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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8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切实保障和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制定了《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于2025年12月31日披露,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深耕主营业务,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紧紧围绕“场景即服务”的核心战略,扎实推进三大核心业务落地见效。持续强化产业空间运营与全链条服务能力,加大销售去化与资金回款,稳步拓展专业服务与数智化场景,全面提升空间生态竞争力。

  科技产业服务方面,围绕国电总部项目成功打造全国首个聚焦工业AI技术应用的特色园区--中关村(朝阳)工业AI产业园,获评中关村特色产业园和北京市高品质科技园区;优化招商运营体系,创新推出运营专班协同机制与“首席服务管家”模式;开拓科技研发服务领域,助力落地全国首台1000量子比特相干光量子计算机,丰富园区产业内容,推动量子计算企业聚集;推动首单国企数据资产入表咨询业务落地并实现收入突破;通过举办“创客北京2025”区域赛等一系列活动,推动产业资源进一步聚合。

  空间数智化服务方面,以空间数智化服务为核心抓手,扎实推进智慧园区、算力服务等业务。智慧园区平台实现规模化应用,在能耗、安防、运维方面实现降本增效。打造“技术核心-调度中枢-基础支撑”架构,启动中关村(朝阳)工业AI产业园配套边缘智算中心项目论证;完成电子城数智空间指挥调度中心建设,实现业务数据与运营指令的集中管控;升级信创硬件基础,构建了安全可靠、可扩展的数据存储与运算载体;停车一张网平台成功在电子城多园区落地。多项自研产品通过国产化认证,知识产权与资质成果持续突破。通过数智技术与产业空间深度融合,有效提升资产运营效率与服务价值,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与数字化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科技城市更新方面,资管平台各业务单元多点发力、多措并举,全力推进京外存量资产盘活。围绕园区客户需要,通过智慧化、数字化改造与资源整合夯实服务能力,落地配套餐饮、人才公寓等新项目,推动服务体系标准化与市场化输出。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工作落地,结合光伏发电项目及设备设施改造,优化园区能源结构,实现能源的高效利用与稳定供应。丰富科技服务内容,探索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园区客户数据存储与计算的需求。

  二、坚持规范运作,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持续优化治理机制,健全内部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27项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为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供保障。

  公司持续加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培训与管理,积极组织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中国证监会、上交所、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专题培训。通过专题学习、案例警示等方式,增强其合规意识与履职能力。公司持续在多方面推进公司治理工作,通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线上会议、现场交流沟通等方式,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日常做好履职风险事项提醒,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窗口期,及时提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防范自身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发生短线交易、窗口期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治理完善,运作规范,并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三、加强投资者沟通,有效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不断增强公司信息透明度与沟通坦诚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筹备组织了15次董事会会议、15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年度股东会、6次临时股东会,并发布定期报告4期,发布临时公告百余份。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公告义务。

  公司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发布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ESG发展规划,确定“与城·共新”(The“NEW”City)ESG品牌理念,确立“新质服务,共建永续”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树立ESG品牌价值体系,通过价值传导促进企业发展,通过价值外延,与利益相关方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彰显国企担当。

  公司不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促进与投资者的沟通与交流。报告期内,公司组织了3场线上业绩说明会、3场机构投资者现场交流活动,发布4次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接待投资者线下调研7场次,参加券商策略会路演活动3场,积极向机构投资人传递公司价值。日常通过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及回复E互动平台提问,解答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所处行业、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等信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起长期、稳定、信赖的关系,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关注长远发展,努力增加投资者回报

  公司牢固树立投资者回报理念,持续健全完善股东回报机制,制定分红政策并通过《公司章程》进行明确。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情形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积极回报股东。公司始终坚持将股东利益放在重要位置,严格贯彻落实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利润分配条件情形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积极回报股东。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8,665,575.69 元,截止 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为846,922.9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见下表:

  

  根据上表指标,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不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八)项规定的分红要求,故未触及可能导致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和未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10天以书面、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48,665,575.69 元,截止 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为846,922.9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为负,并综合考虑2026年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需求,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6-013)。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临2026-014)。

  六、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在公司领取报酬情况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确认。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后对外披露。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6-015)。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需向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汇报。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建波、尹志强、刘志东、张一弛)。

  十三、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表决结果:2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对2025年度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税前薪酬进行了确认,具体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相关内容。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董事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及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表决结果: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大对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职业经理人的业绩评价,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按照风险、责任与利益相匹配的原则,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了2026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激励契约书。

  此项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结合实际发展需要,拟通过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方式筹集资金用于接续存量债券。

  本次拟统一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额度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发行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每期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筹集资金拟用于置换现有债务及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用途,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资金用途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债券发行利率将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确定,单利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为保证公司本次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顺利注册发行,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注册与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确定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期数及发行时机等

  具体发行事宜;

  2、负责签署申报与发行有关的相关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申报、注册手续等工作;

  3、聘请本次发行相应的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公司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因公司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向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因此向北京电控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顺利发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 )公告的《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16)。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公司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此次向控股股东北京电控申请借款额度,并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是为了有效防范风险,储备授信额度以备周转。提供抵押担保是取得借款的必要条件,符合当前市场惯例,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平稳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 ://www.sse.com.cn )公告的《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17)。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落实情况的公告》(临2026-018)。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于2026年5月14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交审议的议案为:

  1、审议《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6、审议《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8、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宋建波、尹志强、刘志东、张一弛)。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2026-019)。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6-01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银行按揭贷款

  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

  ● 被担保人: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 担保事项及本次担保金额:授权担保人为上述购房客户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地产业务的需要,保障市场销售的顺利进行,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年度股东会召开时止,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为购房客户按揭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及子公司开发项目的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阶段性担保;

  (二)担保期限: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客户所购房产办理抵押登记完毕之日止;

  (三)担保金额:授权期限内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10亿元;

  (四)其他具体内容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为购房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有利于加快相关开发项目销售和资金回笼速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1,0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4%,均是为购房客户提供的按揭贷款阶段性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8,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0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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