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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是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72,000万元、美元1,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63%,本次担保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26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72,000万元、美元1,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但由于顾伟先生、欧军先生在部分子公司担任董事等职务,从谨慎原则出发,董事顾伟先生、欧军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注:公司为MTC科技(越南)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美元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表中人民币金额是依据2026年3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 691.94元人民币计算。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364EUD5U

  成立日期:2017年7月21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1717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万元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兆驰半导体100.00%的表决权,兆驰半导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兆驰半导体资产总额为 682,386.93万元,负债总额为307,152.7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375,234.2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81,673.76万元,利润总额为79,790.22万元,净利润为74,391.81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省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光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00929099316

  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区胡家路199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万元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其他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子公司江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江西光电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江西光电94.4155%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兆驰光电资产总额为320,200.04万元,负债总额为  174,653.8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45,546.1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02,163.20万元,利润总额为-636.72万元,净利润为  678.8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深圳市兆驰光元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光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光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6LR535

  成立日期:2020年5月1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兆驰集团3号厂房301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经营范围:LED封装技术开发、咨询、研发服务与项目投资;经营管理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发光二极管(LED)器件、LED显示器件、LED背光源产品、其他光电子部件、组件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

  控股子公司江西兆驰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光元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深圳光元94.4155%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光元资产总额为60,942.27万元,负债总额为  36,738.9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24,203.34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87,306.65万元,利润总额为3,788.64万元,净利润为  3,728.6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兆驰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数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GHEJ6D

  成立日期:2016年7月15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4,3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技术咨询服务; 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安装服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智能家庭网关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

  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包括电视机、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硬件、VR/AR、汽车电子产品、路由器、DVD播放器、音箱、投影机;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公司持有兆驰数码98.7654%的股份,兆驰数码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兆驰数码资产总额为116,646.73万元,负债总额为50,352.4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66,294.23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70,278.09万元,利润总额为311.25万元,净利润为295.29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江西兆驰智显电路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兆驰智显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智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EW1K0CXM

  成立日期:2025年9月3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3495号第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何胜斌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兆驰晶显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晶显100.00%的股份,江西晶显持有兆驰智显100.00%的股份,公司间接持有兆驰智显51.002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兆驰智显资产总额为10,011.18万元,负债总额为71.8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9,939.3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 0万元,利润总额为-60.63万元,净利润为-60.63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六)江西兆驰晶显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兆驰晶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晶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350012081

  成立日期:2015年4月20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3495号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视机制造,家用视听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显示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兆驰晶显技术有限公司持有江西晶显100.00%的股份,公司间接持有江西兆驰51.0020%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西晶显资产总额为192,737.39万元,负债总额为139,188.1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53,549.22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74,836.27万元,利润总额为43,196.19万元,净利润为40,954.2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七)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光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2KEX48Q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9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古镇镇同福南路6号A栋1-3层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18,5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中山光电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中山光电100.00%的股权。中山光电的主要股东如下: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山光电资产总额为83,481.50万元,负债总额为65,416.4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8,065.07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8,232.82万元,利润总额为335.14万元,净利润为335.1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八)江西兆驰光联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兆驰光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光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E5K9C23N

  成立日期:2024年11月28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祥北大道1404号未来科技园A区3#厂房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网络设备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持有兆驰光联68.2934%的股份,公司间接持有兆驰光联68.2934%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兆驰光联资产总额为19,718.44万元,负债总额为15,804.5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3,913.88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9,685.96万元,利润总额为-1,086.12万元,净利润为-1,086.12 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九)江西兆驰瑞谷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江西兆驰瑞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瑞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06MAE1Y2FY8C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6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高新创业园K322室

  法定代表人:顾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网络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持有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82.0697%的股权,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持有江西瑞谷100%的股份,公司间接持有江西瑞谷82.0697%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西瑞谷资产总额为17,065.77万元,负债总额为17,279.86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214.10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320.25万元,利润总额为-214.10万元,净利润为-214.1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十)MTC科技(越南)有限公司/MTC TECHNOLOGY (VIETNAM)COMPANY LIMITED)

  公司名称:MTC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兆驰”)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1日

