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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项目贷款等)。

  合作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高新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科技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科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城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等。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上述授权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9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拟对已授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20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除限售条件的总计20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授权及批准情况

  1、2023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分别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3年7月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文化宣传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5日起至2023年7月14日止,共计10天。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3、2023年7月21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并于2023年7月22日披露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4、2023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2023年7月28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向9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61.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4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以2023年7月28日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5、2023年9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1.80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98人,并于2023年9月6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6、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10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10.30万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为42.48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于2023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7、2023年11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30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48人,并于2023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8、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陈建军、施良杰、杨哲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3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9、2024年6月24日,公司将上述限制性股票共20,000股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由111,170,500股变更为111,150,500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10、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哲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2,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1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对符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27.96万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并办理解除限售手续。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12、2024年11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上述27.9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1月8日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13、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办理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的因个人原因离职的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不具备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13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活期同期存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14、2025年7月1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共213,800股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相应减少,由111,150,500股变更为110,936,700股。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15、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1、 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需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78,500股,预留授予部分29,100股。

  2、回购注销的数量

  如上所述,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207,600股。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第十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之相关条款,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公司应当按照调整后的数量对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基于此部分限制性股票获得的公司股票进行回购。公司发生派送股票红利时,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若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收的,应作为应付股利在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则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均已实施完毕,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限制性股票对应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10,936,70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7,600股后的股本总额110,729,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9,656,190.00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不作调整,为42.4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款项合计约为8,818,848元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三、预计本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207,6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10,936,700股变更为110,729,100股。

  单位:股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因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07,6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2.48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根据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价格、股票数量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08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基本信息

  

  2.人员信息

  

  3.业务规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2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一)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7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20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2025年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天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和工作安排合理,在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恪守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能够充分反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以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收费合理。据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需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审议程序,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3297                                               公司简称: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后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10,936,700股,扣除待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207,600股后的股本总额为110,729,1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9,656,1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达45.33%,是公司上市以来分红比例最高的一年,充分显示了公司对未来经营的信心。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目前主要业务由光学显微镜、条码机器视觉、车载激光雷达、医疗光学和专业光学五部分组成,主导产品包括光学显微镜、条码扫描仪镜头及模组、机器视觉镜头、激光雷达核心元组件、内窥镜镜头、专业成像镜头等,属于光电行业的中游光学元件组件和下游光学整机产业。

  2.1 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光学显微镜

  显微镜是现代科技普遍使用的显微观测仪器,主要应用于生命科学、精密检测及教学科研需求,市场需求稳定,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由于世界各国政府和企业对生命科学研究的重视,加大对显微镜等科学仪器的投入,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数据,预计2025年全球光学显微镜市场空间将达到47.29亿美元,2030年将达到67.57亿美元,2025–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约为7.4%。

  根据观研天下的《中国显微镜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发展前景分析报告(2023-2030年)》,随着国家对国产科学仪器的投入不断加大以及各类政策的推进,2025年中国光学显微镜市场规模约为7亿美元,预计2030年将达到10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7.4%,高于全球光学显微镜市场增速。

  随着显微镜在教学、生命科学、纳米技术以及半导体技术等领域的渗透,显微仪器向高精度、自动化、智能化和集成化发展的趋势明显,高端显微镜及具备显微成像功能的自动化检测设备需求快速增长。中国显微镜产业,尤其是中高端领域,迎来重大发展机遇。近年来,国家密集出台各项政策支持高端科学仪器的发展,国产高端仪器有望在生命科学、半导体、环境监测等关键领域实现规模化替代,推动我国从“仪器使用大国”向“仪器创新强国”转型,因此国产显微仪器高端化及国产替代的市场空间巨大。

  科学仪器相关的主要政策如下:

  

  (2)条码机器视觉

  1)条码扫描

  作为自动识别技术工具,条码扫描仪广泛应用于零售、金融、邮政、仓储物流、工业、医疗卫生等行业,主要类型有手持式条码扫描仪、固定式POS扫描器和工业类扫描器。随着全球电子商务、工业自动化、物联网的发展,条码扫描应用场景不断深化拓展,带动条码光学市场步入新一轮成长周期。据technavio发布的《条码扫描仪市场分析报告(2025年5月)》,2024年全球条码扫描仪市场规模91.49亿美元,预计到2029年将达到140.69亿美元,2024年至202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条码扫描仪市场品牌集中度较高,斑马、霍尼韦尔、得利捷占据行业大部分市场份额,在商超、金融、政府、物流、工业、服务机构等对扫描设备识别速度、准确率、耐用性要求更高的中高端市场占据主要份额。在产业链上游光学元件环节,永新光学凭借全球领先的精密制造能力,条码扫描光学元组件出货量位居全球头部,已建立起显著的规模与交付优势。

