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6-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66.6667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5.9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580,096.53元。前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12日到账,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验资报告》(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次延期的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7年4月,将“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6年4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尚节能: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情况
(一)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之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23,808.39万元,本项目拟购置土地自建生产厂房,投资建设智能化幕墙生产线,提高单元式幕墙、构件式幕墙和金属门窗的产能。截至2025年12月31日,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已投入0元。
(二)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原因
公司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公共建筑的幕墙装饰领域,项目类型涵盖高档写字楼、商业综合体、高科技产业园区和住宅楼等各类建筑的幕墙与门窗工程。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和下游市场需求放缓等因素影响,建筑幕墙行业整体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未来市场需求变化情况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1、2021年1月,公司与鹤山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协议约定项目投资可行性、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等事宜,公司可以通过挂牌竞拍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自《投资协议》签署至今,双方合作持续进行,鹤山管委会持续向公司推荐鹤山工业城区域内地块,公司与其积极沟通用地需求,协调推进项目用地落实。公司根据土地实际出让情况、价格、项目建设要求现状等因素审慎论证各推荐地块,基于审慎决策使用募集资金原则,项目尚未确定最终实施用地。
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长三角等区域。近年来,公司华南区域业务规模呈收缩趋势,在手订单及营业收入占比较低,对公司整体经营贡献有限,区域业务拓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实施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主要面向华南区域市场。鉴于公司当前在华南区域订单储备及业务拓展情况,短期内难以形成与新增产能规模相匹配的业务需求,实施该项目可能导致产能闲置,从而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和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影响,国内建筑幕墙行业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该项目是否与公司中长期战略布局及高质量发展目标相契合,尚需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等多维度因素进行审慎评估与动态研判。
综合上述因素,公司经过审慎研究,在重新论证后,决定暂缓实施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
(三)暂缓实施的后续安排
公司将结合长远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密切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是公司根据宏观经济环境,结合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战略规划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公司也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实现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最大化。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累计新签项目数量21个,同比增加133.33%,累计新签项目金额5.38亿元,同比增长702.99%。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新签项目数量及金额等主要经营数据如下表所示: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以上数据为阶段性统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6-011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2日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祖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详见公司披露的各位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恒尚节能董事会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恒尚节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恒尚节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恒尚节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2025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分项表决,各关联董事相应回避表决。
15.1关于董事长周祖伟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周祖伟回避表决。
15.2关于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周祖庆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周祖庆回避表决。
15.3关于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荣月红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荣月红回避表决。
15.4关于独立董事姚宁玲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姚宁玲回避表决。
15.5关于独立董事华烨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华烨回避表决。
15.6关于职工董事姚军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姚军回避表决。
15.7关于副总经理高培军、副总经理朱燕明、副总经理张凌根、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华凤娟的薪酬,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由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前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前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公司代码:603137 公司简称:恒尚节能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含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营业务为建筑幕墙与门窗工程的设计、制造与施工。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E5013)。
建筑幕墙作为现代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广泛应用于高层建筑、大跨度公共建筑、异型建筑等,具有提升建筑物节能环保性、改善视觉美观性的功能。
2025年,房地产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阶段,“去库存”压力仍旧存在,对上下游产业链形成持续拖累。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30.38万亿元,同比下降5.43%,自2016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全国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13.52亿平方米,同比下降15.03%,连续4年下滑,且降幅进一步扩大。
