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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田集团”)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按照规定,该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概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寄胜,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琳,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杨旭,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最近3年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杨旭、项目合伙人高寄胜和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琳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高寄胜、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琳、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旭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预计2026年度审计费用与2025年保持一致,即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0万元。

  二、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公司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报酬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文件;

  3.会计师事务所及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2日14:30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18日,截止2026年5月18日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红岭北路2188号建工数智大厦(广田大厦)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二)特别说明

  1.提案披露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提案均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前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2026年4月24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对于本次股东会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应回避表决提案6.00。在本次股东会上对前述提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年5月19日(9:30至11:30,14:00至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须于2026年5月19日17:00前送达公司)。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田心社区红岭北路2188号建工数智大厦(广田大厦)广田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政编码:518001

  联系电话:0755-25886666-1187

  传真号码:0755-22190528

  联系邮箱:zq@szgt.com

  联系人:伍雨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82。

  2.投票简称:广田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5月22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6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7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以下简称“会计类第5号”),其中“5-7处置或视同处置子公司时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会计处理”明确规定:对于投资方与原子公司之间发生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因处置或视同处置原子公司,相关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已得以实现,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投资方应将其计入当期处置子公司损益,同时相应调整投资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公司原会计处理与上述监管指引要求存在差异,为遵循最新监管规则、提升会计信息可靠性与可比性,本公司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会计类第5号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

  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规范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该变更对2024年12月31日及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该变更对2024年12月31日及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R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1、2025年7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5号》,其中5-7条明确规定:母公司与原子公司之间发生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因处置或视同处置子公司,相关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得以实现,在合并报表层面母公司应将其计入当期处置子公司损益,同时相应调整相关资产账面价值。

  公司原会计处理与上述监管指引要求存在差异,为遵循最新监管规则、提升会计信息可靠性与可比性,本公司对该事项的会计处理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相关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严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屈才云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严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屈才云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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