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6年4月17日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发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旺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发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旺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发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旺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发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旺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1798 证券简称:蓝科高新 公告编号:2026-024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最新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号》”),规定:“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该解释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准则解释第19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新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19号》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蓝科石化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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