题培训、监管政策解读、案例分享等方式,督促“关键少数”持续学习证券市场法律法规及行业法
规,提升规范履职能力,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审慎稳健。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等治理措施引导经营层围绕主营业务提质增效,推动战略执行与经营目标深度协同,探索与长期发展相匹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长期价值稳步提升。
三、 提升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将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坚持以股东中长期利益为核心导向,积极构建稳健可持续的投资者回报机制,将发展成果持续转化为股东的实际收益,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赢得资本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与股东的双向赋能、构建健康的投资生态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 加强投资者交流渠道,提升公司透明度
依法依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丰富披露内容、提升披露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ESG信息披露,强化披露质量管控。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双方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大品牌传播力度,提升资本市场沟通质效,及时回应资本市场关切,强化市值管理,积极展示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本次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到行业发展、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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