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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517                                                  公司简称:金冠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6年4月2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159,122股后的股本134,454,06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82,490.3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1.49%。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8,430,511.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4,313,001.39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9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5,882,490.38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1.49%。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

  □适用     √不适用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研发、制造和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长期服务于以特高压为骨干网架、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坚强智能电网建设,主要为用户提供交、直流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智能配电网系列产品。

  公司核心产品有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智能高压开关柜、一二次融合环网柜(箱)和一二次融合柱上开关等,主要服务于坚强智能电网建设。公司避雷器产品生产历史悠久,在国家电网集中规模招标中累计中标份额位居前列。客户涵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铁路集团、国家电投、国家能源等大型企业。

  2021年以来,公司依托多年的智能配电设备研发经验,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和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充电桩产品聚焦于县域充电基础设施和新能源重卡充电服务两大核心市场,公司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工商业储能项目以及光储充一体化项目。

  2.主要产品

  ①避雷器产品

  公司拥有全系列避雷器产品,产品包括瓷外套避雷器、复合外套避雷器、GIS罐式避雷器、分离式避雷器、熔断型限压器等,电压等级覆盖交流10kV-1000kV和直流0.75kV-±1100kV,主要应用于发电厂、变电站、配电网、输电线路、电气化铁路、变压器中性点保护及直流输配电系统等。

  

  ②配网产品

  公司智能配电网设备包括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一二次融合环网柜(箱)、箱式变电站、配电箱、35kV充气柜、电缆分支箱等,应用于国家电网输配电网络的变电站、城市配网、农村配网、工业企业(发电厂、工矿企业)、铁路配电网络、商业建筑、智能建筑、新能源接入场景(光伏电站、风力发电场)等场所。

  

  ③新能源产品

  公司不断迭代更新各个功率段的交直流充电桩产品,功率覆盖范围7kW-1920kW,其中360-1920kW为分体式直流充电堆,可配备液冷超充、风冷超充、风冷闪充、风冷快充不同规格的终端,双枪输出电流分别可达1600A、800A、600A、500A,产品应用于公共充电站、新能源重卡及矿卡专用充电站、超级快充站等多种充电场景。

  公司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主要有100kW/215kWh的All-in-One一体机、0.5MW/1MWh储能产品等,应用于光储充一体化项目以及工商业储能项目。

  

  2.2 主要经营模式

  1. 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秉持“固本生新”的研发理念,一方面,对现有产品系列进行持续更新与升级,确保其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另一方面,深入市场调研分析,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积极拓宽产品深度和宽度,以抢占市场先机。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创新与理论研究,建立专业的研发团队,以自主研发为核心,依托各研发中心不断夯实研发基础,持续优化电阻片配方与工艺,不断扩充避雷器产品系列。同时,提升智能配电网产品、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电化学储能设备与系统等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以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

  在产学研深度融合方面,公司不仅建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还积极参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重点科技项目,与清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北电力大学、上海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开展深入的科研合作与技术交流。公司充分利用这些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资源优势,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进而持续增强公司的研发实力,为公司的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采购模式

  公司实行以产定购的精准采购模式,通过MRP系统运算和生产一条线系统管理,实现物料的精准采购和库存管理。通过构建高效的SRM系统,实现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线上沟通,确保双方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此外,公司建立完善的供应商准入体系和评价体系,以加强供应链管理,并深化与关键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供应商资源引入渠道,灵活应对市场变化,精准控制供应链节奏和原材料库存水平,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定制化服务、常规产品安全库存及市场预测备货等方式提升产品履约能力。公司基于ERP系统、OA系统等信息化手段,确保MRP运算准确性,降低库存占压。同时自主开发了产品履约管控的《生产一条线管理》系统,形成了从产品中标、合同评审、计划下达、智能排产、采购到货管理、生产进度管控到产品交付的履约全链条管理。

  通过上线MES系统,实现生产加工的全程跟踪,使生产过程透明化,提升生产效率。在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按照作业指导文件进行规范操作,同时增加自互检及过程监督,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实施全面质量管控。