  2)机器视觉

  机器视觉通过获取、提取和处理图像信息,为设备执行功能提供操作指导,广泛运用于自动化生产线相关的工业控制领域,作为该领域的关键分支,机器视觉正成为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的核心基础设施。目前,机器视觉已深度融入3C电子、汽车制造、半导体、新能源、医药及物流仓储等高端制造与质检核心环节。据GGII统计和预测,2025年全球机器视觉市场规模为1,036亿元,2028年有望提升至1,400亿元,CAGR为8.2%。目前,康耐视和基恩士凭借技术领先优势主导全球市场,随着智慧物流、工业4.0的快速发展,机器视觉行业成长空间广阔。

  中国作为全球制造业加工中心,工业领域的机器视觉应用发展活跃,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到2030年,中国要成为世界主要人工智能创新中心。

  (3)车载光学/激光雷达

  1)车载光学

  车载摄像头是汽车传感核心,是高级驾驶辅助系统(ADAS)和自动驾驶的核心部件。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革新、镜头渗透率提高和消费者行车安全意识的提高,车载应用进入快速增长期。根据Research and Markets报告,2025年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约77.7亿美元,2030年将有望达到232亿美元,复合增长率为12.5%。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市场ADAS摄像头市场规模约237亿美元,出货量突破1亿颗。2030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000亿元,出货量突破3亿颗。

  2)激光雷达

  激光雷达是ADAS进阶设备与自动驾驶的核心关键传感器,正从“早期导入”迈入“主流普及”的关键阶段。乘用车领域,激光雷达搭载的车型已快速覆盖不同价位,比亚迪、吉利、蔚来、理想、小米等品牌发布的新车型均搭载激光雷达。Yole统计,全球车载激光雷达市场规模预计将从2025年的10亿美元增长至2029年的36亿美元,对应2025-2029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38%。盖世汽车研究院统计,2025年中国车载激光雷达市场规模136.13亿元,配套装机量达275.6万颗,同比增长120%,禾赛以41.35%的份额位居第一。RoboTaxi领域,百度、AutoX、小马智行、滴滴、T3出行等公司,以及上汽、广汽等汽车制造商均入局。机器人领域,割草机器人、除雪机器人、矿山车、物流车等泛作业机器平台成为激光雷达上量的又一大载体。

  (4)医疗光学

  随着全球人口增长、社会老龄化程度提高,全球医疗器械行业近年来稳步增长,医疗光学作为医疗器械中的重要元部件,在手术显微镜、内窥镜等方面的市场需求快速增长。但是国内的医疗光学器械厂商以中低端为主,产品同质化竞争激烈,高端医疗器械严重依赖进口。恒州博智的《2020-2026全球及中国手术显微镜行业研究及十四五规划分析报告》统计,蔡司、徕卡、奥林巴斯占据了手术显微镜80%的市场份额,奥林巴斯等国外先进内窥镜企业凭借其先发优势和成熟的技术优势,占据了我国内窥镜市场的大部分;西门子、通用、飞利浦、东芝四家企业市场份额约占据医疗光学市场份额的80%,且都已经发展百年以上,技术水平、市场布局和商业模式均远领先于我国企业。因此,近年来,医疗器械国产化及国产替代是国家政策重点鼓励的方向。2023年8月国务院审议通过的《医疗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提到,要提高我国医疗装备产业的现代化水平,加强补齐我国高端制造业的短板。

  此外,中国还有广阔的基层市场,这些基层医院对于设备的价格更加敏感,因此物美价廉的国产医疗设备在市场下沉过程中也将更具竞争优势。

  (5)光刻机/半导体量检测设备

  半导体是现代电子信息产业的核心基石,用途几乎覆盖所有电子设备及新兴科技领域,其中光学类主要包括前道量检测设备、光刻设备及封装量测设备等。

  1)光刻机设备

  随着半导体产业在人工智能等新需求的推动下持续发展,光刻机作为关键设备,其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发展前景广阔。根据RESEARCH AND MARKETS统计,半导体光刻设备市场规模预计2025年为284.3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405.9亿美元,预测期(2025-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7.38%。

