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03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五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总经理对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工作成效和2026年工作计划等情况做了详细汇报。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四、主营业务分析”,“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五、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六、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王艳女士、宋萍萍女士、陈皓勇先生、杜正春先生(已到期离任)和王礼伟先生(已到期离任)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728.7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01.1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649,779.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96,824.17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17)。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6. 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陈五奎、李粉莉、陈琛、陈嘉豪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8.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9.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10.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1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12.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余永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一年。(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
13.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4.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第七届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附件:简历
余永米:男,中国国籍,1968年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职称。1992年毕业于江西大学(现名南昌大学)经济系审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历任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长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经理、深圳市索佳光电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余永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408,300,14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拓日新能是中国光伏行业中率先实现装备自制化、工艺自主化、产品多样化、市场全球化的自主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较早可同时生产三种太阳电池芯片并且拥有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新能源企业。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持续创新、稳健发展,是国内较早打通并拥有“从砂到电”垂直一体化光伏产业链的企业之一,主要从事高效太阳能电池、高效光伏组件、光伏玻璃、光伏胶膜、光伏支架、光伏接线盒、多样化便携式太阳能民用消费类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分布式及地面光伏电站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等业务。拓日新能以开拓、创新、务实、高效为理念,专注于新能源光伏产业,为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便携式太阳能产品,也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民用消费类产品。拓日新能在分布式及地面光伏电站的EPC承揽建设和运维方面,具备丰富的安装和运维经验。近年来,公司积极探索光储融合发展之路,已正式确立“光储融合”战略转型方向,依托公司在光伏领域的技术积淀,全力进军储能产业。
截止目前,公司拥有“广东深圳、陕西渭南、四川乐山、陕西西安、新疆喀什、青海西宁”六大生产基地。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七个部委研发项目,并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广东省优秀企业和连续十九年深圳知名品牌等荣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739项,其中发明专利78项,实用新型648项,外观专利13项,同时,公司拥有广东、陕西和四川三大省级技术中心与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拥有坚实的科技研发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检查,并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公司根据测试结果对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767.64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01.15万元,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为4,741.55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9,717.24万元,其中母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8,788.12万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健运营,2025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度审计报告;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新能”或“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5年度公司与科瑞思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6,084.52万元(含税),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科瑞思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980万元。
1.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陈琛女士和陈嘉豪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于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 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五郎工业园九号
(4)法定代表人:李粉莉
(5)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2583511696M
(7)主营业务:矿石开采、加工;销售矿石、原矿、矿石精粉;生产、销售石英砂、石英坩埚、石英管、半导体石英管、石英玻璃;硅微粉、人造石英石、厨具橱柜及其他石英高附加值产品;安装和运营太阳能光伏电站;国内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科瑞思总资产6,229万元,总负债1,538万元,净资产4,691万元;2025年度,科瑞思营业收入5,681万元,净利润50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瑞思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关联方科瑞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关联销售、采购: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或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设备、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交易定价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公允定价,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持续、经常性发生,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本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关联交易事项系2026年度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是由于公司根据产品价格走势调整产量,从而减少了原材料采购规模,使得关联交易发生额相应减少;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22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66元,公司共募集资金999,999,998.7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7,107,621.2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892,377.46元。截至2021年9月15日募集资金净额已划拨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9月16日出具了《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1)第01610016号)。
(二)2025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40,249,239.43元,其中:用于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343,736.63元;2021年9月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7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连州市宏日盛200MW综合利用光伏电站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463,905,502.80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27,727,296.5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70,370,434.53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修订。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从2021年9月起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以募集总额为限。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6年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包括融资性保函、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票据置换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及期限等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以签订的具体融资合同约定为准。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且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办理授信申请、签约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减值准备原因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检查,并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对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金额
经测试,公司2025年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7,676,363.87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一)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二)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三)存货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四)长期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7,676,363.87元,减值损失共减少利润总额37,676,363.87元,不考虑所得税及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676,363.87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合理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以及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对以往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企业因执行上述标准仓单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和《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5年7月8日执行《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关于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第19号》。
(二)会计估计变更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与公司总资产价值,公司根据应收电费款项的回收情况、历史坏账率及当前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电费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调整。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应收电费组合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原来不计提变更为1%。
3.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为2025年1月1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以及变更前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对以往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经测算,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6.68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未来净利润的实际影响取决于公司的实际情况,最终数据以公司未来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自主变更,是公司结合经营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好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立足公司业务实质与客户信用风险现状,应公司风险管理需要而作出的变更,相关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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