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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聪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惠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惠鹏
母公司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聪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惠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惠鹏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林聪颖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惠鹏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惠鹏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1566证券简称:九牧王公告编号:临2026-003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会议由董事长林聪颖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2026年4月10日以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了以下决议:
1. 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3. 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 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6-004)。
7. 审议并通过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4,637,1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7,318,575.00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临2026-005)。
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薛祖云、童锦治、木志荣作为本议案的当事人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报告》。
1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10.01 《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薛祖云、童锦治、木志荣回避表决。
10.02 《关于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非独立董事林聪颖、陈加贫、陈加芽、林沧捷、林泽桓、颜春华回避表决。
10.03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10.01及10.02两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临2026-006)。
1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1 《关于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薛祖云、童锦治、木志荣回避表决。
11.02 《关于非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非独立董事林聪颖、陈加贫、陈加芽、林沧捷、林泽桓、颜春华回避表决。
11.03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确认,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11.01及11.02两项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临2026-006)。
12.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总经理办理银行授信申请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运营需要,公司拟与各金融机构签署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银行授信协议,并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办理该授权额度项下的各类金融机构业务具体叙作事项,包括申请及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本项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董事长、总经理应就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汇报。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3.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6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6-007)。
14.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亿元,以上担保额度可以在玛斯(厦门)品牌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山南九牧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星通商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厦门九牧王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临2026-008)。
15. 审议并通过了《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16.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1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临2026-009)。
17.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16亿元。截止2026年3月31日,公司证券投资账面价值12.42亿元,预计12个月内不再新增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临2026-010)
18. 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19.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年度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现场设在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1号九牧王国际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11)。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566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临2026-004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24,155.8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 人民币 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及构成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或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2.70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22,310.99万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经测算,2025年度公司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235.30万元,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1,086.86万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4,155.84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4,155.8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决策程序的履行及审核意见
(一)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做出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告编号:2026-010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证券投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预计证券投资额度已经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因证券投资具有一定投资风险,公司证券投资可能存在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投资产品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证券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规模较大,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金配置效率,依托资本市场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同时前瞻性布局行业资源、助力公司长期产业发展战略落地,结合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在严控风险、合规操作的前提下,合理调配自有闲置资金开展证券投资。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证券投资的原因说明如下:
1、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稳健发展,分享市场发展红利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持续完善,市场生态持续优化,经济基本面长期向好的总体趋势稳固。伴随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产业结构升级、科技创新驱动及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中长期资金持续入场,市场估值体系日趋成熟,整体具备强劲的发展韧性与长期投资价值。公司开展二级市场证券投资,能够深度分享经济转型与市场成长红利,把握长期发展机遇。
2、优化资金配置,获取稳健财务性收益,提升整体经营效益
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可有效拓宽盈利渠道,在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行的环境下,打破传统资金配置的收益局限。通过科学资产配置与风险管控,提升整体资产回报率,实现闲置资金高效利用与价值最大化。
3、聚焦行业赛道,开展前置性布局
通过对同行业优质企业、细分领域龙头、具备核心技术与成长潜力的标的进行二级市场投资,公司可提前建立与标的企业的资本联结,深度洞察行业发展趋势、技术创新方向、市场竞争格局,实现资本运作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注入动力。
(二) 投资金额
本次证券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16亿元。截止2026年3月31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账面价值12.42亿元,预计12个月内不再新增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范围
本次证券投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投资、公募基金投资、认购投资于二级市场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证券投资行为。
优先选择国家政策支持的行业,经营基本面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合规运营、估值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及宽基指数ETF,不参与高风险杠杆投资、ST及*ST个股。
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不包括以下情形:
1、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非公开发行、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3、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5%,且拟持有3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4、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中约定的委托理财;
5、衍生品交易。
(五)投资期限
本次证券投资额度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本次预计证券投资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将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市场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的风险如下: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
1、参与和实施证券投资交易的人员须具备较强的证券投资交易理论知识及丰富的证券投资交易管理经验,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具有丰富证券投资交易实战管理经验的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2、证券投资交易相关人员在具体授权范围内,负责有关证券投资事宜,在规定额度内使用资金,视资金情况确定具体的投资额度。不得擅自利用融资融券或其他方式放大投资规模,增加投资风险。
3、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且证券投资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相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
4、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策略,控制投资规模,以及对被投资证券的定期投资分析等手段来回避、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证券投资交易授权情况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相关审计,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必要时报告董事会,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6、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证券投资情况,以此加强对公司证券投资交易项目的前期与跟踪管理,控制风险。
7、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证券投资交易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证券投资交易活动。
8、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交易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有权聘任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
9、公司将严格执行《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公允价值变动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中列示。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66 证券简称:九牧王 公告编号:2026-009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预计委托理财额度已经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授权期限内选择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 投资额度
本次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不超过12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 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范围
本次委托理财投资范围为中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凭证、固定收益类等产品。公司禁止购买风险等级被评定为中高风险等级(即第四级或PR4级或R4级)及以上风险等级的委托理财产品或银行结构性存款。
(五)投资期限
本次委托理财额度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审议程序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投资理财的投资范围为中短期、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产品,但不排除理财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面临的风险如下: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委托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监督,包括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委托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管理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如发现合作方不遵守合同约定或理财收益达不到既定水平的,应提请公司及时中止该委托理财项目或提议到期不再继续合作的建议。
2、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所购买委托理财产品的日常管理与监控、到期的收回;台账的登记;合同的管理;每月初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月委托理财情况;根据市场情况对投资的价值进行评估,如出现投资减值应及时通知财务核算人员以便其根据会计准则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定期与交易对方相关人员联络。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或者较大不确定因素时,相关人员应在24小时内通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法务部门、证券事务部,由上述人员和部门立即作出应对措施,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必要时应当立即上报董事长、董事会。财务管理部门有义务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业务经办人员和财务核算人员应保证职责分离。
3、公司财务管理部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负责开设并管理委托理财相关账户,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负责委托理财事务相关的资金调入调出管理,以及资金专用专户管理。委托理财资金的出入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禁止以个人名义从委托理财账户中调入调出资金,禁止从委托理财账户中提取现金。严禁出借委托理财账户、使用其他投资账户、账外投资。
4、公司建立委托理财业务报告制度。公司财务管理部门于每月结束后10日内,向财务负责人报告上月委托理财业务情况。半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编制半年度委托理财业务报告并提交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内部审计部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编制年度委托理财业务报告并提交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部、内部审计部门及董事长。
5、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有权聘请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的专项审计。
6、公司将严格执行《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中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财务报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列示和披露,产生的收益在“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中列示。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566证券简称:九牧王公告编号:临2026-005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派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议案的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158,568,418.0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结余579,256,213.39元,扣除2025年度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减少数172,391,145.00元,本年度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65,433,486.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4,637,15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7,318,575.0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566证券简称:九牧王公告编号:临2026-006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在上述议案中,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和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确认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实际经营业绩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确认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总额为884.76万元,具体如下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对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如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税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建议维持上述津贴标准, 2026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12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对非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为2.4万元/年(税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建议维持上述津贴标准。
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具体职务、岗位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标准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标准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以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3、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标准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标准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是以年度目标绩效结果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相挂钩。
4、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绩效评价后,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支付。绩效评价以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依据。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如有)、考核与调整等操作事宜,按照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具体规定执行。
三、审核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目前的市场水平和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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