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6-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6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977,348,267.86元。
董事会拟定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6,37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2,911,9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3.22%。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中期分红条件、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授权董事会办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维护投资者利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1、关于姜桂廷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姜桂廷先生回避表决。
2、关于郝兵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郝兵先生回避表决。
3、关于张大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大伟先生回避表决。
4、关于段慧玲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段慧玲女士回避表决。
5、关于李东强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卢毅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田凯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姜英华2025年度津贴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姜英华女士回避表决。
9、关于徐宇辰2025年度津贴及2026年度津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徐宇辰先生回避表决。
10、关于杨名杰2025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关于张玉红2025年度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在对本人薪酬及薪酬方案进行讨论时,均予以回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在参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规模,在有利于公司和管理层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依据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本议案中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实际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良好、信用评级较高、履约能力较强的金融机构进行合作。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委托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等)。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1)。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6-009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号召,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了《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5-023),并于2026年2月26日披露了《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03)。
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落实相关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暨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对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明确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目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做强主业,提升经营质量
(一)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概况
公司坚持“精细、创新、诚信、责任”的经营理念,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2025年由于新能源等部分行业客户设备需求下降,压滤机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主动调低销售价格,因此导致压滤机产品销售收入及毛利下降。公司积极开发配套装备市场,本期配套装备订单和收入持续增长,但由于毛利率较低,因此无法抵消压滤机产品的毛利下降,导致净利润降幅大于销售收入降幅。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1,765.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56.3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63%。
2025年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9,729.9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5.46%。
(二)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
2026年,公司将锚定全球化发展战略与高质量发展目标,紧扣核心发展规划,持续夯实可持续发展能力、锻造硬核核心竞争优势,重点推进以下五方面工作:
1、聚焦核心主业,打造世界级专业过滤成套装备制造商
公司将持续深耕过滤装备核心赛道,以压滤机为核心抓手,推动过滤成套装备向系列化、专业化、高端化、智能化深度发展。持续拓展压滤机在新能源、新材料、高端环保、精细化工等下游新兴领域的应用边界,稳固公司产品在节能、节水、降耗、减排等方面的核心技术优势,持续挖掘新市场、开发优质新客户。依托现有配套装备市场化应用的良好基础,持续加码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积极承接海内外高端定制化装备业务,以全品类、高适配的产品体系,稳步向世界领先的过滤成套装备制造商迈进。
2、强化创新驱动,构筑全链条核心技术竞争壁垒
公司将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引擎,坚守“即时创新,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完善全链条研发创新体系,以技术创新赋能公司高质量发展。紧盯全球行业技术前沿与市场需求趋势,加强前瞻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储备,致力成为全球技术领先的成套装备制造商,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压滤机主业方面,精准把握下游各细分领域市场变化趋势,持续拓展产品应用场景与新领域,推动业务规模稳步增长;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行业瓶颈技术突破、前沿交叉科技探索,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确保在压滤机核心领域保持行业领跑,在新兴前沿领域勇当开拓者;深化下游细分行业研究,根据不同行业用户的需求特点、应用场景与工艺要求,开展定制化、精细化产品开发,精准满足多元化、高端化客户需求。
配套装备方面,持续加大研发资源倾斜,以核心技术创新支撑过滤成套装备产业协同发展,持续推出产业链上下游高附加值配套设备,丰富产品矩阵、扩大产品种类,稳步提升各配套产品在对应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持续提高配套装备营收占比,构建主业与配套装备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3、提速项目建设,打造世界领先的高端装备产业园
2026年,公司将积极推进“过滤成套装备产业化三期项目”建设进程,加快项目落地与投产节奏,进一步提升高端产能供给能力,打造集研发、生产、智造于一体的行业领先高端装备生产基地,为公司全球化布局与长远发展筑牢坚实的产业支撑。
4、深耕海外市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端过滤成套装备品牌
加速全球销售网络与本土化售后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扩大景津品牌在全球市场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以可靠的高端产品品质、高效的定制化解决方案与优质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不断提升品牌美誉度与客户忠诚度,稳步扩大海外市场份额、提升海外营收规模,全力将景津品牌打造为具有全球核心竞争力与广泛影响力的高端过滤成套装备品牌。
5、深化内控管理,提升规范化运营与精细化管理水平
严格履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职责,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信息披露义务,强化内部监督与风险防控机制,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坚守“精细、创新、诚信、责任”的企业精神,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与生产智造流程,加强各业务环节全流程管控,全面提升公司营运管理效率。运营层面,进一步强化应收账款全流程精细化管理,严控各类成本费用,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质量与盈利水平,为公司战略落地提供坚实的管理与运营保障。
二、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发展红利
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重视投资者回报,通过制定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持续实施利润分配,积极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公司自2019年上市以来,截至报告披露日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31.83亿元,以实际行动积极回报股东,与投资者共建长期投资价值,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外部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制定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及公司实际情况,在符合中期分红条件、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88,186,500元(含税)。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12月8日完成。
2026年度公司将结合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情况等因素,平衡业务发展与股东回报,增强市场信心。
三、坚持创新驱动,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坚持推动技术创新,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公司技术研发和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公司产品种类得到进一步丰富,产品技术不断更新和改进,促进了公司业务领域的拓展。公司知识产权工作持续发展,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国内专利875项,国际发明专利37项。2025年度共计申报专利39项,获得授权专利25项。公司拥有成熟、完善的技术研发、创新体系,技术中心组织结构清晰、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创新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研发成果丰富。公司技术中心承担了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科研项目。
公司将继续以创新作为企业发展的灵魂,坚持“即时创新,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的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研发创新体系,以创新为动力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要瞄准市场前沿,加强新产品、新技术的储备,做全球技术领先的成套装备制造商,引领行业的发展。
压滤机方面,关注下游细分领域市场的变化,积极扩大公司产品的应用范围,拓展新市场和新领域,促进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紧紧围绕关键技术研究,瓶颈技术突破,前沿科技突破,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压滤机各项领域保持领跑,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成为开拓者。进一步细化压滤机下游细分行业,根据用户的需求特点、应用环境等进一步细化产品开发,满足不同行业和领域的客户需求。
