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履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出口业务外汇结算比重较大,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防范汇率大幅度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单纯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预计交易资金额度不超过3,000万美元(指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投资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如需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主要为美元汇率,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掉期及其他较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业务,禁止从事期货类等风险不可控的业务。
(五)交易期限
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转授权的财务总监在授权额度内和决议有效期内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全权办理上述相关事宜并签署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择机使用自有资金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交易风险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性。
1、汇率波动风险
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存在不可预见性,可能出现公司对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的判断与实际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形,虽然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也可能超过不锁定汇率时的成本支出,所以仍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操作风险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操作人员未及时、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或未按规定程序及时进行操作的情况,从而造成一定风险。
3、交易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履约风险,例如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交易对方违约,则公司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给公司带来损失。
4、法律及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市场流动性不足而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前提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在签订合约时严格基于公司外汇收支的预测金额进行交易。
2、公司配备专人随时关注套期保值业务的市场信息,跟踪套期保值业务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并结合市场情况作出适时调整的策略分析,为公司决策提供支持。
3、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业务操作、职责范围、审批权限、风险管理制度、信息保密、信息披露、档案管理等作了明确规定,有效规范套期保值业务行为。
4、在董事会授权额度、授权人员和有效期内,优先选择合法资质及信用级别高的大型商业银行作为交易对象,择机选择交易结构简单、流动性较强、风险可控的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执行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不断优化相应管控制度及风险防范措施,合理利用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资源,并加强与银行等相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沟通与交流。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股东权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具体的会计处理最终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对外汇套期保值产品的相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作为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安达智能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0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达智能”)就2025年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00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202,020股,发行价格为60.5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3,232,311.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2,666,284.69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40,566,026.31元,已由主承销商于2022年4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764,789.64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19,801,236.67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3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表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注2]现金管理金额不包含募集资金账户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赎回的定期存款25,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2022年4月1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寮步香市路支行、广发银行东莞华发支行、华夏银行东莞东城支行、招商银行东莞中集智谷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
1、2022年12月6日,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44289401040010250,该账户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于2022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2023年12月22日,鉴于公司在招商银行东莞中集智谷支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9905743910908)中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注销了该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中结余利息收入全部转存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该专户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3、由于四舍五入原因,上表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4、上述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包含定期存款25,000.00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投入使用募集资金53,890.80万元,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下文“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4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25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5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2日,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前述审议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报告期末,存在部分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截至2026年4月20日,上述定期存款与结构性存款均已到期并赎回。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调整为2026年6月。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流体设备及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生产建设项目”(即原“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变更至2027年12月;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的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以上调整与延期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同意调整“流体设备及智能组装设备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内容,调整后项目名称变更为“流体设备及其他智能制造产品生产建设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暂时调整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均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安达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9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安达智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安达智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4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中,《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的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为10.08万元/年(含税)。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综合考虑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来确定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津贴。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综合考虑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业绩指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来确定薪酬。
三、其他规定
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在公司的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董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3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天健2025年业务收入尚未审计结束,故仍然按照审计机构提供的2024年业务数据进行披露;除前述之外上述其他基本信息均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实际情况。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禤文欣,200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慧智微、超声电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郑文俊,2019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志,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6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6.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4.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8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具体的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已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合作过程中,项目人员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认真负责,表现出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因此,同意将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市场标准,与天健协商确定其2026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2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2日,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 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
(三)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金融机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固定收益类产品、大额存单、收益凭证、信托计划等理财产品。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上述合法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五)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转授权的财务总监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所投资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
3、公司审计部将负责审查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督促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保证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自有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可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的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125 证券简称:安达智能 公告编号:2026-018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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