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R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R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林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斌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林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敏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海斌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R 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6-018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1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6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50元,共计募集资金146,000.00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137,871.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 108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额系公司发行费用中发行手续费通过自有账户支付,未通过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支付。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4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14,279.73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14,279.7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4,393.03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剩余可用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本年度已使用14,393.03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10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支付股权收购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共计9,934.5026万元人民币用于支付公司受让南京市城市与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61.4759%股份(对应股份数量1,909.2614万股)的转让价款,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使用8424.48万元支付股权收购款。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2025年10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受公司业务战略转型、组织架构与流程的优化调整影响,“企业数字智慧化 管理提升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同时需根据业务管理需求进行实施推进,导致该项 目整体投入进度暂未完成;“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行业 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变化,逐步推进相关研发资源的投入,导致该项目原规 划的设备软件投入暂未完成。为增强公司经营稳定安全,保证投资项目质量和募集资金效益最大化,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将“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及“研发创新中心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总额3,558.37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88.95%。“研发创新中心项目”实际已完成投资总额8,311.18万元,完成计划投资总额的65.34%。
“深圳总部建设项目”自开工至今,外部环境等客观因素对项目可开工时间和工程施工进度有所影响,使得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未达预期。为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虑,在不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已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并将“深圳总部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总部建设项目”已完成总体建筑施工,且公司总部已于2024年6月陆续搬迁至龙华设计产业园总部大厦,但因项目建设款项结算工作尚未完成,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投入金额27,546.19 万元,投资进度90.82%,剩余募集资金将在后续工程结算完成后进行支付。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2. 深圳总部建设项目、城市交通整体解决方案业务能力提升项目、研发创新中心项目、企业数字智慧化管理提升项目因作用于公司整体运营,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编制单位: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系该项目部分投入资金为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利息收入所致。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6-019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66,481.03元。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以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为前提,结合公司2025年战略及经营计划,同时兼顾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采取现金分红作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总股本527,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1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6,327,360.00元(含税)。
自本预案审议通过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36,684,960.0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制度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合理。
三、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总股本527,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分配现金0.12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6,327,360.00元(含税)。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091 证券简称:深城交 公告编号:2026-020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关联交易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关联股东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以下简称“深智城集团”或“深智城”)公司需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含税)为10,756.9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5年,公司预计本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含税)为25,000.00万元,受市场经营环境变化影响,公司关联方深智城集团原计划于2025年交付的项目部分延后,导致公司与深智城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额低于预计金额。公司与深智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需求,实际与预计存在差异属正常经营行为。
(二)2026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含税)为55,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年度公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可根据经营情况,在审议的额度范围内进行调整,但关联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55,000.00万元(含税)。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30.00%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深圳市智慧城市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等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规划咨询、大数据及智慧交通、劳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等,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国家、地方政府定价及市场行情、行业惯例以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预计金额范围内,由双方根据业务开展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并依照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各关联方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针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和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交易定价合理公允,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针对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的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时是基于市场需求和市场环境情况的判断,与关联方可能发生业务的预计金额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在2025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均在公允的交易基础上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定期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城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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