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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08        证券简称:江山欧派     公告编号:2026-037

  债券代码:113625        债券简称:江山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23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贺村镇淤头村淤达山自然村8号江山欧派二楼一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吴水根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 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董事长吴水根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2025年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的议案》

  4.01、议案名称:《董事长吴水根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02、议案名称:《副董事长、董事王忠先生薪酬(报告期离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03、议案名称:董事吴水燕女士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04、议案名称:《董事胡云辉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5、议案名称:《董事吴梓阳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注: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06、议案名称:《董事何礼平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7、议案名称:《董事张文标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08、议案名称:《董事陈志杰先生薪酬》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江山欧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3、《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6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2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童智毅、毛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山欧派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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