行业下行压力加大,市场分化加速,核心经济区高端市场集中度提升,利好区域内头部企业;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格局,为行业发展释放存量机遇;核心经济区新质生产力培育、重特大投资等新基建,为行业贡献结构性需求;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为行业发展持续提供新动能;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与人工智能,协同推进产业升级。
(一)行业下行压力加大,市场分化加速,核心经济区高端市场集中度提升,利好区域内头部企业
报告期内,受国内宏观经济及下游需求等因素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市场加速出清。长三角等核心经济区有经济发展水平高、重大项目集中等特点,成为高端幕墙需求的重要来源。高端幕墙项目具有高附加值、高技术门槛、高品牌要求,业主方倾向选择具有标志性项目经验的企业,以降低工程风险,而区域内头部企业凭借强大的研发能力、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及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更容易获得高端幕墙市场青睐,优秀资源不断向区域内头部企业集聚。
(二)高质量开展城市更新,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格局,为行业发展释放存量机遇
202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出台《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作为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1+N”政策体系中的“1”,该《意见》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顶层设计和总纲领,明确提出以推进城市更新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和品质提升。《意见》强调城市发展进入存量提质增效阶段,盘活存量资源成为重要任务,通过改造利用老旧厂房、低效楼宇、闲置传统商业设施等方式,提升城市空间利用效率,为新产业、新业态提供发展空间。
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标志着城市更新从单纯的旧改工程跃升为稳楼市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双引擎,战略价值显著提升。会议首次提出“拓展要素市场化改革试点”,通过“工业用地转居住用地”、“市场化定价机制”、“闲置商业用房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措施,
各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文件,细化落实中央顶层设计。2026年3月,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2026年上海市城市更新规划资源行动方案》,要求统筹更新行动,协力推进商务楼宇更新提升,加快盘活低效产业用地,引导产业空间整合优化,加大资源盘整力度,强化资源配置模式创新等多项行动任务。2025年8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城市更新若干工作的通知》,围绕“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目标,推进老旧街区厂区功能转换、城中村改造、建筑绿色化改造、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历史文化活化利用、智慧城市新基建应用六大任务。
公司承建的“无锡融腾康制造基地项目EPC幕墙工程”、“凤栖湾智造产业基地(A块地)幕墙工程”等项目,都是城市更新、产业迭代升级的标杆案例。
(三)核心经济区新质生产力培育、重特大投资等新基建,为行业贡献结构性需求
2025年,长三角三省一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和上海市)的GDP总量达到34.66万亿元,占全国GDP比重提升至24.7%,“万亿城市”增至10座。其中江苏省GDP总量首次突破14万亿元,达到14.24万亿元,同比增长5.3%,总量稳居全国第二。核心经济区地位更加凸显。
2025年,上海市重大工程实际完成投资2510.1亿元,较年初计划2400亿元超额完成110.1亿元,同比增长5.3%,达到历年最高水平。江苏省2025年507个省重大项目实际完成投资7290亿元,超年度投资计划13.9%(计划约6400亿元),200个省民间投资重点产业项目完成投资810亿元,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2025年,上海、江苏和浙江三地均将先进制造业(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作为投资重点,其中江苏省产业项目占比超70%,上海科技产业类项目占35%。
长三角重大工程建设呈现“投资总量稳、结构质量优、推进速度快“的特征,为行业发展贡献结构性需求。
(四)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为行业发展持续提供新动能
2025年10月,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确立为“十五五”时期七大主要目标之一,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进入关键实施期,明确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
上海已强制要求重点区域(临港新片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五大新城)的新建民用建筑不低于超低能耗标准,明确2025年完成600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25年7月发布的《2024上海绿色建筑发展报告》明确“十五五”期间将完成公共建筑碳排放监测面积累计达1.5亿平方米,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0万平方米,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
江苏省在全国率先设立“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力争到2028年提前两年实现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持续推进4个城乡建设碳达峰碳中和先导区建设。江苏省深入实施《江苏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政府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新增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面积超过3000万平方米;新建超低能耗建筑总面积达到5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
各地全面执行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标准,对幕墙等外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为BIPV(光伏建筑一体化)幕墙产品提供广阔市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与城市更新行动同步推进,存量建筑绿色化改造市场巨大,为超低能耗系统门窗提供市场机遇。
(五)智能建造、建筑工业化与人工智能,协同推进产业升级
2025年7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第四批《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作为三年试点的收官文件,侧重长效机制建设和国际推广,标志着智能建造试点进入总结推广阶段。
2025年3月,住建部发布国内首部专门针对智能建造的技术规范文件《智能建造技术导则(试行)》,覆盖数字勘察、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五个阶段,对技术要求、装备配置、数据标准和交付规格作出明确规定,为BIM+AI融合应用提供统一技术标准。同时,明确探索AI辅助设计,实现数据驱动的系统化集成设计;推动AI大模型辅助施工图审查,构建“大数据+AI”辅助监管机制。
2026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写入“发展智能建造,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智能建造已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领域。
2025年10月,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培育增长新动能行动方案》,推进装配式建筑与智能建造融合发展,对采购预制构件智能化生产线、建筑机器人等设备给予贷款贴息或融资租赁补助,在商品住宅用地交易中强化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要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BIM技术全生命周期应用,实施BIM辅助施工图审查,建设“智慧工地”数字管理平台等要求。
智能幕墙系统是“传统幕墙+智能技术+绿色理念”的深度融合,通过“感知-控制-集成”技术闭环,实现从“被动围护”到“主动服务”的跨越。智能幕墙系统是建筑幕墙的高级形态,通过集成智能感知、自动控制、数字协同等技术,实现对建筑环境、能源利用、使用体验的动态优化,是幕墙行业顺应工业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的核心方向,也是建筑产业绿色化、智能化升级的重要支撑。其核心是依托数字化设计、工业化生产、智能化调控,解决传统幕墙光污染、高能耗、功能单一等痛点,通过“感知-分析-调控”闭环,构建集节能、舒适、安全、智能于一体的建筑表皮系统。
