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2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82元,共募集资金为1,152,800,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人民币79,390,400.00元,余款1,073,409,600.00元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用账户内。该部分资金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3,753,045.8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9,656,554.2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6日已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04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上制度经过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2021年3月26日、3月29日,公司、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等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7,91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瑞贝塔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贝塔”)在建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已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的募集资金存储、使用与管理,不用于其他用途。2025年7月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分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规定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注销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结项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2,278.09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E10173号)。
2、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在建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1,291.26万元。本次置换时间距离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首笔超募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591号)。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资金最终用于了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偿还贷款或者日常经营支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200.00万元,未超过董事会对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授权范围。截至2026年3月31日,用于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1、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金额为1,100.00万元。
2、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7,91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在建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该议案已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入“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项目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的金额为7,31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超募资金已投入完毕,该项目已结项。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康复医疗设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825.59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中的3,024.1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剩余资金2,801.49万元,将用于公司其他募投项目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自有项目,具体情况以公司未来董事会审议和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
2、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418.50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在建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
3、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了《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予以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10.96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无需监事会、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4、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康复设备(西南)研销中心项目”结项,并将首发五个募投项目结项后合计共节余的募集资金3,612.45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发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超募资金账户向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转入资金8,010.00万元用于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使用8,006.96万元(不含交易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1、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2、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4,672.98万元调整为19,386.73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该项目闲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公司超募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3年9月13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延期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康复设备研发及展览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由19,386.73万元调整为22,873.34万元,本次新增的投资金额部分拟使用公司募投项目“养老及产后康复医疗设备生产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足。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15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用于其他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7,911.9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超募账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贝塔在建项目“康复医疗器械产业园”研发中心楼、综合楼及相关配套建设。该议案已于2025年5月15日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进展情况均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翔宇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翔宇医疗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投项目性质包括:“生产建设”,“研发项目”,“运营管理”,“投资并购”,“补流”,“还贷”,“回购公司股份”,“其他”;“其他”类型,应当注释说明。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6-017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永正、郭军玲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审议程序和表决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和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6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度合计金额约为6,3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同类业务比例分母采用2025年营业收入或采购总额;占比数据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2,993.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河南粤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安阳市翔宇置业有限公司
3、安阳孙思邈中医康复科技有限公司
4、安阳康养驿站酒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安阳和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安阳翔宇众创空间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7、安阳启旭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8、河南翔宇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9、河南瑞斯坦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0、河南瑞斯坦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1、河南孙思邈艾业有限公司
12、滕翔(山东)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13、安阳国医扁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4、河南宏特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5、河南环迪供应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6、瑞斯坦(山东)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17、瑞禾(佛山)医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8、安阳铂锦酒店有限公司
19、河南好睡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向关联人采购、销售商品及货物,提供劳务及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合同或订单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定价原则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关联方就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业务的开展情况,签署具体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或订单。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自身业务与关联方的业务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作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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