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田股份”)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5号)同意注册,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5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4,879,716.97元,实际募集资金1,445,120,283.03元。于2023年8月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验字[2023]000439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42,959,442.58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0,787,686.45元;于2023年8月3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892,171,756.13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420,185,486.80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04,004,759.78元,其中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支出后净利息收入为1,843,919.33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89,000,000.00元(不含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部分产生的利息收入53,154.84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信银行宁波江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中国银行宁波市江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慈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及上述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52,620,233.62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4157号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8)。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6,8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截至2025年8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76,8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金铜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6)。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8,9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年3月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金铜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8万吨小直径薄壁高效散热铜管项目”变更为“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后,其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全部用于新项目“泰国年产8万吨精密铜管生产项目”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7万吨精密铜合金棒材项目”变更为“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募投项目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人民币全部用于新项目“年产1万吨双零级超细铜导体项目”和“450铜合金带材生产线改造升级项目”投资。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本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认为:金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金田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金田股份募集资金在2025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说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额65,203.77元,超出部分系募集资金利息。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2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金田电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材”)
2、宁波金田铜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铜管”)
3、宁波金田有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有色”)
4、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新材料”)
5、宁波杰克龙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克龙精工”)
6、宁波金田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高导”)
7、宁波金田电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电磁”)
8、宁波金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进出口”)
9、宁波金田致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致远”)
10、宁波金田诚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诚远”)
11、宁波金田晟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晟远”)
12、宁波金田鹏远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鹏远”)
13、广东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田”)
14、广东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新材料”)
15、重庆金田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田”)
16、江苏金田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材”)
17、香港铭泰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铭泰”)
18、金田(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金田”)
19、金田铜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田”)
20、金田铜业(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金田”)
21、铭泰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铭泰国际”)
22、金田铜业日本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金田”)
23、金田铜业(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金田”)
24、金田铜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田”)
25、金拓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拓”)
26、金松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松”)
27、金拓国际实业(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拓”)
28、宁波金田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田供应链”)
29、金拓(新加坡)国际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加坡金拓”)
30、金创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创”)
31、金盛国际实业(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盛”)
32、金松进出口(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金松”)
33、上海金田创智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智”)
34、金田铜业(韩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国金田”)
35、宁波金信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信供应链”)
36、广东金田液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液冷”)
37、江苏兴荣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铜业”)
38、江苏兴荣兆邦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荣兆邦”)
39、宁波科田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田磁业”)
40、包头科田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磁业”)
41、科田磁业(德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国磁业”)
以及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公司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以上被担保人除兴荣铜业、兴荣兆邦、科田磁业、包头磁业、德国磁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外,其余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49,361.92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96,428.92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52,933.00万元。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19,593.01万元(其中18,040.48万美元按2026年3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9194折算;38,026,133.17万越南盾按2026年3月31日越南盾兑人民币汇率0.0003折算;1,000.00万泰铢按2026年3月31日泰铢兑人民币汇率0.2107折算;960.00万港币按2026年3月31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0.883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87%。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对外担保
● 上述担保事项及如下相关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文件、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决议等文件。
● 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年度担保预计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持续的发展,满足子公司的融资担保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为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金田高导、金田电磁、金田进出口、金田致远、金田诚远、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广东新材料、重庆金田、江苏新材、香港铭泰、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越南金田、铭泰国际、日本金田、德国金田、泰国金田、香港金拓、香港金松、泰国金拓、金田供应链、新加坡金拓、香港金创、香港金盛、泰国金松、上海创智、韩国金田、金信供应链、广东液冷、兴荣铜业、兴荣兆邦、科田磁业、包头磁业、德国磁业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49,361.92万元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高导、金田进出口、金田晟远、金田鹏远、广东金田、重庆金田、香港铭泰、越南金田、日本金田、德国金田、泰国金田、香港金拓、香港金松、香港金创、上海创智、包头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96,428.92万元;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金田电材、金田铜管、金田有色、金田新材料、杰克龙精工、金田电磁、金田致远、金田诚远、广东新材料、江苏新材、新加坡金田、香港金田、铭泰国际、泰国金拓、金田供应链、新加坡金拓、香港金盛、泰国金松、韩国金田、金信供应链、广东液冷、兴荣铜业、兴荣兆邦、科田磁业、德国磁业)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52,933.00万元。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文件、公司及各子公司申请授信、贷款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决议等文件。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上述担保及相关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四) 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资产负债率70%以上(含)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70%以下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履约担保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附件2。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包含本议案审议通过之前已发生且截至本议案生效之日尚未解除担保义务(即担保合同仍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以及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事项系为满足被担保方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在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将在公司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进行。部分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的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且经营业绩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经董事会审议,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19,593.01万元(其中18,040.48万美元按2026年3月31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6.9194折算;38,026,133.17万越南盾按2026年3月31日越南盾兑人民币汇率0.0003折算;1,000.00万泰铢按2026年3月31日泰铢兑人民币汇率0.2107折算;960.00万港币按2026年3月31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0.883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7.87%。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形。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附件2: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2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1月10日,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5年2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5年3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53,118,009股公司股票中30,348,000股已于2025年3月20日非交易过户至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
3、2025年3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设立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4、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2026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往期解锁情况及剩余未解锁标的股票数量及占比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解锁。本次解锁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未解锁标的股票数量有18,812,76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为1.09%。
二、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安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安排及锁定期届满情况说明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3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第一批解锁时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已于2026年3月20日届满,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市场情况等综合因素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对权益进行处置。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前期解锁情况
本次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解锁。
三、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分为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本员工持股计划部分份额业绩考核指标成就说明如下:
(一)公司层面考核指标达成情况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以剔除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外销量”指公司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铜材产品海外销量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2亿元,剔除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在当年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净利润为8.22亿元,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考核目标已成就。
(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
员工当年实际可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具体解锁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持有人当年实际解锁的份额=持有人当年计划解锁的份额×持有人解锁系数。
持有人考核当年不能解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回购价格为对应份额原始出资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管理委员会在收回份额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或者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经综合评估,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持有人共279人,对应股票权益数量为1,153.5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
四、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一)第一个锁定期解锁之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置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权益。
(二)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
五、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决策程序符合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外汇期货及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是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相关业务在交易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交易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经营预测,预计2026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实际使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4亿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亿美元,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鉴于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或业务条线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具体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拟开展交易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业务或业务的组合。
(五)交易期限
使用期限为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6年度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当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相应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
3、信用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合同到期无法履约的风险。
4、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法律风险:公司在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时,存在交易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经营活动不符合法律规定而造成的交易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
2、严格控制外汇期货及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公司只能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交易。
3、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和外汇期货及衍生产品,最大程度降低信用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6、公司定期对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本次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以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为目的,依据实际业务的发生情况配套相应的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列报。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609 证券简称:金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债券代码:113046 债券简称:金田转债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至2026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除上述议案外,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于2026年4月24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相关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4、5、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网络投票提醒服务(即“一键通”),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A股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法人股东登记时,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9:30-11:30,13:0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董秘办(办公楼7012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丁星驰
联系电话:0574-83005059
联系传真:0574-87597573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城西西路1号
邮政编码:315034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
特此公告。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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