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 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6)第00008345号),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595,438.6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622,978.7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282,863,703.0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1,986,075,548.22元。
因公司2025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不为正值,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2025年度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无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4、现金分红期间间隔及比例: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每年度应分红一次,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或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不得向社会公众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向原有股东配售股份。在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且不存在重大投资项目或重大现金支出的条件下,公司应尽量加大现金分红的比例,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要求拟定,报股东会批准。
5、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为负数时,公司不进行高比例现金分红。
7、当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8、当公司实现的每股可供分配利润小于0.10元时,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
(二)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因公司2025年度的可分配利润不为正值。根据《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件的规定,2025年度公司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20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玉晓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功庆先生,财务负责人郝爱玲女士,独立董事葛夫连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8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根据经营计划和闲置资金情况,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以下同)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不超过3亿元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等级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下简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在期限和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单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二)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存款类或理财类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购买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期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种类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该类型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国债、逆回购、保险理财、大额存单、银行理财、货币基金、信托等低风险、中低风险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使用,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决策及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需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资金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各子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三、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时,将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期限较短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银行及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9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8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1—提案7已由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将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5月15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注明“2025年年度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6年5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人:杨功庆、杨春菊
联系电话:0539-7198691
传 真:0539-6088691
地 址: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76700
5、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公司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0”,投票简称为“金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8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说明:1、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或“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对于本次股东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防范和降低汇率波动风险,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产品等业务。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1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审慎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及其他可能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中进出口业务主要以外币计价,为应对经营活动中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外汇汇率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影响,以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与国际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前提,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该等外汇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2、拟持有合约金额及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万美元或等额其他货币,在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进行的外汇衍生品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业务。 4、业务期限:本次业务有效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交易业务风险
(1)市场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因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4)履约风险: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
2、风控措施
(1)明确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原则: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值为原则,最大程度规避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2)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职责范围和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报告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外汇衍生品交易风险。
(3)产品选择:在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衍生工具开展业务。
(4)交易对手管理:慎重选择从事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外汇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违约风险和法律风险。
(5)风险预案:预先确定应对及决策机制,专人负责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金融衍生风险敞口情况,定期汇报。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的情况下,增加汇报频次,确保预案得以及时启动并执行。
(6)例行检查:公司审计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
(7)定期披露: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三、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风险,对公司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外汇衍生品业务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避免尿素原料的价格剧烈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仅限于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尿素期货品种的套保业务。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2、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概况
1、投资目的: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常规复合肥、新型肥料、磷肥等,尿素为公司及子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近年来,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重大转变及行业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尿素的供求发生了剧烈变化,尿素的价格大幅度来回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和较大风险。
为避免尿素原料的价格剧烈波动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保证日常生产能够平稳有序地进行,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
2、投资金额和期限:投入保证金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3、投资方式:通过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尿素期货合约进行套期保值。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期货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风险有:
(1)基差风险:指期货与现货之间价格波动不同步所带来的风险。套期保值交易的效果经常受基差变动影响,理论上随着到期日的接近,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将趋于一致,但如果套保期与期货合约到期日不完全一致,或到期日时,期货与现货价格不完全一致,则存在基差风险,从而影响套期保值的效果。
