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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原因说明

  

  2.利润表项目的变动原因说明

  

  3.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变动原因说明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3月2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换届选举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敏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袁微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敏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6-039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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