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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DOCVARIABLE 附注一级 \* MERGEFORMAT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6.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4,9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8,128.2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6,771.77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月15日划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4】D-000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首次公开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206,721,925.27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4,311.12元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山东腾达紧固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滕州支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8,796.8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39.62万元,公司置换金额合计人民币9,336.46万元。上述置换金额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4】D-0020号)鉴证报告审核确认。针对募集资金置换事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8,796.84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539.62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部分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针对上述事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5年10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期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未到期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七天通知存款最长存期为自起始日期起一年。

  (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907.44万元(含利息),其中4,907.44万元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1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投入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向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全资子公司腾达紧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江苏”)进行增资并提供人民币15,000.00万元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不锈钢紧固件生产及智能仓储基地建设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腾达江苏100%的股份。本次无息借款期限为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资金可滚动使用,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紧固件产品线扩展及配套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腾达紧固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开发”),并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向腾达开发提供借款。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为3年,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3、2024年1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2024年11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不锈钢紧固件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定的2025年1月19日延期至2026年7月19日;不锈钢紧固件生产及智能仓储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原定的2025年1月19日延期至2026年7月19日,但未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进行变更。项目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20,672.19万元,支付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0.43万元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001379          证券简称:腾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邮件、电话通讯、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上午9:00以现场参会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佩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总经理提交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5年经营管理工作回顾和2026年经营管理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顾静亚、刘亚丕、竺浩兴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公司独立董事顾静亚、刘亚丕、竺浩兴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意见》。

  3、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议案》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859,810.7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2,000,515.57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79,310,244.33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8,214,932.03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18,214,932.03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25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了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的规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2026年上半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6年累计实施现金分红数额不低于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可分配利润的20%。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和《2025年年度报告》。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主要内容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介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保荐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出具了无异议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编制了《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为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年度工作及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介绍。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具体方案:

  ①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承担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刘勇(副董事长)、杜以常(董事、总经理)、陈宇锋(董事、副总经理)、马胜利(职工董事),根据其所在岗位或承担的管理职能,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应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其他相关福利补贴另计。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评价后按照考核周期发放,其中5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②公司独立董事:顾静亚、竺浩兴、刘亚丕,以固定董事津贴方式发放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00万元/年(税前),每半年发放一次。除此之外,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享受其他收入、社保待遇、福利补贴等。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具体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2026年度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具体方案:

  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孙艳、财务总监鲁丽丽,根据其所在岗位或承担的管理职能,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对应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三部分,其他相关福利补贴另计。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评价后按照考核周期发放,其中50%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方案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做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11、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相关子公司并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

  公司基于未来业务发展和海外市场拓展的需要,拟在泰国投资建设机械零部件生产基地,计划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相关全资子公司、购买或租赁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相关事项,实际投资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建设上述泰国生产基地。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之人全权办理公司投资建设泰国相关生产基地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立相关全资子公司、购买或租赁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签署土地等有关协议、申请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中介机构以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全部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设立相关子公司并在泰国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制度体系,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本次尚需股东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届第二次会议决议;

  3.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届第九次会议决议;

  4.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刘亚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学习领会新《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为职责,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刘亚丕先生,196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8年6月至1997年8月就职于兰州电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材料工程师;1997年9月至2000年6月在兰州大学物理系攻读博士学位;2000年9月至2002年9月在浙江大学材化学院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2002年9月至今在中国计量大学材料与化学学院工作,任副教授。2020年12月至今,担任腾达科技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3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2个议题。主要就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审查与监督,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协助董事会制定和完善下一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7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0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定期地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等公司人员和部门以及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以及风险防范措施。年报审计期间,本人听取了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方案汇报,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特别对于公司就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问题与审计师进行了详细询问和了解。对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本人及时与公司沟通,确保公司各项工作均符合最新上市监管规则要求。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2025年5月20日,本人参与了公司举行的腾达科技2024年度及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对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做出了回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本人积极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不包含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平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会同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本人认为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会同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总体评价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

  特此报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亚丕

  2026年4月24日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竺浩兴)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学习领会新《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为职责,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竺浩兴先生,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律师。1999年7月至2000年9月就职于浙江金策律师事务所,任律师助理;2000年10月至2003年8月就职于浙江正甬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助理、律师;2003年9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浙江金汉律师事务所,任律师;2006年9月至2011年12月就职于浙江康派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2012年1月至2013年12月就职于浙江康派(上海)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律师、主任;2014年1月至2021年8月就职于浙江和义观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历任律师、主任、高级合伙人;2021年7月至今任宁波三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就职于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2年7月至今任宁波文旅会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3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无缺席的情况,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26个议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总结、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充分利用自己法律专业优势,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7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0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计划、内控报告等事项;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对公司财务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及时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本人积极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不包含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平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会同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本人认为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会同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

  特此报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竺浩兴

  2026年4月24日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顾静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学习领会新《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为职责,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顾静亚女士,197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资格、注册税务师资格、中级会计师。1991年8月至1996年10月就职于宁波压缩机厂,任会计;1996年11月至1999年7月就职于宁波正平税务事务所,任税务助理;1999年7月至今就职于宁波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副所长、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3次。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本人均亲自参加了相关会议,没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了5次会议,审议通过26个议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审计总结、审计计划等相关材料,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充分利用自己会计专业优势,对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提醒公司关注有关经营事项,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个议题。主要就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进行审查与监督,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协助董事会制定和完善下一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方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会议,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2025年3月14日,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5年7月11日,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10月20日,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审阅内部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计划、内控报告等事项;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对公司财务运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及时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此外,本人积极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不包含以通讯形式参加会议),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和调研,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平时通过电话和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本人会同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新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开展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及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在审议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公告。本人认为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会同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其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其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薪酬水平及相关人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保持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

  特此报告。

  山东腾达紧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顾静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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