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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关于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3年7月2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全部3名股东签署《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3年1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3]1545号文《关于核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批准,同意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集团”)发行201,879,760股股份、向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展房地产”)发行96,981,453股股份、向山西田森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森物流”)发行96,981,453股股份购买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地产及田森物流合计持有的天然气公司100%股权;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3年12月16日,各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2013年12月20日,天然气公司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其100%的股权过户至公司名下。2013年12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98号《验资报告》。2013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实际配套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14年1月1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00元,扣除非公开发行费用14,150,943.40元后,剩余募集资金净额465,849,056.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39号《验资报告》。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募集资金净额465,849,056.60元作为资本金,于2014年1月22日全部注入到天然气公司,该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晋报字(2014)第1000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0月30日《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7,65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5,21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人民币18,739,500.00元,实际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6,470,5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801,886.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668,613.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2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2日《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93,330,434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1,989,997.3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人民币8,000,000.00元,实际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03,989,997.3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944,041.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045,95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第000115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关于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天然气公司、发行保荐机构海际大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后因持续督导机构变更,天然气公司、新的持续督导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天然气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发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天然气公司和中金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长风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天然气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山西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层气公司”)、中金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发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与浦发银行太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天然气公司、天然气公司子公司煤层气公司、山西国新中昊盛天然气有限公司及中德证券与浦发银行太原南内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规定的情形。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5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5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2: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5年12月31日余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3: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三)》。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自2013年7月13日起至2014年2月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509号),公司已投资8,736.20万元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8,736.20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止2015年12月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26号),公司已投资91,000.00万元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公司于2015年12月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91,000.00万元。本次置换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3,0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计划于2014年9月12日实施,截至2015年8月13日止,上述款项已经归还。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借支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计划于2015年8月20日实施,截至2016年8月15日止,上述款项已经归还。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节余资金及利息17,552.29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公司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节余资金及利息4,258.9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德证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表1:

  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注5:根据山西省“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燃气管网互联互通,形成“全省一张网”格局,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的项目互联互通,无法单独计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附表2: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附表3:

  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三)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偿还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专项应付款,天然气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偿还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957.04万元。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B股         公告编号:2026-014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10日,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届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相关议案。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华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需对部分议案回避表决。

  (二) 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2026年度,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拟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110,924.76万元。

  1、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刘联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二);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聂银杉先生已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三);

  单位:万元

  

  上述议案关联董事李晓武先生、兰旭先生、刘联涛先生已回避表决。

  4、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四)。

  单位:万元

  

  注:以上尾数差异,均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正常业务往来,公司已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遵照政府指导价及市场化的原则,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均建立在公平、公允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而产生;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对关联方无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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