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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2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注1: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将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总投资58,581.1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用于一期项目建设。

  注2: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项目已结项,节余募集资金15,451.35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和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2025-046)

  注3: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终止,剩余募集资金余额5,909.66万元将投入新增募投项目“年产3000吨(折干)高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饼及300吨关键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截止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投入资金总额21,612.38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对“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年产3000吨(折干)高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饼及300吨关键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延期原因

  近年来,受染料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市场整体需求表现疲软,公司销售规模有所放缓。“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40,000吨分散染料的生产能力,在染料行业阶段性承压的背景下,公司现有产能已足够满足销售所需,公司基于投资效率及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的考虑,拟延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周期。

  2、“年产3000吨(折干)高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饼及300吨关键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延期原因

  “年产 3000 吨(折干)高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饼及 300 吨关键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系公司 2025 年 6 月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该项目需履行多项政府审批程序,整体周期较长,致使项目整体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缓。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及募集资金合理、高效使用,公司拟延长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期限。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当前市场环境情况,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上述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延长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周期。

  四、对募投项目的重新论证

  (一)“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本项目是公司在染料行业结构逐渐优化、行业集中度提升、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及政策大力支持行业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战略布局。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扩大公司现有分散染料产品的生产规模,提升公司产品整体生产效率及品质,有利于优化公司生产布局,有利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增强及环保政策的日渐趋严,高端的环保型染料产品的市场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环保型染料未来仍然具有广阔应用空间。此外,公司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制造管理经验及技术工艺,项目周边配套设施完善,有助于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3、重新论证结论

  经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具备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二)“年产3000吨(折干)高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饼及300吨关键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

  1、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本项目的实施,通过对现有A、B、C、D车间产线进行整体技改,并配置DCS控制系统和其他配套设施,提高公司高端分散染料滤饼产品的产能和产品质量,可以巩固公司在高端分散染料的细分市场中的优势地位,提高公司生产的环保水平,顺应国家对染料行业环保监管趋严的政策,能够提高公司生产安全性与生产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保障公司长远发展。

  2、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多年的持续生产经营,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技术先进、人员稳定的生产管理团队,对分散染料中间体生产制造有着的深刻理解,能够为项目制定科学的、专业的实施方案。本项目在公司自有厂区进行技改,周边具备良好的配套设施。公司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认可度,为本项目实施后的产品推广提供了良好的市场保障。

  3、重新论证结论

  经公司重新论证,公司认为 “年产3000吨(折干)高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饼及300吨关键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符合发展需要,具备投资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公司将继续实施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环境变化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适时安排。

  五、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能够按期完成:

  1、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定期对项目进度进行监督,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

  六、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用途和投向、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系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市场销售情况及总体投资进度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分“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8年6月30日,将“年产3000吨(折干)高牢度绿色分散染料滤饼及300吨关键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改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4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

  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为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之日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独立董事津贴为8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2、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非独立董事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最终以总经理办公会拟订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的绩效方案为准。公司确定非独立董事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且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支付。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最终以总经理办公会拟订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确定的绩效方案为准。公司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且绩效评价完成后予以支付。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各位董事在讨论及审议本人薪酬事项时均回避表决。其中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5年度薪酬执行情况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2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炎鑫,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琳,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高高平,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1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经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子公司审计费用为18万元(含税),合计审计费用为98万元(含税)。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上述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以实际工作量进行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其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会计师事务所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均表示满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3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21元,共计募集资金107,388.1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1,88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83.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405.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2024年4月8日已注销)、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科技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材料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对研发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并购置相应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其他配套设备,开展课题研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以及2025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及定存宝尚未到期金额为66,922.59万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和单位定存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截至本报表日,大额存单和单位定存宝的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系利息收入金额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442.38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和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2025年7月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15,451.35万元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年度,本公司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莱蒽特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福莱蒽特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福莱蒽特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同意公司将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注2]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28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1-12月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增值税)

  

  二、 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三、 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增值税)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为7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63号),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2.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3,881,400.0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830,686.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4,050,713.2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四)投资方式

  1、根据公司资金整体运营情况,公司秉承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通过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降低财务成本。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2、本次投资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公司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安全性高、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4、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的额度及期限均在授权的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产品期限均不超过12个月。

  最近12个月存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将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等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一年期内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根据现金流量特征分别在资产负债表中“银行存款”及“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中列示,赎回时产生的理财收益在“财务费用”及“投资收益”项目中列示。

  五、 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6-012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859,232.9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1,749,883.28元。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本为133,34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732,100股后,以132,607,90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260,79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477,727.0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8,738,517.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6.36%。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可持续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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