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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及资产状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分析、判断或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共计提减值准备1,034.96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明细如下:

  

  注:上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方法和确认标准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5年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信用减值准备金额7.72万元、715.83万元、17.87万元。

  2、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公司2025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66.27万元。

  3、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5年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未到期质保金)减值损失42.81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未到期质保金)减值损失转回100.59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转回14.94万元。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034.96万元,导致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1,034.96万元。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本公司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一、“全景网”参与方式:通过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周银妹女士;董事、总经理丁静女士;独立董事康卫娜女士;财务负责人凌芝女士;董事会秘书徐海琴女士;保荐代表人:齐玉祥先生。

  二、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cetstock@cearail.com。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5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

  ?● 投资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40亿元人民币和闲置自有资金总额度不超过2.60亿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4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18.88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总额651,3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77,295,221.89元后,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064,778.11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12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计划分步建设,现阶段存在部分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闲置情况。

  三、 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方式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和结构性存款等)。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涉及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规定的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品种。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使用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四)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将优先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相关审议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包含本数,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将严格评估和筛选,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管理层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七、备查文件

  1、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2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借款

  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预计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借款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本次借款及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进行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艾德利”)2026年度拟向相关银行共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此授信额度由公司及江苏艾德利共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艾德利循环使用。

  2026年度,公司及江苏艾德利拟在上述人民币6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此担保额度由公司及江苏艾德利共用,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上述对外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江苏艾德利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期限等内容按照具体签署的合同为准。

  同时,董事会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艾德利签署与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手续。上述授权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长青艾德利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15668381283

  3、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4日

  4、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5、法定代表人:周银妹

  6、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铝蜂窝板、石材蜂窝板、不锈钢蜂窝板、玻璃蜂窝板、玻璃纤维复合板、石材陶粒混凝土复合板、防火泡沫铝复合板、陶瓷复合板、幻彩铝蜂窝板、石材保温一体复合板、石材橱柜门板、金属瓦楞吊顶板、金属板材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拥有其100%股权,其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9、经查询,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未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情况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内容、签订时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总额将不超过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申请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母公司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子公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依法必须提供反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此议案,并同意提交给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为子公司江苏艾德利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累计担保实际发生额为960万元,不存在除对子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4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日止。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一)非独立董事

  内部非独立董事,包括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专职董事,以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含职工董事)。内部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领取薪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

  外部非独立董事,指除独立董事、内部非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董事。非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批准,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者津贴。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6万元/年。

  (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由公司根据同行业薪酬水平、所在地区薪资水平、岗位职责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等综合考核结果进行计算。

  四、其他说明

  1、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独立董事津贴均按月发放。

  2、公司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

  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 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9、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中止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事宜须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具有不确定性。董事会决定启动时,需在规定时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8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325,600.00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635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如下:

  

  1、轨道交通业务

  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主要由以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为基础的轨道交通车辆内部装饰产品构成。为提高公司一体化能力综合服务能力,公司同时提供其他配套内饰产品、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和车载乘客信息系统。

  (1)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内饰产品

  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是指以密度较低且厚的蜂窝材料、PET、PVC结构泡沫等轻质材料作为芯材,以刚度较高且薄的金属板、非金属板等增强材料作为面材,采用粘接工艺构成的具有重量轻、强度高、安全性好、节能环保、降低共振、隔音、隔热等特点的高性能复合材料。

  公司生产的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内饰产品的面材主要为铝板、镀锌钢板、不锈钢板、钛合金板、铜铝热熔复合板等金属板,芯材主要由铝蜂窝、纸蜂窝、PVC、PET等构成。为了实现防火、加热、美观等综合功能,公司产品可以进行防火贴面、加热膜、地板布等多层材料的复合,也可以对表面进行涂装、拉丝等美化处理。