(2)逐日结算风险:由于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交易和逐日结算制度,如果出现不利变动,可能被要求补足保证金到规定的额度。如资金周转不足,可能出现无法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3)投机风险:期货交易有时可以带来相当的收益,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不严格执行套期保值方案,而进行投机交易的风险。
(4)内控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会有因内控体系不完善而产生的风险。
(5)系统性风险: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技术等因素对期货交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2、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以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原材料的价格波动为目的,不涉及投机和套利交易,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尿素期货套期保值品种只限于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所需要的尿素产品,套期保值头寸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现货量。
(2)公司及子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保证本次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公司或子公司的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4)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具体的管理细则,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5)设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尿素品种,目的是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避免给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较大风险,不做投机性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执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所使用的尿素期货产品的公允价值变动,将计入公司的当期损益,反映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尿素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拟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并缴款。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须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八)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九)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对董事会办理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其他授权事项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修订及变化、决定或调整本次发行的时机、实施进度、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定价原则、具体认购办法、发行对象的选择、募集资金用途等。
2、授权董事会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
3、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递交、执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协议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等),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4、根据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金额及运用计划等发行相关内容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发行完成后,根据发行实施结果,授权董事会对《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股本数等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授权董事会及其委派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发行完成后,办理发行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及时对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8、在发行决议有效期内,若发行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发行事宜;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对发行计划进行调整、延迟实施或者撤销发行申请。
9、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0、办理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
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条件下,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的期限,与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期限一致。
三、风险提示
通过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议案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3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
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06,237,716.96元,公司实收股本为3,286,027,74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原因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因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亏损金额较大,虽然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4,595,438.67元,但盈利不足以弥补往年的累积亏损。
三、应对措施
2026年公司将坚定不移地推动“严管理、树正气、提效率、抓执行、强监督、严考核”工作落地执行;通过做实事业部、做专品类小组、做大市场中心全力推动“营销突破”;推动机制创新和稳步推进经营数字化;加强团队建设,夯实基础管理工作,力保各项目标顺利达成,致力成为受人尊重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提供商。
1、锚定目标,全力推进营销突破
2026年,公司将全面依托“施诺德2.0+缓控释肥”双技术核心优势,锚定“稳规模、优结构、提效益”发展总目标,聚焦“分品类突破、施诺德2.0全面推广、数字化营销落地”三大核心任务,全力推动营销业务实现高质量发展。
2、坚持创新,持续为行业赋能
2026年,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先导、创新驱动,加快新产品研发,持续推进种植解决方案应用,强化德国施诺德增效技术2.0对公司产品的赋能升级,公司将持续通过技术赋能、产品升级、服务升级和模式创新,加大品牌建设力度。聚焦土壤改良技术方案、水肥一体化技术方案、药肥一体化技术方案、肥料增效技术方案、“两拌三喷”大田增产技术方案以及经济作物品质提升技术方案等六大技术方案的推广与应用。推动绿色生物基包膜控释肥技术升级、缓控释肥技术出海、上下游行业联合等,让国内外前沿科技持续为中国农业赋能。
3、集合资源,全力推动项目建设
2026年,公司要全力推进加快金兴矿业项目建设,公司将从资金、资源、政策等方面全方位赋能保障,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项目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同时加速推进正磷化工矿石浮选、石膏制酸技改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步推进装置提产、原矿破碎系统技术改造等多项专项工作落地,稳定释放各装置产能,进一步提升台时产量,充分发挥贵州基地产业链和装置配套的优势,提升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能力。
4、持续深化产供销协同,实现降本增效目标
2026年,公司将围绕保障运营、服务营销、降本增效核心要求,聚焦生产、采购、库存全链路运营优化,全力支撑年度经营规划落地。在库存管控上,持续优化库存结构、提高周转效率,坚持效益最大化与快速消化原则,从源头严控产品积压。同时提升营销计划准确率,加强超期库存预警与管控,深化产供销全流程协同,为营销业务提供坚实保障。在采购管理上,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优势,统筹资源服务营销,做实产供销统筹协调,全面支撑子公司采购业务开展。强化采购全流程对标管理,紧盯降本增效目标,从严控制采购成本,以精细化管理推动生产提质、经营增效,助力公司业绩稳步提升。在降本增效方面,聚焦全员开展“金点子”征集,聚焦自动化改造、技术创新、工艺流程梳理、闲置装置利用等,持续从人员成本降低、生产能耗降低、流程优化等方面开展降本增效工作。
5、加强公司治理 夯实基础管理 实现管理提升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提升内部管控能力,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要扎实推进基础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为公司稳健运营筑牢根基。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6-012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5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有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5年收入总额(未经审计)219,612.23万元,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55,067.5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33,164.18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97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4,918.51万元。
中兴华在公司所属制造业行业中审计上市公司客户11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中兴华从业人员中有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孟。
中兴华合伙人,从业12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2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并在中兴华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来为华丽家族(600503.SH)、吉鑫科技(601218.SH)、金正大(002470.SZ)等上市公司签署审计报告,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龙飞。
中国注册会计师,从业11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近三年来为汇鸿集团(600981.SH)、金正大(002470.SZ)、苏能股份(600925.SH)等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姜云峰。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起在中兴华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有着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中兴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刘孟先生、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龙飞女士、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5年度审计费用20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审计的具体要求、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中兴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建议公司续聘中兴华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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