  4.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销模式,主要通过投标、商务谈判等方式获取订单。

  (1)输配电设备产品:客户主要包括国家电网及其附属公司、南方电网及其附属公司、发电企业集团、电气成套设备制造商、大型工矿企业等。对于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和发电企业集团客户,公司通过投标方式获取订单;对于电气成套设备制造商、大型工矿企业等客户,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或技术营销谈判的方式签订合同,按订单供货。

  (2)新能源产品:公司采用技术营销模式,通过投标或商务洽谈获取订单,全面推进To B和To C市场。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输配电设备产品

  ①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电力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是落实“双碳”战略、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核心载体,其发展水平直接关系能源安全、产业升级与民生保障。

  “十四五”时期,我国电力行业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为核心目标,将特高压建设作为能源跨区优化配置、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关键抓手,持续加大投入、强化技术创新。截至2025年底,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累计建成46项特高压输电工程,形成覆盖全国、联通东西、贯通南北的特高压骨干网架,成功建成全球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特高压网络,推动特高压实现从“骨干网”到“能源主动脉”的历史性蜕变。特高压建设规模化发展有效破解了我国能源资源与负荷中心分布不均衡的难题,大幅提升了跨区输电能力和能源优化配置效率,为西部清洁能源大规模外送、中东部负荷中心电力供应保障提供了核心支撑,助力“双碳”战略落地见效。

  “十五五”时期,我国电力行业进入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攻坚阶段,聚焦新能源高比例接入、源网荷储深度融合的发展需求,持续加大电网投资力度,推动电网向数字化、智能化、协同化转型。未来五年,我国电网投资规模将显著扩大。其中,国家电网规划投资约4万亿元,南方电网、蒙西电网等也同步加大投入,预计全行业总投资规模将突破5万亿元,较“十四五”时期增长约40%,创下历史新高,为电网基础设施升级、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提供充足资金保障。

  在电网架构方面,将着力构建以主网为“骨架”、配网为“血脉”、微网为“细胞”的新型电网体系,依托数字化技术赋能和市场化机制驱动,打造能够适应新能源高比例接入、源网荷储深度融合、新业态蓬勃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平台。其中,特高压作为主网“骨架”的核心组成,将持续完善布局、强化功能,进一步提升跨区能源输送与调配能力,推动清洁能源高效消纳,助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电力支撑。

  ②主要技术门槛

  避雷器产品存在较高的技术门槛,尤其是特高压交直流避雷器、可控自恢复消能装置用限压器、换流阀用避雷器、直流断路器用限压器、柔性直流避雷器以及避雷器状态在线监测等产品,需要长期的技术积累和持续的创新优化。

  公司自主研发并生产避雷器的核心元件电阻片,经过近二十年的持续研发与技术迭代,成功研发出多种高性能配方,显著提升电阻片的综合性能,如重复转移电荷能力增强、电位梯度提高、残压降低、运行功耗减小,大幅提升了避雷器的过电压保护能力和能量耐受能力。通过实施生产信息化和自动化,对制造工艺进行精细化控制,电阻片的参数均一性和质量稳定性得到显著提高。这些技术的进步为特高压交流避雷器、特高压直流避雷器、可控避雷器、换流阀避雷器以及直流断路器避雷器等高性能避雷器的广泛应用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配电设备行业是多种学科交叉的行业,需要有多年研发经验和运行经验积累。近年来,产品逐步向智能化、信息化、集成化、节能环保、低碳绿色的方向发展;对制造精度、工艺装配、集成小型化、智能检测诊断、智能控制及通讯、电能质量、安全性、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生产企业迈向数字化及智能制造转型升级,对企业技术储备和工艺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2)新能源汽车充电桩

  ①发展阶段、基本特点

  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三年倍增”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方案明确提出到2027年底,全国充电设施规模达到2,800万个,并重点部署在城市区域新增160万个直流充电枪(含10万个大功率充电枪),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新建改建4万个60kW以上充电枪,在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1.4万个直流充电枪,其他地区根据需求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实现农村地区公共充电设施全面覆盖。

