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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经综合考虑,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含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为一年。以上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就拟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6828529982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主要负责人):赵焕琪

  联系方式:13506180773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72人,注册会计师29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5人。

  3、业务规模:2025年度收入总额为40,109.58万元(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397.0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7,428.74万元。

  审计2025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1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我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莉,199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1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琳华,2016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3、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监管业务):胡彬,2009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2家,签署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3家,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数量5家。

  4、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5、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未分配利润情况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1,999,493.4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199,949.34元,加上以前年度权益分派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443,632,671.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850,432,216.03元。

  三、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公司提出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5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09,990,735.10元(含税)。若董事会审议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最新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09,990,735.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3.40%。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现金流量状况等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投资回报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五、其它说明

  1、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此外,公司将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保障投资者权益。

  2、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公司持续做好业务经营,提升盈利能力,提升投资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秉承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的理念,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断完善科学、连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3、在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3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2025年度末的资产进行了清查和减值测试。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根据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12,927.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合计尾差,属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1)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金额;(2)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时按照成本计量;当材料价格下降时,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可变现净值为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3)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公司本期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15.94万元。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根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所涉及齐齐哈尔仁和翔鹤工业大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单项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13号),本期在建工程项目新增计提减值准备186.62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无形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子公司通化中盛药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盐酸槐定碱注射液专利技术已过保护期,基于该公司2025年经营状况,公司认为盐酸槐定碱注射液专利技术本期已出现减值迹象,依据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通化中盛药业有限公司无形资产专利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第8111号),盐酸槐定碱注射液账面价值 693.33万元、可回收价值为70.00万元低于账面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对盐酸槐定碱注射液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23.33万元。

  4、商誉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江西仁和药都药业有限公司(简称药都药业)、江西仁和大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健康)、江西聚优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聚优美)、江西合和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合和公司)、江西金衡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金衡康)、江西聚和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聚和)、江西美之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美之妙)进行了商誉减值测试,并出具了《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被合并公司含商誉资产组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6) 第8115号、第8114号、第8116号、第8120号、第8118号、第8119号和第8117号评估报告。

  经评估机构测试,药都药业、金衡康、聚和、美之妙出现了商誉减值,本期计提商誉减值合计11,101.45万元,其中药都药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855.18万元;金衡康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897.80万元;聚和计提商誉减值准备5,225.09万元;美之妙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123.3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12,927.34万元,确认减值损失12,927.34万元,考虑所得税影响后,减少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971.95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1,971.95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确认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1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仁和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自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理财的目的

  出于现金管理的需要,为充分发挥自有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理财的品种

  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固定及浮动收益率产品和国债逆回购等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安心快线、日鑫月溢、日积月累、农银时时付、乐享天天、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实施稳健型的滚动理财。

  公司投资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信托等及其他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投资理财的额度

  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额度的自有经营性盈余资金用于进行低风险、高流动性的每笔期限不超过1年或1年内可转让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理财,且上述额度内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其中,公司购买的“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等起息日开始后每1天为一个投资周期的产品,购买赎回操作较为频繁,该产品持有期限最短为1天,因此会导致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较大。

  4、投资理财的授权期限

  上述额度内的投资理财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上述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时机,阶段性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低风险理财品种,投资风险较小,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本次投资理财未构成关联交易,但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投资理财的信息披露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产品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在该授权期限内,若公司在投资目的、投资品种、投资期限、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实施方式等均符合本议案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当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二、投资理财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产品;

  2、决策人员、具体实施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董事会负责根据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投资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0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

  2026年,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叮当(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含所有控股的子、孙公司)(以下简称“叮当健康”)等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9,000.00万元。

  根据八部委联合发文和证监会的要求,以上关联公司已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2、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叮当健康公司与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董事会对确认关联交易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已回避未参与表决。

  4、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等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不存在损害各方利益的行为,特别是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需求,2025年公司与关联方叮当健康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1,028.18万元。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6年公司与关联方叮当健康等公司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累计总额为29,000.00万元。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并通过,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杨潇、肖正连、黄武军、彭秋林、姜锋、张自强回避表决。由于交易对手方系公司关联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过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因此本次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交易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叮当(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人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均良好,履约能力较强,有支付能力,不存在进行该等关联交易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形。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需求,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协议;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约定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获公司董事会批准后,董事会将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或者按订单的形式履行交易。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备可持续性特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交易均在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内,属于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加以充分利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提高了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双方的交易行为均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成本水平,通过平等协商确定,该等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包括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综上,专门会议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持续通过现金分红回馈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通过增加分红频次方式进一步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此外为进一步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特此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时间:2026年下半年

  (三)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已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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