  中国光刻机需求量较大,但国产化率极低,我国从荷兰进口的光刻机几乎完全来自ASML,根据中国海关数据,中国大陆的净销售额从2020年的29.2亿美元增长至2025年的106.2亿美元。随着近二十年来在光刻领域的投入,国产光刻机产业链逐渐成形。近些年,国内政策提出重点发展光刻机的研发与国产化,设立了三次国家大基金,投入规模超6,000亿元,逐步带动了集成电路产业的稳步发展。202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将半导体设备国产化纳入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部署。国内光刻机产业不断进步,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2)半导体量检测设备

  随着半导体制程不断演进,产品制程步骤不断增加,微观结构更加复杂,量检测设备将在灵敏度量、准确性、稳定性、吞吐量上进一步提升。根据Fortune Business Insights数据,2025年,全球半导体计量检测设备市场规模为149.2亿美元。预计该市场到2034年将增长至275.6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7.20%。亚太地区在半导体计量和检测设备市场占据主导地位,2025年市场份额将达到40.40%。

  得益于中国半导体全行业的蓬勃发展以及行业下游晶圆厂在关键工艺节点上持续推进,中国大陆半导体量检测市场迎来高速发展期。根据VLSI统计,2025年中国大陆半导体检测与量测设备市场规模达到43.6亿美元,其中全球量检测设备龙头科磊在中国大陆收入规模约40.1亿美元,市占率超70%,处于寡头垄断地位。当前中美博弈背景下,半导体量检测设备板块具备极大的国产替代空间和极强的自主可控必要性。

  2.2、公司业务情况

  (1)公司业务概述

  永新光学是一家专注于科学仪器和核心光学元组件业务的科技型制造企业,是国内光学显微镜和精密光学元组件的龙头企业。

  在科学仪器方面,公司是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并已迈入高端光学显微镜国产替代的新阶段。我国高端光学显微镜市场空间巨大,但长期被外国企业垄断。过去20余年,公司以OEM、产学研合作、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为抓手,已具备与全球顶尖光学显微镜厂商比肩的技术能力。近几年,公司高端显微镜高速发展,已实现超过5%的国产化替代,市场份额持续提升。随着国家“十五五”规划将高端仪器纳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取得决定性突破、实现自主可控的背景下,公司光学显微镜及医疗光学业务将加速突破。科学仪器无国界,公司在进行高端国产化替代的同时,也加速对全球市场的开拓,致力于实现“在科学仪器与精密光学领域,成为全球信赖与尊重的卓越企业”的公司愿景。

  在核心光学元组件方面,公司有近30年的研发制造经验,坚持以工艺革新带动场景拓展,在条码扫描、机器视觉、激光雷达、医疗光学、半导体光学等领域,积累了众多细分行业世界龙头客户。目前,公司已实现从单一元组件制造商向高性能、高壁垒模组方案提供商的升级,业务空间显著拓宽。伴随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及半导体行业的快速发展,光学产业迎来广阔增长机遇,与世界一流企业的深度合作将使公司保持行业优势地位。

  在条码扫描及机器视觉领域,公司条码扫描核心光学元组件全球出货量第一,是行业龙头企业的最大光学元组件供应商,长期保持约40%的毛利率;并已成功拓展高性能、高复杂度的专业模组产品,实现从Tier2到Tier1的身份转变。基于模组技术与精密工艺积累,公司将相关能力复用至医疗、机器人等模组化新场景,进一步打开成长空间。

  在车载激光雷达领域,公司深耕10年,是最早介入激光雷达光学器件的制造商之一;经过技术迭代和市场验证,已成为禾赛、图达通、法雷奥等全球头部企业的重要合作伙伴。随着激光雷达在自动驾驶、机器人等终端市场的大量应用,光学元组件出货量大幅上升,行业领先地位持续巩固。

  在医疗光学领域,公司开创领先的复杂模组技术,国产替代进展加快,海外龙头客户拓展成效显著。内窥镜核心光学元组件业务快速增长,渗透率持续提升,产品已覆盖国内重要内窥镜系统厂家,并实现复杂模组产品批量交付。手术显微镜的关键核心光学部组件产品取得技术突破。公司将继续对标国外高端产品,进一步突破内窥镜相关产品的国产化难题,加速实现手术显微镜、高端眼科诊疗设备的国产化替代,持续扩大海外头部客户合作规模。

