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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 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084,227.65元,母公司净利润220,344,548.8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以2025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220,344,548.82元为基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10,148.00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835,393,648.78 元,减去2025年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71,000,334.08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80,127,715.52元。

  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截至2026年4月23日,即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419,982,466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数为150,642股,以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后的股数419,831,824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04,957,956.00 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246,543,035.70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26.21%。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的发展阶段、战略规划和股东回报规划。现金分红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

  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以制定方案时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0%。

  (三)授权期限

  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可进行中期分红。

  五、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等事宜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并同意将前述预案及说明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是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关于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并同意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说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详情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二、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五)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六)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乔锋智能、奥海科技、致尚科技、思瑞浦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年开始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雷柏科技、致尚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金珊,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近岸蛋白、鼎佳精密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亚亚、项目质量复核人金珊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

  具体金额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聘任审计机构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其出具的文件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本次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3、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公司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执业过程中,其出具的文件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体系运行情况。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841.4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42%,其中,移动终端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9,988.83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32.32%;新能源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2,916.42万元,占总营业收入20.89%;精密零部件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4,993.14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24.24%,其中半导体和光模块零部件业务收入6,752.12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10.92%。三大战略业务收入占比合计77.45%。N类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3,943.00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22.55%,其中半导体和光模块设备业务收入5,362.07万元,占总营业收入的8.67%。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2.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87%。主要原因系收入增长及产品收入结构发生变化。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PHUA LEE MI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乐乐      会计机构负责人:饶乐乐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PHUA LEE MI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饶乐乐    会计机构负责人:饶乐乐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957         证券简称:科瑞技术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拟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风险防范措施等,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配备了专门人员,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切实可行,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同时,公司规定了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预测,外汇套期保值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金额、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汇收支款项时间相匹配。公司通过开展外汇套期保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业务规模和资金来源: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远期外汇及外汇期权等业务余额合计250万美元,未超过原批准的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2026年业务需求情况、周转期限等业务背景的特征,基于审慎预测原则,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子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和期权费外(如需要),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和期权费将使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和期权费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3、授权及期限: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授权额度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并由财务中心为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计划、业务操作管理,财务部为日常执行机构,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执行职责,内审部为监督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循环使用。

  4、交易对手或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付款(回款)期限和付款(回款)金额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供应商)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3 、当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的,财务中心应提交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并随时跟踪业务进展情况;董事会应立即商讨应对措施,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应对策略,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内审部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违规情况立即向董事长及公司董事会报告。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该额度在经审批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余额不得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本议案仍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是必要和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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