加强对压滤机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以技术创新支撑过滤成套装备产业的发展,推出更多产业链上下游的设备,扩大产品种类,提高各产品在相应领域的市场占有率,提高配套装备的营收占比。
四、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精准传递核心价值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将高质量信息披露作为维护投资者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核心抓手,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资本市场透明度。
(一)拓宽沟通渠道,构建多元互动生态
公司持续拓展与资本市场沟通的广度与深度,构建了线上线下融合方式的投资者沟通矩阵。
1.畅通基础沟通渠道:规范运营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及上证e互动等网络平台,建立高效、合规的咨询响应机制,确保对投资者关切的回复及时、准确、严谨。
2.深化互动沟通质量:充分利用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实地调研、路演等多种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主动、全面地介绍公司核心业务、经营成果及发展战略,帮助投资者精准、深入理解公司的投资价值与成长逻辑。
(二)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强化透明治理
公司高度重视业绩说明会在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进互信中的桥梁作用,将其作为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安排。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在各期定期报告披露后及时、规范地召开业绩说明会。2025年,公司先后成功召开2024年度暨 2025年第一季度、2025年半年度、2025年第三季度三场业绩说明会。会议期间,公司管理层围绕经营成果、财务状况、核心竞争力、行业趋势及未来规划等关键议题,与投资者及分析师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主动回应市场关切,有效消除了信息不对称。
2026年,公司将持续深化业绩说明会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深度与广度,围绕核心经营指标、行业动态及战略布局进行更细致的解读,提升沟通的专业价值。继续丰富投资者沟通渠道,积极邀请投资者、分析师走进公司开展实地调研,直观感受公司生产经营实况与发展环境。同时建立投资者意见的收集、梳理、传达与落实闭环机制,在日常沟通中认真听取并详实记录投资者建议与诉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传递,并在经营决策中充分吸纳合理意见,持续优化公司治理与投关工作,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健全治理机制,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维护好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企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5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0次、股东会会议3次及各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共计16次,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年度报告、股权激励解除限售、利润分配、取消监事会设置等重要事项。公司完成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公司规范运作。
2026年,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跟踪落实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持续完善内部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建设,完善治理结构,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独立性。进一步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各项行为,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不断强化其合规履职意识,提升其合规履职能力。
2025年,公司组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人员通过线上及线下方式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等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关键少数”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升“关键少数”合规意识、自律意识和履职水平,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坚实保障。
2026年,公司将持续积极组织“关键少数”参加资本市场各类培训,及时掌握资本市场发展动态、监管导向、业务规则等。公司将及时向“关键少数”传达最新监管精神等信息,引导其强化合规意识、法治观念,严防其触碰监管底线,进一步提升其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推动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七、其他事宜
公司将聚焦主业,固本强基,努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稳定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行动方案及评估报告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6-008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景津装备”)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0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景津装备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4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1人次、监督管理措施4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宝军,199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 2026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晨曦,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4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岩锋,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或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宝军、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晨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岩锋近3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毛宝军、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晨曦、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岩锋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026年度中审众环拟收取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08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9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0万元,公司2026年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上一期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1、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规定,在确保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前提下,确定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确定了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审计费用报价、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评价要素以及其评分标准,并对本次选聘工作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2、审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结合公司评估结果,并对其以前年度工作进行评估后认为:中审众环在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恪守职责,并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中审众环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要求;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工作勤勉尽责,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审计意见,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拟续聘中审众环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6-006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4月10日,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对《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出建议,并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确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津贴,并根据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及当地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结合公司所处地区、行业、规模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个人履职情况、职责与分工等实际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从公司获得的薪酬、津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说明: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董事无董事津贴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在参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规模,在有利于公司和管理层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依据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而确定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在对本人薪酬进行讨论时,均予以回避。公司董事会各董事在对本人薪酬进行表决时,均予以回避。上述薪酬中董事2025年度薪酬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参考同行业其他公司的薪酬状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及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董事津贴为6万/年(税后),分上下半年两次领取。
2、非独立董事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相关薪酬规定执行,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非独立董事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专项奖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薪酬规定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专项奖励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具体按照《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绩效薪酬并予以发放。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上述议案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强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在对本人薪酬方案进行讨论时,均予以回避。公司董事会各董事在对本人薪酬方案进行表决时,均予以回避。上述薪酬方案中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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