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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据,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427,516.58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56,787,984.65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558,879,254.43元。

  公司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正,但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预案不涉及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0,427,516.58元,但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656,787,984.65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同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公司2023年、2024年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数,因此公司近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四、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12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经营成果,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5年第四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7,358.19万元,详情如下表: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320.01万元。

  (二)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库存商品、虚拟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对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4,017.46万元。

  (三)长期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根据上述标准,本期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33.36万元,对在建工程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金额为3,027.38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358.19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第四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8.83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情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15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联金汇”)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担保计划概述

  为保证公司2026年度融资计划的实施以及满足子公司的经营需求,公司拟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该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81,600万元的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具体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公司担保用途分为融资性担保和非融资性担保,融资担保主要用于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融资业务,授信融资品种及用途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设备贷、并购贷款、远期结售汇、票据质押、在建工程项目贷、保理融资、汇票贴现、法人续贷、结算前风险等业务。非融资性担保主要用于不直接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经济担保活动,主要包括项目履约等业务的担保等。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止。担保额181,600万元为最高担保额,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简介

  1、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612077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聪

  成立时间:1993年11月16日

  注册资本:3,598.7344万人民币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大盈青赵公路5458号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汽车的装饰件、玻璃槽、滑槽、门框及其它汽车配件,销售公司自产产品,提供产品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公司持有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和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浙江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H8MXT7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龙镇

  成立时间:2020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22,922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前湾新区玉海东路550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

  公司持有浙江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浙江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551134144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龙镇

  成立时间:2010年03月3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兴慈二路350弄6号

  经营范围:汽车冲压件、摩托车零部件制造、加工、销售。

  公司通过浙江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泰鸿冲压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553974737D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卫超

  成立时间:2010年05月07日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茂山路789号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机械设备及配件、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交电、模具、汽车零部件;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公司持有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00%股权,青岛海联金汇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67178378X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卫超

  成立时间:2008年04月1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青岛即墨区青威路服装工业园内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依据交通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钣金冲压;钢板剪切;制售包装材料;塑料制品(不含印刷)、模具、五金(不含电镀);批发零售钢板、不锈钢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方可经营)。

  公司持有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柳州市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三级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204MA5PG3821Q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卫超

  成立时间:2020年5月15日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柳州市柳南区福馨路6号厂房及办公楼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维修,模具、检具、测试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维修,汽车科技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公司通过青岛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有柳州市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柳州市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青岛海联金汇电机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7403949300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国平

  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3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青岛即墨市青岛服装工业园恒山路150号

  经营范围:新型电机、新型机电元件及配件的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持有青岛海联金汇电机有限公司100%股权,青岛海联金汇电机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宁波海立美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公司全资三级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CHT7D4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龙镇

  成立时间:2018年7月17日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一号3019室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钢材、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刀具、智能机器人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

  公司通过浙江海联金汇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持有宁波海立美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宁波海立美达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53313837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彤

  成立时间:2003年08月15日

  注册资本:71,569.7284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C座23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贸易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平面设计;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

  公司持有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子公司财务数据情况

  被担保的九家子公司2025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为单体公司账面数据。

  四、担保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在担保额度内为子公司在有效期内申请的融资及经营活动提供担保,无需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为代理人,全权负责业务办理、协议/合同签署等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对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担保额度不得跨越资产负债率70%的标准进行调剂,并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手续。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协议/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授权代理人与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每笔担保的担保期限由公司授权代理人根据融资需要和风险评估综合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日常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且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24,9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82%,全部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担保总额为0。

  七、备查文件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1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周边地区薪资水平,确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所有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将在2025年度股东会说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不发放薪酬及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年度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固定)薪酬、绩效(浮动)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1、基本(固定)薪酬:根据职级、岗位价值等确定,不超过基本(固定)薪酬与绩效(浮动)薪酬总额的50%。

  2、绩效(浮动)薪酬:根据岗位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公司总体业绩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的结果确定,不低于基本(固定)薪酬与绩效(浮动)薪酬总额的50%。绩效(浮动)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当年度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浮动)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年度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制定激励方案,依相关激励方案确定。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浮动)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浮动)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4、公司董事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效(浮动)薪酬或津贴等的发放,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浮动)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18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17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商品期货期权和

  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1、交易目的:为进一步提高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和产品市场价格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各种风险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品种: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等产品;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产品、原材料期货、期权和其他衍生品种,主要为铝、热卷等有色金属。

  3、交易额度: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且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运作和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确定和调整交易主体及交易对手方,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5、特别风险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均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等,公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且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业务授权有效期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受国际政治形势与全球经济复杂多变影响,外汇市场价格波动明显。为合理降低外汇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产生的影响,在保证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境内外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所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主要是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该业务的开展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2、交易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以及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且具有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外金融机构进行交易。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

  4、交易期限

  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5、资金来源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及其他相关业务。近年来,受上游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影响,公司大宗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和成本管理等面临较大挑战。为有效降低大宗商品市场风险,对冲主要原材料、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基于对宏观经济、产业结构供需变动和产品及原材料价格趋势的判断,保障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

  (1)交易场所:公司及子公司将通过境内外合法的场内或场外交易场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将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跟踪评估,实现对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管理。

  (2)交易品种: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产品、原材料期货、期权及其他衍生品合约,主要为铝、热卷等有色金属。

  4、交易期限

  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5、资金来源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的自有资金、银行信贷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实际需要运作和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确定和调整交易主体及交易对手方,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等。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存续期内,交易合约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因此存在因标的汇率、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外汇套期保值产品公允价值变动而造成损益的市场风险。

  (2)流动性风险:因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存在因流动性不足,产生合约交易而须向银行支付费用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而造成风险。

  (4)收付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采购订单及外币借款合同等进行收支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或供应商可能会调整订单,外币借款可能会提前还款或进行展期,造成公司对外币收支预测不准,导致交割风险。

  (5)履约风险:若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6)技术风险:若发生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为公司带来的市场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外汇套期操作策略,最大限度避免汇兑损失。

  (2)为避免汇率波动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偏差,公司优先选择可提前交割或可展期交割的较灵活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式。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审计中心、证券事务中心和法务中心作为相关责任部门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制度上杜绝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有效地控制操作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公司的外币银行借款存量,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量,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回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还款期限相匹配。

  (5)公司审计中心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二)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地缘政治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可能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和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导致的风险。

  (5)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料、产品等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6)技术风险:若发生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可能带来相应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公司合理设置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3)公司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和期权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4)公司审计中心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将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变化,关注价格变化趋势,及时调整套期保值方案,并结合现货销售,尽可能降低交易风险。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期权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6-016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玉显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超过5家。

  拟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崔西福先生,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庆余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数量为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时,因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纪律处分;在执行某客户2024年年报审计时,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行某上市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项目时,因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于2025年8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的通报纪律处分。除此之外,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9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6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员日收费标准确定。收费较上期下降1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信永中和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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