未来,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不断涌现,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的广泛应用,将为幕墙行业带来更多创新和变革。同时,幕墙企业也将继续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推出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智能化幕墙产品。
公司主要定位于中高端公共建筑的幕墙装饰领域,业务覆盖幕墙和门窗的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售后服务等环节,项目类型涵盖高档写字楼、商业综合体、高科技产业园区和住宅楼等各类建筑的幕墙与门窗工程。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聚焦主业,属于我国建筑幕墙行业第一阵营企业,在中国建筑装饰行业幕墙类综合排名领先。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常务理事单位和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在立足上海市场的基础上持续深耕长三角区域,承接了区域内多个标志性项目,如:上海徐汇嘉佰道项目、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016地块科研商务金融项目、无锡集成电路先进制程工艺设备总部及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凤栖湾智造产业基地(A块地)幕墙工程、无锡未来产业研发制造社区项目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原按全额法确认收入,现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营业收入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2.43万元,同比减少137.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812.00万元,同比减少147.4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6-012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到账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666,667.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9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9,400,005.3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人民币58,819,908.77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0,580,096.53元。2023年4月12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后的余额479,280,804.94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4月,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锡山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4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恒之尚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存储情况如下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专户余额包含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尚节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已于2026年4月1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情况如下表: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进度和实际建设情况,为了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对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该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与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保障募投项目实施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合理性,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于2025年9月分别收到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祖庆、华凤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15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5〕0183号),监管部门指出公司募投项目“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江门项目”)涉及的华南地区幕墙市场发生较大变化,但公司2023年度、2024年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重新论证江门项目可行性,对江门项目所涉华南市场需求变化的风险提示不充分、不及时,损害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在保荐人的监督下,组织全体董监高和证券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未来,公司全体董监高和证券事务部相关工作人员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恒尚节能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恒尚节能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尚节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1)2021年1月,公司与鹤山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协议约定项目投资可行性、用地计划、取得土地的具体安排等事宜,公司可以通过挂牌竞拍的方式取得项目用地。自《投资协议》签署至今,双方合作持续进行,鹤山管委会持续向公司推荐鹤山工业城区域内地块,公司与其积极沟通用地需求,协调推进项目用地落实。公司根据土地实际出让情况、价格、项目建设要求现状等因素审慎论证各推荐地块,基于审慎决策使用募集资金原则,项目尚未确定最终实施用地。(2)目前,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长三角等区域。近年来,公司华南区域业务规模呈收缩趋势,在手订单及营业收入占比较低,对公司整体经营贡献有限,区域业务拓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若实施广东江门幕墙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投资项目,新增产能主要面向华南区域市场。鉴于公司当前在华南区域订单储备及业务拓展情况,短期内难以形成与新增产能规模相匹配的业务需求,实施该项目可能导致产能闲置,从而对项目投资收益产生不利影响,存在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3)近年来,受宏观经济波动、行业持续深度调整和下游市场需求放缓影响,国内建筑幕墙行业面临较大下行压力。鉴于当前市场环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该项目是否与公司中长期战略布局及高质量发展目标相契合,尚需结合市场动态变化及公司业务发展等多维度因素进行审慎评估与动态研判。
注2:数字化智能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推动公司幕墙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该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注3: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的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证券代码:603137 证券简称:恒尚节能 公告编号:2026-017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公司所处行业情况、经营规模及实际状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在确保全体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和职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税前8万元,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福利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任职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福利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根据其实际任期按此方案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含税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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