  在专业光学领域,公司围绕“极度专业、极度精密”的战略定位,聚焦技术壁垒极高、产业趋势明确且与国家战略高度同频的关键环节。公司紧抓人工智能与机器视觉发展机遇,专业成像产品已从成熟领域向细分专业场景延伸,与德国老牌知名光学厂商联合开发一系列高端成像镜头,推动工业检测、专业影像等高端镜头产品规模化落地。在超精密光学领域,公司与国内多家半导体设备头部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光刻设备、半导体光学量/检测设备等关键制程装备,并切入光刻机对准系统、照明系统等核心环节,在手订单快速增加。在航天航空领域,公司依托服务国家重大航天工程近二十年的深厚技术积淀与精密制造经验,先后参与嫦娥系列卫星、空间站太空显微实验仪等重点项目,并前瞻布局空间激光通信领域,积极拓展新的应用市场。

  (2)公司经营情况

  永新光学创立29载,始终深耕光学领域,以“专注、专业、创新”的初心和“为国造器”的使命感,持续推动光学技术创新与产业落地。自2018年上市以来,公司营收屡创历史新高,经营业绩实现翻倍增长。

  “十四五”期间,公司战略布局与国家战略需求高度契合,聚焦“2+2”业务架构,持续高强度投入研发与数字化转型,同步推进系统性组织变革及人才队伍建设加速战略落地。当前战略实施成效全面显现:主导6项国家级重大科技专项、突破多项“卡脖子”技术;高端显微镜市场份额大幅提升、条码机器视觉业务成功向模组方案解决商转型、激光雷达光学元组件份额全球领先、医疗光学产品国产替代成效显著并逐步进入海外头部企业供应链。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十五五”规划谋篇之年,公司立足前期成果,紧扣国家科技自立自强战略,启动新一期战略规划。公司以“巩固已有制高点,抢占新的制高点”为目标,将原有“2+2”业务布局升级为“3+2”业务组合,打造利基集群式业务发展战略,搭建双事业管理架构;践行“精英引领、工程商人”人才培养理念,以总经理重大项目督办和创业团队机制激发组织创新活力;全面推进人工智能在运营管理的深度应用,以数智化升级与组织变革赋能战略落地。“十五五”期间,公司将加速高端科学仪器、高端医疗设备国产替代,推进全球化产能布局,拓展国际头部客户;持续拓宽核心光学产品在生命科学、创新医疗、人工智能、航天航空及半导体领域的应用边界,全力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5亿元,同比增长8.25%。其中光学元组件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84亿元,同比增长13.71%。光学显微镜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60亿元,同比增长0.94%;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亿元,同比增长5.41%。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达9,34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9.68%。公司基于自身技术积累及行业趋势判断,将研发资源配置进一步向高端显微镜、医疗及半导体光学等核心赛道聚焦,结构性优化特征显著。报告期间,公司牵头国家重大仪器专项《多模态纳米分辨率显微镜》,攻关亚2nm定位精度超分辨成像技术及产业化;牵头的国家重大专项《眼科手术导航显微镜》顺利通过中期验收;牵头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超高分辨活细胞成像显微镜研究及应用》完成综合绩效评价评审,技术就绪度达到国家标准8级,实现系统定型与工艺成熟,具备规模化应用条件。目前,公司已累计牵头/参与承担科技项目15项(其中6项为国家级),是行业内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数量领先的标杆企业。公司将持续服务国家科学仪器战略,提升我国高端仪器的国际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布局优化,宁波新建的7.8万平方米高标准研发智造厂区已分阶段投产;海外生产基地注册工作稳步推进,预计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为全球化业务拓展提供坚实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核心技术突破及核心产品引领”的经营理念,以市场需求及应用为导向,“3+2”业务开展如下:

  1、光学显微镜:高端突破与市场拓展成效显著

  报告期内,受外部环境影响,全球科学仪器需求有所减弱,中低端市场内卷加剧,公司光学显微镜业务整体平稳。公司依托技术优势错位竞争,高端显微镜持续增长,占显微镜销售比例保持40%以上,其中共聚焦显微镜国内市场占有率显著提升。同时,公司加快高端产品迭代创新。

