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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智能高效热泵研发生产基地的议案》,计划在安徽合肥长丰县双凤工业区,拟以自筹资金约 1.699 亿元投资新建一座集核心部件制造、整机组装、技术展示于一体的现代化智能高效热泵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形成年产约 9,135 台(标准机型)智能高效热泵机组的产能,重点聚焦于突破大功率磁悬浮压缩机等“卡脖子”技术,实现自主可控生产。详见2026年1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投资建设智能高效热泵研发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2、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仰望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其经营范围进行了变更,以上变更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见2026年3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于大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玲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于大永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朝晖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玲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7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拟定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三)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7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的异议。公司于2024年5月1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4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4年5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六)2024年7月10日、2024年7月13日,公司分别披露了《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至此,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符合条件的149名激励对象授予29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4年7月12日。

  (七)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八)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九)2024年8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自披露通知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公司未接到债权人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的情形。

  (十)2024年10月29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0月28日回购注销完毕。

  (十一)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二)2025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年5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十三)2025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四)2025年7月1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已按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十五)2025年8月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16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

  (十六)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数量及涉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报告。

  (十七)2025年9月15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025年9月16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十八)2025年11月2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000股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手续。2025年12月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3)。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且因个人原因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等,自离职之日起,激励对象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的相关规定,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该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为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违反公司反贪污制度等廉洁规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因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导致职务变更的,或因前述原因导致公司与激励对象解除劳动关系的,自情况发生之日起其已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 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的相关规定,对于上述激励对象因离职、考核不合格、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的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89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人民币32,615,376.00元(含税)。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若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186元/股调整为7.946元/股并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 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若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回购资金总额为238,380.00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5,897,400股变更为135,867,40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1、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 本次股份结构最终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数据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1名激励对象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涉及激励对象名单以及回购注销条件的成就进行了核实,认为:

  (1)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1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条件成就。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于激励对象离职、考核不合格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3名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及1名考核不合格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中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0股,回购价格为7.946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据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3名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和1名考核不合格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程序,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回购价格的调整系按《激励计划(草案)》约定的原则、方式、程序进行,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3、本次回购注销的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301129  证券简称:瑞纳智能  公告编号:2026-021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6年4月10日通过书面、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2025年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于大永先生所作的《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决议,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田雅雄先生、王晓佳先生、钱森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定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35,897,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人民币32,615,376.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9.99%。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比例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及丰富的审计经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圆满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该事务所执业人员有良好的执业素质和执业道德,对会计信息的审计结果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股东和债权人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了解需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综合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6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

  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公司拟以自身财产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同时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合计不超过6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6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该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于大永因担任总经理,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6年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于大永、王兆杰、董君永、于华丽、陈朝晖回避表决。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编制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3名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1名激励对象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若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本次回购注销在权益分派完成后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需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进行调整,回购价格将由8.186元/股调整为7.946元/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朝晖、张世钰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考核不合格,未达到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1名激励对象违反公司制度,被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将该等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将现行的《公司章程》中有关公司股本的内容作相应修订。

  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工商部门的具体审核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意见,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全部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办理完毕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自2020年3月1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期限满六年,王晓佳先生、田雅雄先生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徐晟先生(会计专业人士)和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徐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程永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董事会部分成员拟作出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董事会计划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部分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任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徐晟先生(独立董事)、程永文先生(独立董事)、张世钰先生,徐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2、战略委员会:于大永先生、钱森先生(独立董事)、程永文先生(独立董事),于大永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钱森先生(独立董事)、于大永先生、徐晟先生(独立董事),钱森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程永文先生(独立董事)、于大永先生、徐晟先生(独立董事),程永文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徐晟先生、程永文为独立董事的议案之日起生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 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审议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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