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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及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 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一、 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考虑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作出;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加强投资者回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作出,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广大投资者整体利益。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548,339.91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8,991,358,307.7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9,609,597.22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33,979,282.61元。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四、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锂电池隔膜行业仍处于深度调整期,市场竞争激烈,公司需统筹资金安排以应对行业波动、保障经营稳定。当前公司正处于全球化布局的关键阶段,产能建设、研发创新及设备升级均需持续资金投入,且本年度刚实现扭亏为盈、盈利规模有限,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维护全体股东长远利益,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将未分配利润滚存留存,主要用于产能布局、技术研发、数字化转型及营运资金补充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事项,保障公司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的,严格遵循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公司将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实现“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持续提升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2024、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分别为1,074,879,072.11元和586,955,313.47元,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8%和1.20%,均远低于50%。

  五、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升投资者获得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结合当期业绩与未分配利润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并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1、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公司中期分红上限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提请股东会就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向董事会授权,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等。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备查文件

  1、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3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变更前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41,880,236.0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6,659,128.15元;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136,589.05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067,736.89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288,006.8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728,775.11元。

  公司于2019年4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年5月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IPO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总投资预算为1.2亿元,拟将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实力,该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拟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上海恩捷租赁其厂区内的实验楼、办公楼及宿舍的方式实施。2023年度,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投入使用。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同时新增一个实施地点。延期后“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拟使用约3,572.00万元用于研发设备购置,约2,136.00万元用于新增实施地点的装修,约2,610.00万元用于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约1,708.73万元用于其他研发相关设备、设施等的购置与支出,公司将根据实际实施进展进行适度调整及分阶段投入。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3,469,569.56元,其中:公司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472,295.56元,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117,999.66元,2025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879,274.34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96,980,139.09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14,562,944.70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7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

  截止2020年2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3月16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97,984,425.54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7,495,413.51元,募集资金净额4,982,504,554.49元。

  截止2020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036,635,799.8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54,221,260.11元;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637,050,782.36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363,757.34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5月2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5,421,412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87.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99,999,973.60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46,453,872.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53,546,101.02元。

  截至2023年6月1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5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江苏睿捷动力汽车锂电池铝塑膜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经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7,504,189,377.2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3,998,086,272.07元,于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46,795,768.34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38,601,104.38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20,706,232.5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人民币 50,646,812.95元。综上,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536.68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分别于2024年5月、2024年12月、2025年8月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号),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10,588.68万元及相关利息用于新募投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公司、中信证券、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注2: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7248123508。

  注3: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字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并在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新增募集资金账户50131000924484091。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重庆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睿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了十二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2、 2025年度,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1)2024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恒益24026号收益凭证产品认购协议》,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购买本金保障型收益凭证。存款起息日为2024年7月1日,存款到期日为2025年6月12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2.20%。

  2025年6月12日,公司已如期收回上述收益凭证本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521.37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25,521.37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2)2025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46.00万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金坛开发区支行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6月30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0.6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1,499.00万元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7月3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0.65%,2025年7月31日,公司如期收回本金1,499.00万元及收益0.76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1,499.00万元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华城支行再次购买了七天通知存款产品,产品起息日为2025年7月31日,年化固定收益率为0.65%。

  2025年8月7日,公司已如期收回上述七天通知存款本金人民币646.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0.44万元,本金人民币1,499.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0.19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合计人民币2,145.63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三、 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2025年4月18日,公司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出具的《关于对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和监管函主要涉及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公司对此高度重视,已开展整改工作,并于2025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5-075号)。公司将以此为鉴,切实加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履职的合规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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