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 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现将 2025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按产品类别分类的主营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二、按销售模式分类的主营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三、按销售区域分类的主营业务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四、报告期内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五、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表格中如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6-021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华丰路23号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华丰路23号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或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或电子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房吉国
联系电话:(0574)86806690
电子邮箱:stock@solbar.com
传真号码:(0574)86806660
邮编:3158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12号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4-24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6-014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5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86.48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1.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904.1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958.5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45.57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8日全部到位,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确认,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7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43,897.27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19.7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12月与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于2024年1月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生物科技于2025年12月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垦利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应当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类型。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使用期限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同时,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审核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收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金额为1,079.22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月3日,由于募投项目“3万吨大豆组织拉丝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5,000吨大豆颗粒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搁置超过一年,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论证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公司就募投项目“3万吨大豆组织拉丝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5,000吨大豆颗粒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决定继续实施。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诸多因素的影响,“3万吨大豆组织拉丝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进度缓慢,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3万吨大豆组织拉丝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充分考虑自身发展情况和项目市场环境基础上,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2025年11月17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公司将“5000吨大豆颗粒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为“万得福工业园高端大豆分离蛋白生产线改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生物科技。“5000吨大豆颗粒蛋白生产线建设项目”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11,976.51万元,拟全部投入“万得福工业园高端大豆分离蛋白生产线改造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万得福工业园高端大豆分离蛋白生产线改造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17,00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1,976.51万元,不足部分由生物科技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向生物科技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976.51万元向生物科技增资并计入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生物科技的注册资本由31,981.75万元变更为43,958.26万元,本次增资后生物科技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上证发〔2025〕68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法规、文件和制度中有关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3: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3231 证券简称:索宝蛋白 公告编号:2026-020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一本通》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始终专注于大豆蛋白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深耕主业,已构建起完整的非转基因大豆深加工产业链,作为大豆蛋白健康营养方案提供商,致力于为食品、保健品等客户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目前,公司是国内少数掌握高端分离蛋白生产技术与工艺的企业之一,公司产品在海内外享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公司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通过制度改革和技术创新,聚焦行业技术前沿,在新产品、新技术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推动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优化,降低能耗和排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通过技改及新建生产线等方式提升产能,规模化效益显著,加工成本降低,满足下游行业对产能的需求,增强高端蛋白产品系列的营收能力。公司还通过延伸产业链,开发高附加值产品,进一步提升盈利能力。目前,子公司吉林民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大豆蛋白生产基地20万吨非转基因大豆全产业链加工项目及子公司山东万得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膳食纤维项目已稳定生产,全产业链协同发展优势更加凸显。
