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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3           证券简称:天润工业           公告编号:2026-01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2-1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运波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6年4月15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139,457,17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700,250股,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2,010,00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权利,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放弃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07,746,928股。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269人,代表股份421,326,8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346%。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65人,代表股份75,741,9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375%。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11人,代表股份398,600,6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83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58人,代表股份22,726,2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16%。

  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21,235,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5,650,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5%;反对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1,234,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2%;反对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5,649,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5%;反对8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2%;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21,235,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3%;反对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5,650,6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5%;反对8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63%;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4、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227,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5%;反对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5,642,9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3%;反对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7%;弃权1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580,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6%;反对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5,580,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66%;反对9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弃权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5%。

  本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345,584,852股。

  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233,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0%;反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5,649,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3%;反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201,2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2%;反对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5,616,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42%;反对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5%;弃权3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3%。

  8、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21,235,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4%;反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2%;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75,651,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0%;反对8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1%;弃权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公司离任独立董事曲国霞女士,现任独立董事孟红女士、姚春德先生、姜爱丽女士向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做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桂琳、崔小峰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润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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