  报告期内,显微镜市场策略顺利实施,品牌影响力快速提升并获取众多项目。近百名专家来司交流,超分辨显微镜助力北大医学部示范平台搭建,与上海交通大学基础医学院合作共建的“高端显微镜产学研示范中心”正式启用;高端显微镜亮相英国MMC展(全球显微镜领域最具影响力的国际性专业展会),获广泛关注并与数家海外代理现场签约。

  市场策略的精准落地推动研发方向深度聚焦,共聚焦及超分辨系列显微镜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升级,产品应标能力大幅提升。共聚焦系列显微镜作为高端显微镜市场占比最大的品类,技术成熟度的快速提升标志着公司已具备和国外高端共焦产品同台竞技的能力。

  2、条码机器视觉:高端复杂模组放量,成长空间显著拓宽

  报告期内,全球高端制造持续加码,条码机器视觉业务在上年大幅增长的基础上稳步增长。通过推进“多元化、复杂化、模组化”战略,公司与Zebra、Honeywell等客户的复杂模组产品实现批量交付,收入快速增长,客户黏性与协同效应持续增强,成功完成从元组件供应商到核心模组供应商的升级。模组化产品的拓展,使该业务成长空间较传统元组件实现数量级提升,未来增长潜力进一步打开。

  报告期内,机器视觉业务依托行业智能化升级机遇及核心客户合作深化,实现双位数增长。相关光学组件、模组产品逐步应用于工业自动化、服务机器人及智能执行终端等新兴场景,应用边界不断拓宽。

  3、车载激光雷达:光学元组件市场份额稳居前列,多元场景驱动增长

  报告期内,全球激光雷达行业进入规模化量产爆发期,禾赛、图达通等头部厂商出货量实现大幅增长,2026年行业有望延续高速增长态势。公司紧抓行业机遇,持续强化车规级精密光学与高可靠量产能力,激光雷达光学元组件规模化量产,出货量与产品盈利能力快速提升,该业务已由培育期的新兴业务,成长为收入贡献突出的核心支柱业务。

  公司与禾赛、图达通、法雷奥等头部企业的合作的广度、深度持续提升,订单实现突破式增长,凭借稳定的大规模供应能力与技术优势,在全球范围内将长期保持领先地位。车载镜头前片销量稳健。

  依托龙头客户横向拓展,公司产品加速从车载向泛机器人领域延伸,已应用于割草机器人、无人配送、智能灵巧手等新兴场景,多场景协同增长态势清晰,为业务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4、医疗光学:营收高速增长,海内外优质客户拓展取得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医疗光学业务大幅增长,国产化替代加速,同时海外高端医疗光学市场拓展成效显著,多家海外头部客户实现小批量供货,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在内窥镜领域,核心光学部件收入快速提升,复杂模组产品批量交付,国内市场渗透率领先,并与多家海外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在手术显微镜领域,关键核心光学部件已与头部厂商达成合作,斩获千万级订单,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凸显。未来,公司将强化医疗光学核心能力,深度挖掘新需求,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差异化开拓医疗光学事业。

  5、 专业光学:技术优势驱动业务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专业光学板块实现较快增长,整体发展态势良好。在专业成像领域,持续加大与德国头部光学企业合作,高端工业检测、专业摄影摄像镜头项目稳步推进;虹膜识别光学组件大幅增长,批量交付能力持续提升。

  在半导体光学领域,业务实现高速增长,公司凭借超精密制造优势,持续深化与国内半导体设备头部企业合作,产品应用覆盖光刻、量检测等关键环节,光刻机核心子系统相关元组件项目稳步落地,新客户、新项目拓展顺利。

  在航空航天领域,依托国家重大工程积累的技术与制造优势,公司已与卫星激光通信领域头部企业建立合作,前瞻布局相关光学组件,打开新成长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65亿元,同比增长8.25%。其中光学元组件业务实现销售收入5.84亿元,同比增长13.71%。光学显微镜业务实现销售收入3.60亿元,同比增长0.94%;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0亿元,同比增长5.4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亿元,同比下降0.72%。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1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一是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是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是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是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五是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本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 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中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1、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参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别会计处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最大限度控制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 投资金额

  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 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保障资金安全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

  (五)投资期限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现金管理授权期限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该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满后归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现金管理产品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品种,明确现金管理产品金额、期间,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2、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现金管理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的情况,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公司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内部组织架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各业务板块专业化运营能力,将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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