公司坚持推动党建文化领航发展,扎实推进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增强企业文化价值,助力企业发展。发挥党建文化引领作用,助力公司组织建设。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丰富蛋白营养,增强生命活力”为使命,以“成为全球领先的蛋白开发与应用专家”为愿景,以建设精致化、国际化、现代化、规范化、创新型“四化一型”企业为目标,以创新为动力,打造成长型企业。
二、坚持走创新之路,高质量发展之路
公司顺应高质量发展趋势,以打造高质量发展目标为抓手,在企业内部做好制度改革和技术创新,聚焦行业技术前沿,在新产品、新技术方面不断开拓创新。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推动绿色生产和可持续发展,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优化,降低能耗和排放,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生产精益管理和高端制造提升,以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为发展方向,实现生产全面转型升级。
三、持续优化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构建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积极响应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精神,落实相关要求,保障独立董事行权履职,发挥其监督制衡、参与决策和专业咨询作用,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依据,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聚焦治理体系构建和能力提升,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做好风险合规管理,结合新《公司法》,完善治理制度建设,全面修订了《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进一步细化了董事会议案审批流程与董事、高管履职服务机制,确保董事会运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在规范股东会运作等公司治理实践中,公司将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从各架构层次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评价,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不断加强规范治理体制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内控体系,多维度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推动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四、维护股东利益,重视投资回报
公司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首要位置,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统筹考虑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坚持稳健、可持续的分红策略,持续巩固投资者长期持股信心。严格遵守利润分配相关制度,科学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坚持实施稳健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现金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2025年增加中期分红1,340万元,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制定和实施2026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上市至今,公司已累计分配现金股利16,657万元。
未来,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战略发展规划以及业务资金需求,坚持“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继续推行稳健、可持续的现金分红机制,提高现金分红频次,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同时,公司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断完善中长期分红政策兼顾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提高分红的稳定性、及时性、可预期性,回报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五、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传递公司投资价值
公司持续完善多维度、多层次、多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公开信息披露、现场接待和线上调研、参加券商策略会、上证e互动平台问答、邮件与电话交流等方式,进一步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沟通,健全并完善与投资者的良性交流机制,主动进行信息传递,促进投资者加深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于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举办业绩说明会,就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以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积极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发展情况,帮助投资者全方位了解公司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夯实与投资者的沟通基础,丰富与投资者的交流方式,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充分响应投资者诉求,不断拓展与投资者沟通的广度与深度,多渠道为投资者答疑,加深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积极传递公司真实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深化风险共担理念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是公司稳健发展的核心力量。公司高度重视“关键少数”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通过构建由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构组成的多层级多维度的治理体系,对控股股东、董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关键领域进行严格监督,切实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来,公司将持续强化“关键少数”的履职责任,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专项培训,学习最新监管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提升相关人员的履职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董事、高管及时了解最新法律法规,强化其合规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并持续加强核心骨干人员与公司、公司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机制,将核心骨干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司长期业绩提升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核心骨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价值共创与共享,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与董事、高管的互动沟通,及时向董事、高管反馈资本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案例,多维度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者意见建议,结合实际优化行动方案并持续推进实施。本方案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政策调整、行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公司代码:603231 公司简称:索宝蛋白
