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7日、2026年1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6年2月13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33号)。深交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6年3月11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会同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
公司已于2026年1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公司投资4,077.62万元建设“贴片式NTC热敏电阻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其中包括使用剩余超募资金933.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邬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海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时海建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邬若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时海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时海建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413 证券简称:安培龙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8,401,9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氧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力传感器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第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经过多年的陶瓷工艺、MEMS技术以及IC设计能力积累,公司拥有从陶瓷材料研发到热敏电阻及传感器生产制造的完整产业链,在材料配方、陶瓷基体制备、成型、烧结、印刷、封装、压力传感器芯片设计、标定、模组装配、测试等方面均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核心技术。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营产品
基于长期的技术积累以及产业化经验,公司业已形成了热敏电阻及温度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氧传感器、力传感器四大类产品线,包含上千种规格型号的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光伏、储能、充电桩、物联网、工业控制、医疗、低空经济、机器人等领域。
(3)公司的市场及行业地位
自创立至今,公司便以“引领智能传感技术 创造美好生活”为使命,以成为“国际领先的智能传感器企业”为愿景,深耕敏感陶瓷技术、MEMS技术、IC设计技术,并创新性地融合上述核心技术,利用在材料配方、陶瓷基体制备、成型、烧结、印刷、封装、MEMS技术、IC设计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积淀,开发出高性能、多品类的热敏电阻和传感器。凭借领先的技术水平及品牌效应,公司于2019年入选了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入选了工信部第一批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于2021年被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广东省基于先进功能陶瓷材料的智能传感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同时也是深圳市智能传感器行业协会首届会长单位。被赛迪顾问评选为2023年中国十大传感器公司、2024年中国优秀传感器公司荣誉。2024年,公司荣获深圳市坪山区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园区称号。报告期内,凭借陶瓷电容式压力传感器,公司被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为“深圳市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并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为“广东省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自主研发的温度压力传感器、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及氧传感器三款主营产品被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评选为“2025年第二批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名单”。公司荣获第六届中国机器人行业年会颁发的“机器人传感融合创新奖”同时入选“LeadeRobot 2025年度中国机器人领军企业TOP50榜单”。
公司具备扎实的技术研发实力、及时的订单响应能力,完善的品质保障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领先的产品及服务,切实满足客户需求。得益于公司丰富的产品矩阵、强大的研发保障能力、可靠的产品性能及品质、卓越的及时响应、稳定的供货能力,公司与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终端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重要事项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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