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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2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董事长徐旭东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5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进行了分析和阐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总经理对2025年度经营成果进行总结并提交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72,499,181.87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55,708,55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9,406,338股后以1,146,302,2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408,354.88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彭力明、李圭峰、王伟良分别提交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三位独立董事提交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核。因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因利益相关,公司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认为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制定合理,结合了所处行业、地区的水平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其年度履职表现,对本议案表示认可。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关联董事徐旭东、徐曦东、陈兴方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机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了统计并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获全票通过。

  关联董事徐旭东、陈兴方、徐曦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4)。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玖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带来的不良影响,拟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总额不超过8,000万美元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实施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与投入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使用金额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件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7年6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并由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于谨慎性原则,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7票回避。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愿景与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编制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落实情况及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该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方案及相关决策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授权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上述管理制度中,《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授权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37.93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2.4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595.50万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2)。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1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72,499,181.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55,708,556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9,406,338股后以1,146,302,218股为基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3,408,354.88 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2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已实施股份回购所支付的现金视同现金红利,2025年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19,495,254.84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02,903,609.72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2.96%。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本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8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全体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责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的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分项责任限额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认的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公司董责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保险公司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商榷、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责险保险合同期满前或期满时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上述授权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的上述授权即时生效。

  三、审议程序

  该议案已提交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于谨慎性原则,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作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公司全体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公司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3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徐旭东先生、陈兴方女士、徐曦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最终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定价公允,符合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预计2026年公司拟将与控股股东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工控集团”)合并范围内控股公司广东鸿邦金属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邦铝业”)、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宝压缩机”)、广州威拓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拓集团”)及广州工控集团其他合并范围内控股公司、科佳(浙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科佳(长兴)模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佳(浙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1,100万元。公司拟发生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按照《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公司合理预计了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广东鸿邦金属铝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广州万宝集团压缩机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两年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广州威拓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两年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科佳(浙江)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最近两年财务会计信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六)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履约能力强,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风险较低。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合并范围内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科佳(浙江)及广州工控下属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商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双方将秉持诚信、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并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将在协议签订时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州工控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为世界500强,旗下拥有众多汽车零部件集群产业,通过产业链一体化协同,联动内外产业资源优势,助推公司进一步提升综合发展能力。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保荐人对旭升集团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5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玖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不限,可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0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修订了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上述管理制度中,《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授权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相关管理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1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5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737.93万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2.43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595.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2025 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测试,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42.4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使用的可变现净值,是根据相应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经测试,公司 2025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95.5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共计提减值准备3,737.93万元,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737.9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的意见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后公司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32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3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3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一楼101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3日

  至2026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4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公司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徐旭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出示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参会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之后将不再办理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3、 登记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

  4、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17时。

  六、 其他事项

  1、公司鼓励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投票表决。

  2、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4-55223689  传真:0574-55841808

  邮箱:xsgf@nbxus.com

  4、联系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沿山河南路68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806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23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如下: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目前经济环境、所处行业及经营业绩等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制定依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适用期限

  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具体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专职董事长以及在公司兼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原则上不领取董事津贴。具体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2)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当年经营业绩、工作绩效等确定并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五)其他事项

  1、公司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考核情况核算发放薪酬。    3、除特别说明外,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终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终止。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关于确认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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