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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围绕全球市场布局与核心能力提升统筹推进,依托数字化、智能化手段持续深化技术革新与管理优化,不断巩固业务基本盘,强化长期竞争壁垒。

  订单层面,报告期内公司新签订单总额为5.16亿元,其中境外新签订单占比83.03%,境内新签订单占比16.97%。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士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忻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奎奎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徐士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忻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奎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士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忻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奎奎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6-011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18号)核准,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海港湾”)首次公开发行43,193,46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13.8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9,909.34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976.6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52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截至2025年8月2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全部结项。为审慎投资、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48.0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的所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细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港湾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督等相关事项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为加强募集资金专户管理,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相关合作方陆续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保荐机构签署监管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9月,公司、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招商银行上海南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21年12月17日,公司、上海龙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湾贸易”)、中原证券共同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上海银行福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2022年4月19日,公司与中原证券、中信银行上海分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2022年8月4日,公司与上海隆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湾贸易”)、上海银行福民支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5、2022年9月14日,公司与隆湾贸易、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6、2022年9月14日,公司与龙湾贸易、中信银行上海分行、 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7、2023年3月10日,公司与上海鑫隆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隆望贸易”)、中信银行上海分行、中原证券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需要,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变更及销户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2022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存至公司于中信银行上海虹桥支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转存后,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2年6月27日办理销户手续。

  2、2022年度,公司存储于中国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账户已于2022年8月16日办理销户手续。

  3、2024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总部基地升级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于“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该项目相关募集资金专户于2024年12月17日完成销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4、截至2025年9月26日,公司已完成全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工作,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商业银行签订的所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所有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规范、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并全部结项。为审慎投资、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48.06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以支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鉴于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净额的5%,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亦无须经保荐人发表意见。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9月4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议案》。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配置资源,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总部基地升级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用于实施“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同时延长该项目的实施周期。本次变更的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10,596.34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因部分资金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具体金额以结转当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金额为准)。具体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注:10,596.34万元为《上海港湾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中截至2024年8月9日的剩余金额,最终于2024年12月17日销户完毕后,实际变更金额为10,649.14万元(包含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

  本次变更后,“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所购设备纳入公司整体生产运营体系,服务于各类工程项目,因无法对应单一收益产出单元,故不单独核算效益。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影响如下:财务状况方面,购置设备将增加固定资产规模、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设备折旧短期内或对利润产生小幅影响,长期将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支撑,不会对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经营业绩方面,设备购置将提升施工装备水平与施工效率、降低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承接优质项目、完善产业链布局,为业绩稳定增长奠定基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海港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上海港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海港湾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同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购置施工机械设备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该项目收到“总部基地升级及信息化建设项目”转入的剩余募集资金,及项目专户资金理财收益共同投入所致,项目投资总额相应发生变更。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主要系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收益。

  注3:募投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合计数大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扣除手续费后的理财投资收益及专户利息。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实际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主要系:累计投入金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6-019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弄6A栋5楼9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9日

  至2026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5、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5、7、8、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4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南隆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徐望、刘剑、兰瑞学、刘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弄6A栋5楼9号会议室。

  (三)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9:30-17:00。

  (四)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会议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5638550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228弄6A栋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时,《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并拟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单位:元

  

  注:

  1. 刘瑜先生、Marcello Wisal Djunaidy先生、祝鹏程先生、蒋明镜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5年6月至12月;

  2. 陈振楼先生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至5月。

  二、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目前宏观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特点和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遵循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利益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原则;在切实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 适用对象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按其所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标准执行,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薪酬。

  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任职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万元/年(含税)。独立董事因履行职责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含任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三、 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4、除上述薪酬方案外,公司可以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情况,针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中长期激励措施,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公司另行确定。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分、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分、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与国内资信状况良好的商业银行开展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产池业务,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 资产池业务情况概述

  (一) 业务概述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依托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质押融资及资产管理、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流动性金融服务业务。入池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合法持有且经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二) 合作银行

  公司本次拟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资产池业务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择优选择。

  (三) 业务期限

  上述资产池业务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业务开展期限以银行最终审批为准。

  (四) 实施额度

  公司及分、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分、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 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公司及分、子公司(含新增或新设分、子公司及二级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担保总额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二、 开展资产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发展,公司及分、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使用票据结算承兑金额不匹配、持有量与用票量不均衡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分、子公司持有的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资产,除获取固定收益外,未能进一步盘活使用。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开展资产池,具体目的如下:

  1. 通过存单、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入池,在保留金融资产配置形态及比例不变的前提下,有效盘活存量金融资产,实现收益、风险与流动性的平衡管理。

  2. 通过票据、信用证等资产入池,公司可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降低公司对各类票据的管理成本。

  3. 经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入池并质押融资,可将部分应收账款转化为流动资金,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偿债能力,质押融资资金可用于业务拓展,有利于降低机会成本与综合融资成本。

  4. 公司可利用资产池内存量金融资产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工程款等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

  三、 资产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一) 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分、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专用账户。因应收票据与应付票据到期日错配,托收资金进入保证金账户可能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等方式缓解上述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二) 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分、子公司以入池资产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对外支付,若质押票据到期无法正常托收解付,可能导致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业务台账并持续跟踪管理,及时掌握票据到期托收解付情况并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障入池资产安全和流动性。

  四、 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一)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商业银行、确定资产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与金额等。

  (二) 授权公司财务部负责资产池业务的组织实施。财务部将及时分析、跟踪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产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四) 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资产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5598       证券简称:上海港湾         公告编号:2026-010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准备;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各类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2、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开发支出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二、本次核销资产状况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优化资产结构,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资产管理制度,结合资产实际回收及处置情况,公司对已确认无法收回、确需核销的部分资产予以核销处理,具体如下:

  

  本次资产核销主要针对本期已确认无法收回的逾期应收款项进行核销;前期已计提减值的相关固定资产,公司已按规定履行处置程序予以出售处理。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一)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有利于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28.97万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28.97万元。

  (二)核销资产

  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遵循谨慎性会计原则。鉴于本次核销资产均已足额计提减值准备,本次核销资产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产生影响。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及核销的依据充分、理由合理,能够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依据充分合理。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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