  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试点指引(2025年)》中提出,推动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建设,建成一批跨区域新能源重卡运输廊道,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出入口等区域,建设新能源重卡充电站(快充站、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储能/光储充一体化设施,形成公路综合补能基础设施网络。推进重卡换电电池银行、新能源重卡综合补能运营服务平台建设。

  根据汽车工业协会及相关机构数据,2025年下半年,我国新能源重卡市场延续高速增长。7月至12月累计销售约7.20万辆,使得全年总销量突破13.70万辆,同比增长超160%。其中,纯电动车型占比稳定在85%以上,换电模式在港口、矿山等特定场景应用加速。充电基础设施方面,截至2025年12月底,服务于重卡等商用车的高功率充电桩(功率≥240kW)保有量已接近18万台,较年中增长约3.30万台,在公共直流桩中的占比提升至约9.5%。

  当前,在“双碳”目标和有力政策的持续驱动下,新能源重卡产业正从示范推广迈向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的关键阶段。未来需进一步优化车辆全生命周期经济性,通过技术创新降低电池成本,并依托政策引导与市场机制,加快全国性高功率充电网络和标准化换电体系的建设,以全面支撑货运领域的绿色转型。

  ②主要技术门槛

  一是电动汽车动力电池存在电池参数差异,需要根据车辆需求动态调节充电桩输出功率;

  二是大功率充电发热量更高,对热管理系统要求更高;

  三是充电桩热管理系统优化的同时需要考虑对噪音的分贝控制,需要<65dB;

  四是提高电能的转换效率,优化充电控制算法;

  五是现阶段多种电压等级共存,充电桩元器件需要具有适应各种电压等级的能力;

  六是充电连接安全、充电桩本体安全以及信息安全;

  七是满足新能源重卡高效快速补能的需要;

  八是实现充电桩在极端温度、高粉尘等恶劣环境下可靠运行的技术突破。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输配电设备产品

  公司是中国避雷器行业的知名企业,避雷器系列产品涵盖交直流、全电压等级,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定为避雷器制造业单项冠军,是国内超特高压交直流避雷器领域先进企业。公司客户涵盖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中国铁路集团、国家电投、国家能源等大型企业。根据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公示的招标信息统计,近三年,公司的避雷器产品在国家电网输变电设备及特高压设备产品的招标采购中,中标份额累计排名位居前列。

  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河南省特高压输变电保护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超特高压试验室,是全国绝缘子避雷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电力行业过电压与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单位,主持和参与二十余项国家/行业标准的修订;是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绝缘子避雷器分会副理事长单位,先后参与四十余项国家电网重点工程。

  特高压避雷器产品由于电压等级较高,在绝缘水平、残压水平、电压分布控制、抗弯和抗震性能等方面要求更高,对避雷器生产厂家的技术水平、研发试验能力、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都提出了比常规电压等级避雷器产品更高的要求。由于技术门槛和生产门槛较高,目前国内仅有少数行业企业具备生产和中标特高压避雷器产品的能力。

  目前,国内具备1000kV交流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供货能力的企业主要有金冠电气、西电西避、平高东芝(廊坊)、抚顺电瓷等少数企业,具备直流特高压避雷器供货能力的企业主要有金冠电气、西电西避、平高东芝(廊坊)等少数企业。公司属于国内避雷器行业中少数能提供特高压交流及特高压直流避雷器产品的企业之一。

  截至2025年底,国家电网及南方电网共建成46项特高压输电工程,公司参与35条;其中已建成22条直流特高压工程,公司参与15条;已建成24条交流特高压工程,公司参与20条。

  公司的智能化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配电箱、开关柜、35kV充气柜等配网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在江苏、辽宁、陕西、青海、宁夏、山东、江西、福建、湖北等国网市场中标。

  2)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产品

  公司作为一家集电动汽车充电桩研发、设计、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商,自主研发充电桩及“金冠智充”服务平台。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重卡充电市场,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广320kW、400kW及480kW大功率重卡专用直流充电设备,新能源重卡充电桩相关业务收入占2025年充电桩业务总收入的60%以上。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5年度重卡充电桩品牌”、“2025中国充换电行业TOP100运营商用户指数”等多项荣誉,赢得行业及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业主的广泛认可。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1)输配电设备产品