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宁波索宝蛋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0,900,644.7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1,459,10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7,437,731.50元(含税)。
公司已于2026年2月12日向全体股东发放2025年中期分红13,402,137.35元(含税),2025年度累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0,839,868.85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7.34%。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豆蛋白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门类下“ C13农副食品加工业”子类。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二)行业发展状况与趋势
1、大豆蛋白发展概况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生活的改善,消费者对环境和健康愈发关注,对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重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功能食品、健康食品、保健食品已成为全球食品行业新的增长点。大豆蛋白是一种植物性蛋白质,其氨基酸组成与牛奶蛋白质相近,除蛋氨酸略低外,其余必需氨基酸含量均较丰富,是植物性的完全蛋白质。在营养价值上,大豆蛋白可与动物蛋白等同,在基因结构上也最接近人体氨基酸,因此被认为是最具营养的植物蛋白质。大豆蛋白凭借自身的功能特性和营养被广泛的应用于植物肉、肉制品、休闲食品、保健品、营养品、宠物食品、生物发酵等领域,下游产业的市场发展空间广阔,进而带动大豆蛋白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大豆蛋白是目前植物蛋白的主要产品种类,占植物蛋白市场价值的一半以上。
全球范围内,大豆蛋白市场稳步扩容,我国大豆蛋白行业规模全球领先、产业集群成熟,正从规模化扩张转向高端化、功能化、全产业链升级。未来发展重点在于突破原料制约、加强技术创新、优化产品结构,并依托植物基、健康食品、特医食品等领域实现高质量增长。
2、行业发展趋势
(1)健康饮食推动需求,功能性蛋白需求增加
随着我国食品工业迅速发展,国家推出一系列政策引导产业健康发展,为国内大豆蛋白产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提出,要引导居民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推进健康饮食文化建设。重点解决微量营养素缺乏、部分人群油脂等高热能食物摄入过多等问题。《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25–2030)》:优质蛋白摄入量占50%以上,以大豆为核心抓手;《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 年)》提出,要以建设营养健康环境、发展营养健康产业为重点,着力发展以优质动物、植物蛋白为主要营养基料,加大力度创新基础研究与加工技术工艺。《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研究开发功能性蛋白、功能性膳食纤维、功能性糖原、功能性油脂、益生菌类、生物活性肽等保健和健康食品,并开展应用示范。
当前,消费者对天然、健康、低脂高蛋白食品的偏好,以及食品加工企业对保水、乳化、凝胶等功能特性要求提升,共同推动大豆蛋白需求持续增长,行业规模稳步扩大。大豆蛋白作为优质植物蛋白来源,在健康属性和功能性双重驱动下,高端蛋白产品的研发与应用不断深化,行业整体规模与市场前景广阔。
(2)国家产业政策提供有利支持
近几年陆续出台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大豆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伴随着上述政策的逐步实施,能够加快我国消费结构升级,促进食物营养结构的改善,为大豆蛋白加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增长点。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已明确将大豆纳入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通过稳面积提单产、强化补贴保险保障收益、完善产业链支持,巩固国产非转基因大豆供给,助力大豆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企业稳定生产、技术升级提供坚实政策支持与原料支撑。
(3)行业集中度提升
全球大豆蛋白市场参与者众多,主要包括IFF、ADM、禹王生态、临沂山松、益海嘉里、御馨生物、嘉华股份及本公司等。在中国市场,规模较大的企业包括本公司、嘉华股份、禹王生态、临沂山松和御馨生物等,上市企业有嘉华股份、本公司等,其大豆蛋白业务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未来随着食品安全、环保监管趋严及市场竞争加剧,研发能力弱、生产规模小、质量控制水平较低的中小企业将逐步被淘汰。大豆蛋白市场将逐渐向研发投入、产品质量控制、食品安全、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倾斜,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4)应用场景拓展、智能化与绿色化
大豆蛋白应用逐步深度渗透到特医、医药、3D食品打印等新兴领域,应用边界不断拓宽;同时,智能工厂、自动化生产线、节能降耗工艺及副产品综合利用的循环经济模式,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重要方向。
(三)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以“丰富蛋白营养,增强生命活力”为使命,以“成为全球领先的蛋白开发与应用专家”为愿景,以建设精致化、国际化、现代化、规范化、创新型“四化一型”企业为目标,以创新为动力,打造成长型企业。公司是行业内为数不多的拥有大豆蛋白深加工完整产业链、丰富产品线的企业,具有从大豆采购、低温浸出到大豆分离蛋白、非功能性浓缩蛋白、功能性浓缩蛋白、组织化蛋白(组织蛋白、拉丝蛋白)、大豆膳食纤维等全系列产品的生产线,产业链竞争优势明显。公司目前是大豆蛋白行业主要的生产者,公司产品在海内外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1、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为大豆蛋白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已构建起完整的非转基因大豆深加工产业链。主要产品包括大豆分离蛋白、大豆浓缩蛋白、组织化蛋白及非转基因大豆油、大豆膳食纤维等,广泛应用于食品、保健品、植物基食品、医药发酵、宠物食品等领域。公司产品以其高功能性(如保水性、乳化性、凝胶性等)和健康属性,满足了肉制品、休闲食品、餐饮、植物肉等行业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2、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主要采购非转基因大豆及其他辅料和包装材料。非转基因大豆主要从大豆贸易商、中央储备粮库等渠道采购,采购价格随市场行情波动。公司通过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可控性。
(2)生产模式: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销售部门根据市场调研制定销售计划,生产部门结合库存和产能情况,制定生产计划,确保产品供应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3)销售模式: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直销模式即公司产品直接销售给终端客户。经销模式即公司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销售给终端客户,经销商客户在有采购需求时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采取买断方式与公司交易,即公司产品向经销商销售后公司产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至经销商。公司通过经销商销售渠道的合理布局和延伸,有效扩大了公司产品销售区域。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4,809.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971.6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6.56%。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26,921.44万元,较上年度末上升8.8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200,670.82万元,较上年度末上升7.06%;基本每股收益为0.99元/股,同比上升57.1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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