  (2)其他配套内饰产品

  针对轨道交通车辆制造商整装一体化要求,公司同时提供其他配套内饰产品。公司的其他配套内饰产品主要涵盖动车、城轨列车等轨道交通车辆的逃生门、座椅、扶手、司机室内装等。

  (3)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

  根据铁路总公司《铁路动车组运用维修规程》的规定,我国动车组的检修体制分为五个等级:一级和二级检修为运用检修,在动车所内进行,通常只需要更换故障件;三级、四级和五级检修为高级检修,在具备相应车型检修资质的检修单位进行,三级检修及四级修要求对动车上重要部件及主系统进行分解检修,五级检修则需要对动车组解体并进行全面的维修与更换部件,以达到新车的技术水平。公司的检修业务目前主要以三级、四级和五级的高级检修为主。

  公司提供的检修业务及备品备件为在检修中根据客户的要求对需要检修的产品模块进行零部件的检测、拆卸、修复、更换等以及配套供应新造车辆的备品备件。

  (4)车载乘客信息系统

  公司轨道交通车载乘客信息系统是实现视频监控、媒体播放、列车广播、司机对讲、司乘对讲以及各类信息发布等功能的综合信息系统。公司产品为列车在正常情况和紧急情况下的运营提供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

  公司轨道交通车载乘客信息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英国城际铁路、城市铁路以及国内合肥地铁。

  2、建筑装饰业务

  公司的建筑装饰业务由建筑内外部装饰材料产品构成,相关产品均采用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

  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产品符合绿色、节能、环保的理念,在实现传统建筑装饰材料承重、填充等功能基础上,能够进一步实现材料的轻量化、耐腐蚀、高刚度、隔音隔热、安装便捷及提升装饰效果等多重功能。

  公司生产的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建筑装饰产品的面材主要为铝板、不锈钢板、天然石材板、人造岩材板等金属及非金属板,芯材主要采用铝蜂窝等。

  公司的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建筑装饰产品主要包括铝蜂窝板、超薄型石材蜂窝板、不锈钢蜂窝板等系列,其中铝蜂窝板和超薄型石材蜂窝板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外墙装饰、内部装饰、家具装饰等,不锈钢蜂窝板主要用于扶梯侧壁板等电梯装饰。

  3、其他业务

  公司以现有轨道交通及建筑装饰产品为基础,通过技术和设备的升级,持续扩大产品种类,积极拓展新兴应用领域的配套材料产品,目前公司已有配套产品运用于船舶邮轮及特种车辆,后期公司会继续坚持“立足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研发,力争实现多领域应用”的业务发展目标,不断研发创新,在轨道交通领域及建筑装饰领域实现三明治轻量化复合材料的深度产品应用的同时,进一步扩展其他业务板块。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营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269,914.7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7,773,612.9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3,777,361.3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7,703,402.74元,减去已分配股利18,260,464.03元(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2025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97,935,492.1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02,804,323.84元,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将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拟定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结合公司2025年业绩、盈利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325,600股后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2635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截至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5,6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04%。公司已根据本次回购方案规定的用途,将回购股份中的1,110,000股已非交易过户至“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325,600股。若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并顺利实施,按照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 138,000,000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137,674,4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9,999,993.81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3.66%。

  4、2025年9月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38,000,00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325,600股后的137,674,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8,260,464.00元(含税),加上本次 2025 年度拟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9,999,993.81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累计派发的现金分红总额为18,260,457.81元。2025 年度公司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合计为18,260,457.81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3.2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3、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业绩水平、现金流状况相匹配,是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战略规划,同时考虑了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前提下提出的。

  综上,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证券代码:001324                  证券简称:长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不能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提案中除提案4及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及信函应在2026年5月14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或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寄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邮编:213000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委托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签到入场。

  2.现场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上午8:3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会议费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等费用自理。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 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海琴

  电话号码:0519-68867972

  电子邮箱:cetstock@cearail.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300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4月23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24”,投票简称为“长青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3:

  常州长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股东登记表打印、复印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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