  注册地点:越南

  注册资本:2,400万美元

  业务范围:光电子器件系列,数字电视系列,机顶盒、路由器系列,照明灯具系列等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国际贸易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兆驰有限公司持有越南兆驰100%的股份,公司间接持有江西瑞谷82.0697%的股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越南兆驰资产总额为55,915.52万元,负债总额为42,875.1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3,040.39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3,536.09万元,利润总额为-2,299.18万元,净利润为  -2,299.18万元。以上数据业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上述被担保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被担保方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确定。具体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进一步提升融资效率、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针对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向的能力,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本次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后续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体系、强化财务内部控制、动态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等情况,进一步健全担保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降低担保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972,000万元、1,000万美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8.60%(美元部分按照2026年3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00美元=691.94元人民币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1,931.25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88%,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末存货、应收款项、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商誉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资产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账款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6,813.64 万元,计入的报告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5年度,公司本期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分别为-90.84万元,2,904.49万元,506.37万元。

  2、存货

  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因市场项目需求变更、产品切换等原因,根据上述标准及期末存货的清查情况,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493.62万元,占2025年末存货原值的9.19%。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中,主要包括原材料 7,662.43万元、库存商品13,539.67万元、半成品11,511.83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813.64万元。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2025年度任职的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3、其他说明

  (1)上述提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7.00需要逐项表决。  (2)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兆投)及其一致行动人顾伟先生于2022年5月26日签署《关于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在公司现有实际控制人控制期间,南昌兆投、顾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仅保留公司5.00%的表决权(如未来总持股比例小于5.00%,则以届时实际持股比例享有表决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以上表决权放弃并不影响其接受他人委托进行投票。  (3)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会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股东会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05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用书面信函、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

  4、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三)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128号兆驰集团大厦B座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单华锦

  电话号码:0755-33614068

  电子邮箱:LS@szmtc.com.cn

  邮政编码:51800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9”,投票简称为“兆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22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22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2、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29          证券简称:兆驰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内在价值的充分认可,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并结合落实情况,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2025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现将行动方案相关进展报告如下:

  一、聚焦光技术核心主业,持续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围绕智慧显示、LED全产业链及光通信三大核心业务板块,持续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产业协同,推动公司经营质量稳步提升。

  智慧显示业务方面,公司紧跟行业技术迭代趋势,持续推进Mini LED背光等新型显示技术应用,不断优化产品结构,稳步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全面增强核心市场竞争力。

  LED全产业链业务方面,公司依托垂直一体化布局优势,强化从芯片、封装到终端应用的协同发展,加速推进Mini/Micro LED技术商业化进程,持续提升产业链整体运营效率与盈利能力。

  光通信业务方面,公司依托“光芯片—光器件—光模块”一体化产业布局优势,加快高端光模块产品的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进程,推动产品向高速率、高附加值方向升级,逐步拓展数据中心及算力相关应用市场,培育新的业绩增长极。

  二、强化研发投入,提升核心技术能力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体系建设。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保持稳定,占营业收入比例处于合理区间。

  在技术布局方面,公司围绕新型显示、LED及光通信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点覆盖超高清显示、Mini/Micro LED、高光效照明及高速光通信等方向,技术储备持续完善。

  在技术转化方面,公司加强研发成果产业化应用,提升研发投入产出效率,推动技术优势向产品竞争优势转化。

  三、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优化法人治理结构。2025年,董事会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强化内控管理与风险防范,确保各项业务合法合规运行。公司坚决杜绝炒作概念、蹭热点或选择性信息披露,严格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切实履行国有上市公司的责任与义务。

  四、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畅通价值传递渠道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5年,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策略会、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深度、有效的交流。报告期内,公司市值管理成效显著,年末市值较年初提升31.56%,资本市场认可度持续提升。公司积极参加各类投资者交流活动,荣获2025年同花顺“最具人气上市公司TOP300”奖项,有效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五、高度重视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在持续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始终将投资者回报放在重要位置,坚持实施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2022年至2024年,公司连续三年实施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已超13亿元,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超过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025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03亿元,经营性现金流净额持续优化。为进一步回馈股东,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93,843,832.81元(含税),占2025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2%。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展望未来,公司将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公司将继续聚焦光技术核心主业,通过全球化布局应对不确定性,通过垂直一体化整合提升盈利能力,通过技术创新保持行业领先。公司将持续有力地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以更加优异的经营业绩和更加稳健的分红回报,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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