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6年4月27日起增设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调低管理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D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D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D 类基金份额和E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赎回基金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D类基金份额;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申购D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E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D类、E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代码008646,C类基金份额代码008647,D类基金份额代码027366,E类基金份额代码022580。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和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2、D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投资人通过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D类基金份额时支付申购费用。
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等各项费用。申购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2)本基金的D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D类基金份额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资产。
(3)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各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新增的D类基金份额自2026年4月27日起,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D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D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二、调低管理费率的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0.30%年费率调低为0.20%年费率。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2026年4月27日起办理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通知或公告。
2、本基金增设D类基金份额、调低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情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对《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上述法律文件自2026年4月27日起生效。
4、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本基金的法律文件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86-8888)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
《天弘增利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全球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调整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4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司决定自2026年04月27日起,调整天弘全球高端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限制,调整为暂停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单笔金额100元以上(不含100元)的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单个基金账户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的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不含100元)。如单日累计申购单个基金份额金额超过100元,本公司有权拒绝。
(2)在上述期间的交易日,本基金赎回业务等其他业务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各项交易业务仍正常办理;本基金恢复办理大额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86-8888)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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