  ①避雷器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针对新型电力系统特征,避雷器行业未来有以下趋势:

  一是采用高性能材料进一步提升电阻片的关键性能指标,如重复转移电荷能力、残压特性、能量吸收能力以及长期抗老化性能;

  二是在生产制造中广泛应用自动化、智能化及信息化技术,实现生产流程的优化、生产效率的提升以及产品质量的精准控制;

  三是避雷器的小型化、轻量化;通过模块化设计对避雷器整体结构进行优化,便于运输安装,必要时可减少现场停电时间;

  四是智能化避雷器,采用微型电子芯片实时监测避雷器状态,实现对避雷器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测、数据采集,通过数据分析对避雷器进行寿命预测;

  五是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定制化设计,针对新能源接入、直流输电、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等新型电力系统特点,开发定制化避雷器产品,以满足不同电压等级、不同场景工况及特殊环境条件下的应用需求。

  ②配电网设备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十五五”时期,电网投资再创新高,预计三大电网固定资产投资超5万亿元,较“十四五”增长约40%。配电网作为电网的“毛细血管”和源网荷储协同的关键枢纽,正从电力传输末端跃升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核心主战场。202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推进配电网智能化转型,将配电网提升至战略新高度。面对分布式新能源规模化接入、多元负荷蓬勃发展的新形势,配电网承载着能源优化配置、供需协同互动的时代使命,迎来政策红利释放与投资持续加码的战略机遇期。

  配电网设备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下:    一是技术上与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融合;    二是向智能化、柔性化、高精度、集成化迈进;

  三是产品特性强调高可靠性、节能环保、低碳低耗、功能多样;

  四是服务方面趋向定制化满足不同用户需求;

  五是标准化建设加快,向绿色化发展。

  (2)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日趋完善,充电桩行业将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   一是在行业要求上提出了供电设备能效的要求,如一体式直流充电桩:1级能效加权效率≥ 96.5%,待机功耗≤30W,未来充电桩能效将成为市场需求的一项关键点;

  二是行业产品中大功率产品不断更新,未来还是以快充、超充、闪充为主;

  三是提高重卡商用车的快速补能效率,关注物流、矿业、运输等重卡充电;

  四是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逐步形成;

  五是实现公共充电服务行业由“粗放化布局”向“精细化运营”转型;

  六是充电场站运营向一站式服务转型,向“光储充检”多能微网系统转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804,122股,持股比例0.59%,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3,048.4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84.5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2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255.2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8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6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845,008.78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09,335,313.43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90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6,613,184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2,159,122股后的股本134,454,062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882,490.3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1.49%。

  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总额为8,430,511.0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74,313,001.39元,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1.92%。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并注销金额0.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65,882,490.38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81.49%。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四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本次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相关数据及指标如下表:

  单位: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2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拟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前)。

  2.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薪酬构成与发放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发生岗位变动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五、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因全体董事均为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故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樊崇先生、贾娜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经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执行。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517             证券简称:金冠电气             公告编号:2026-010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91号)同意,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02.7296万股,发行价格为7.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62,350,452.1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66,554,441.6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5,796,010.5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7-53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93.3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153.51万元。

  2025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1年6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及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和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093.3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6,8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对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除此之外本公司并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其他现金管理和投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尚未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形,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实施完毕,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6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已完成部分厂房及配套区域的建设,部分工程尚待建设收尾,由于项目投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购进设备需要安装、调试,尚未达到完全可使用状态。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将“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确保研发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和竞争力,公司结合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对部分原研发方案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升级。由于技术路径的调整涉及更复杂的研发流程及设备选型,项目整体实施周期需相应延长。同时,考虑到研发投入的审慎性,公司严格把控资金使用效率,现阶段支出进度与预期存在差异。为保障项目质量及长期效益,经综合评估,公司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变更情况

  2023年6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乡智能电气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3年6月调整至2025年6月;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建设研发办公大楼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实施;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8,036.00万元调整为3,696.68万元,且投资总额全部由募集资金投入;调减“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安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研发人员工资合计4,339.3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3年7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核,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金冠电气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冠电气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金冠电气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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