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喜苹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巍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喜苹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杨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喜苹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巍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全年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为7,349.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应收商业承兑汇票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5年期末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122.4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公司本期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工程物资跌价的金额为 6,731.38万元,主要根据报告期内存货库存耗用率降低,部分原料及产品市场价格下跌,对相关产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市场供需情况,综合评估后决定终止募投项目“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5万吨/年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一阶段”,已投入的496.20万元前期费用预计将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年,公司计提及转回转销后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7,349.98万元,导致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税前利润总额减少7,349.98万元,并相应减少期末所有者权益。上述数据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6-008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200,590.55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93,416,905.26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现阶段经营业绩情况、未来资金投入需求和公司可持续发展需要,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本预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且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因此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2.9.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和审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终止募投项目: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5万吨/年电池材料项目( 一期)一阶段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 43,714.64万元。 终止实施该项目后,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 延期募投项目:上海万溯药业有限公司医用多肽制造能力提升项目。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6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
●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相关事项已于2026年4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5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 1007号)(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3,875,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55.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065.96万元。2023年7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账后,公司已将其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管理。同日,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300834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基于当前市场需求洞察,为促进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及可持续发展,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6 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及延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1)终止 2023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投项目“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5 万吨/年电池材料项目( 一期)一阶段”,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 (2)延期“ 上海万溯药业有限公司医用多肽制造能力提升项目”,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7年6月,本次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涉及变更投向的总金额为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变更项目
1. 变更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变更项目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5万吨/年电池材料项目(一期)一阶段取得的立项文件《甘肃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经审备〔2021〕281号)为 2.55 万吨/年电池材料项目,项目分为两期建设。取得的环评批复文件《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兰州康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55万吨/年电池材料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承诺发[2022]11号)为其中的第一期项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一期项目的第一阶段建设。2025年3月4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应对市场客户需求与市场竞争状况不断演变的特点,将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减为 46,565.96 万元,产能调整至 5,000 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项目已支付的募集资金主要为土地费、建筑设计费等,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变更的具体原因
(1) 新能源产业市场变化较大
当前处于新能源产业调整期,锂电池技术更新迭代频繁,市场变化较大。公司产品成本受上游锂盐价格波动影响,自上市以来,锂盐价格宽幅震荡,价格走势图见下图。
图 1:我国GFEX碳酸锂期货价格走势(单位:元/吨)
目前国内主要LiFSI生产企业产能情况如下:
单位:吨/年
注:以上资料基于公开信息整理,其中如鲲新材的扩产产能为液体LiFSI。
根据东吴证券2025年12月的预测,全球LiFSI需求2026年为6.0吨,2027年为9.0吨。按照市场的扩产情况,整体上LiFSI供给量会大于需求量。
(2) 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板块业绩承压
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板块近三年营收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其中LiFSI最近 3 年整体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单位:吨
目前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及电子化学品板块业务仍是亏损状态。如继续扩产,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规模较大,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3. 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终止实施该项目后,该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最终以届时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专户,并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存放和管理。未来,一方面公司将积极筹划、寻找新的投资项目,科学、审慎地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及论证,在保证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开展新的投资项目;另一方面,公司会同步评估现有正在开展的其他募投项目,结合项目进展及实际需求,审慎研究是否存在追加投资的需求。公司将始终按照相关规定在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后使用募集资金,并注重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有效。
(二) 延期项目
1.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况
公司结合目前“上海万溯药业有限公司医用多肽制造能力提升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2. 项目延期原因
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由于前期项目设计及送审周期较长,安全设施、设计手续的政府审批情况进度较慢,公司于2025年12月获取施工许可证。为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目前,公司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3.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在账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前项目处于建安工程阶段。剩余募集资金情况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4. 是否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
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5. 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项目当前实施进展,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经审慎评估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 2027年 6 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有计划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6. 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实时关注上述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三、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及延期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经营战略所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四、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变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五、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02 证券简称:康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7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6月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及相关文件。
2.2024年6月4日至6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异议。2024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通过了《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3)、《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及其他相关文件。
4. 2025 年 6 月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及相关文件。
5.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为:以2024年度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76,958.4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20.06万元,未达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条件。
由于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5.00万股全部作废失效。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造成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作废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 及公司《激励计划》 等相关规定, 合法、 有效。 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次作废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02证券简称:康鹏科技公告编号:2026-009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
一、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其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 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7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具有较强的风险防范能力。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众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朱靓旻先生,2006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及6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马艳女士,2019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沈蓉女士,1994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1年开始在众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质量复核。从业期间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质量复核。近三年复核9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费用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众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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