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议案需递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结合公司2025年度经营业绩及个人工作绩效,2025年度实际支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明细确认如下:
注: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了第五届董事会相关成员,第四届董事会成员董事李杰、独立董事苏祖耀、董事卢利平不再连任。
二、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条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办法,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2)独立董事薪酬方案: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税前10万元人民币,按月发放。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岗位绩效考核情况、公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津贴)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和福利补助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本方案尚需递交至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26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15日 10 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集团综合楼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15日
至2026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公司2026年4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披露的股东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4、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邮件的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方为有效。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5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 号、410-1号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董事会办公室020-81689688 邮箱:DSL1999@dslyy.com。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发生了2起同行业投资并购业务,其中,新签并购项目待交割2起,涉及门店数为58家。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1月23日上海大参林好邻居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与易蓉、刘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472万元收购上海康每乐药房有限公司100%股权,涉及门店6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2、2026年3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新疆大参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与张青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2171万元收购哈密仁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80%股权,涉及门店52家。该项目正在进行中。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柯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柯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柯国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广智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沙沙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20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变更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剑,199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黎,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邹吉丰,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48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293万元(含税)。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2026年财务报告审计收费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充分评估,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且该所在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意见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19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期利润分配不会导致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35,246,214.90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38,848,067股,扣除回购股份6,722,254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股本基数为1,132,125,813股,拟派发现金红利554,741,648.37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含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384,922,717.94元)合计为939,664,366.3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6.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1,994,323,725.46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180.4%,不存在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详细情况如下:
二、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一)中期分红的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资本性开支等资金需求;
3.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前提条件。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及比例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实施中期分红,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
(三)授权内容及期限
综合考虑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发展,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就2026年中期分红事项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本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24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
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主业经营质量、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和提升资本市场认同度,现根据相关指引要求,制定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如下:
一、聚焦主业,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之一,主要从事中西成药、参茸滋补药材及中药饮片、保健品、医疗器械及其他商品的连锁零售业务。截至2025年底,公司拥有门店17,758家(含加盟店7,290家),门店已覆盖了全国21个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完成了中国大陆大部分省级行政区的覆盖。公司致力于通过直营门店以及直营式加盟门店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实惠的健康产品和专业周到的服务。在深入开发和巩固华南市场的基础上,公司秉承“以尽可能低的价格提供绝对合格之产品,并尽最大限度满足顾客需求”的经营理念,不断向周边省市辐射,实现跨区域全国化发展。
公司恪守“满腔热情为人类健康服务”的企业使命,坚持“无论草原抑或是荒漠,都有大参林的绿洲,只要有人类的地方,就需要大参林的存在”的愿景,围绕“我们是演员,顾客是评委”的服务理念,服务社会、关爱全民健康。公司持续提升规模,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向“全国化、科技化、专业化”的大健康一站式服务平台的最终目标迈进。
2026年,公司将持续落实“深耕华南、布局全国”的发展战略,以实体门店为主,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持续扩大门店规模及优化门店网络布局,提升弱势区域市占率的同时巩固成熟区域的市占率。以专业化的服务,为顾客提供适合的商品,持续提升顾客满意度。打造敏捷高效的供应链体系,提升商品竞争力。数智化转型升级,逐步实现全链路业务智能化,打造数据、策略及AI驱动型企业,全面提升精细化运营效率及精准度,推动盈利能力持续提升。持续完善人才梯队建设,推动组织变革升级,保障业务发展。
二、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健全回报机制,切实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自2017年公司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已分红达37.39亿元,充分体现了公司回报股东的坚定意愿和稳健的财务能力。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9元(含税),拟派发金额为554,741,648.37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含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384,922,717.94元)合计为939,664,366.31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76.07%。
2026年,公司将全力做好主营业务,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与盈利能力,将发展成果持续转化为股东的实际收益,切实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坚持以股东中长期利益为核心导向,进一步增强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进一步赢得资本市场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促进公司与股东双向赋能,全力构建健康的资本市场生态。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公司透明度
自上市以来,公司高度重视与投资者沟通工作,按照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的基本原则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不断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使投资者更加便捷、及时地获取公司重要信息,上市公司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不断拓展与资本市场沟通的广度与深度,多维度、多渠道回复投资者关切,加深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理解,及时有效地传递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2026年,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工作,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针对不同类型投资者的需求特点,构建分层沟通体系,提升投关人员专业度与职业能力,增强路演沟通的精准度,及时有效地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邀请董事长或者总经理等关键管理人员与投资者就公司经营情况、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情况充分沟通交流。依托上证e互动、投资者热线、邮箱、现场调研、投资者交流会等线上线下多维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多措并举为中小投资者参与股东会提供便利,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2025年,公司结合最新监管政策导向,对公司治理架构进行优化调整,包括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等一系列安排,公司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确保各治理主体高效协同、履职尽责,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最新治理要求,持续调整优化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化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落实股东权利保护,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积极深化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不断强化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决策和咨询作用,持续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五、强化“关键少数”责任,激发履职效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少数”群体,是公司治理架构的核心支柱与实现长远稳健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公司始终高度重视“关键少数”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其合规履职意识,提升其合规履职能力,引导“关键少数”严守履职底线,强化责任担当,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2026年,公司将持续加强与“关键少数”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机制,明确履职权限、责任与流程,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范运作要求,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经过充分论证与合规审议,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执行力。同时,公司将继续组织上述相关方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及行业协会举办的各类培训,定期传递最新法规和监管动态等信息,共同推动公司实现规范运作。
六、风险提示
本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情况制定的初步规划,旨在向投资者传达公司提升质量、回报股东的决心和方向,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本方案的实施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25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递交至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作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
(五)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200,000万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用于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公司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批授权额度及期限内,负责实施和管理本次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文件、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三、风险控制分析
为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并将持续跟踪并分析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适度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五、风险提示
为控制风险,公司本次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高的银行理财产品,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汇率及资金等变化的影响,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证券代码:603233 证券简称:大参林 公告编号:2026-021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具体情况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需求,公司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1,7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押汇、国内贸易融资业务、票据贴现、并购贷款、商票及其项下融资等综合授信业务,在额度内循环使用。
本次预计的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如下,如授权期限内新增其他银行授信机构,在额度内亦不需要重新召开董事会审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述授信银行包含其上级机构及分支机构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可根据各银行的实际授信额度进行调配。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批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授权董事长柯云峰先生、董事(兼总经理)柯国强先生及财务总监彭广智先生均可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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