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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8号文)核准,本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84,803,23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55元。截至2023年2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573,099,990.70元,扣除发行费用29,739,342.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43,360,648.13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01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916,946,662.64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656,210,185.66元(其中募集资金626,413,985.49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9,796,200.17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5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16,228,198.4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233,174,861.09元。

  (2)2024年9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二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年度置换金额1,042,911.34元。

  综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33,174,861.09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343,305,914.19元(其中募集资金310,185,787.04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3,120,127.15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20年5月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23年3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33,120,127.15元(其中2025年度3,323,926.98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1日在公司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F1-1-103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宣泽先生主持。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独立董事胡华夏先生、王征女士、孙晋先生、赵勇先生、马洪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验证,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420A0141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丁峰、李国庆、李醒群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专字(2026)第420A009202号《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420A014169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6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1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931,857,075.21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6,320,781.21元。母公司当期实现净利润1,473,908,821.55元,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的累计额已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本期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3,670,773,025.23元,扣除以前年度现金分红方案209,310,995.61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4,407,782,810.83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若公司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则在完成利润分配前,公司不能进行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鉴于目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已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2026年度信贷业务办理额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2026年度公司(含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办理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的信贷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押汇、票据贴现、保函、信用证、保理、进口代付等信贷业务,上述信贷业务办理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丁峰、李国庆、李醒群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为规范关联交易、强化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的持续风险评估说明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17、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津贴,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后50000元/年。

  2、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他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报酬。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8、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有效表决票8票,其中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黄宣泽、胡强高回避表决。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及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相关制度领取报酬,其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特殊业绩奖励构成。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19、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7票,其中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黄宣泽、胡强高、向东亮为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授予价格并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委派的董事宗雨冉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已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国新投资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笑楠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张笑楠女士简历见附件一。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授权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经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后,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员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决定是否启动追加认购及相关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有效表决票10票,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 备查文件:

  1、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6、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张笑楠女士简历

  张笑楠,1984年5月生,民建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国新新格局(北京)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财务部总经理,国新产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国新宏盛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曾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任职。

  张笑楠女士现时未持有公司股份,与除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外的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笑楠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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