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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1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区办公楼102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1日

  至2026年5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请详见2026年4月24日本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4、5、6、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许江南、许晶、王光天、天台县厚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台县厚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台县厚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6年5月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现场会议登记地点

  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二区办公楼102会议室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符合出席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二)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忆

  联系电话:0798-6709288

  电子邮箱:ir@txpharm.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工业园工业六路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区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00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35证券简称:天新药业公告编号:2026-006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拟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募投项目: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募投项目“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投资规模和项目产能,保持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

  ● 本次拟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投项目:“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6年3月31日,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3,725.0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公司拟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2、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情况

  (一)项目调整规模并结项的具体情况

  “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新”),原计划投资总额为50,000.00万元,其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1,000.00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项目建成后预计将形成年产2.6万吨ABL(α-乙酰基-γ-丁内酯)、3万吨固体甲醇钠和1万吨液体甲醇钠(折干,合计3.3万吨甲醇钠)、770吨氢气的生产能力,有利于公司纵向拓展维生素产业链上游,保障现有维生素产品的原料供应,同时进一步扩大精细化工业务的产销规模,提升在相关产品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已完成“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产能的投资建设,形成了年产1.3万吨ABL、0.9万吨固体甲醇钠和8万吨液体甲醇钠(折干,合计3.3万吨甲醇钠)、770吨氢气的生产能力。项目已投资金额为35,882.4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1,017.56万元(含利息),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已经达到100%。剩余二期产能尚未开始投资建设。

  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业务规划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调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产能规模调整为一期产能,投资总额为35,882.41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1,000.00万元(不含利息)保持不变,其余为公司自有资金投入。本次调整后,募投项目名称相应变更为“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

  考虑到该项目已经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的具体原因

  ABL、甲醇钠是公司现有维生素产品的重要中间体,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保障核心原料供应、降低原料采购成本,进一步增强公司在维生素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同时,ABL、甲醇钠在满足公司自身生产配套的基础上,富余产能将对外销售,带动公司精细化工品板块的销售规模扩张。

  结合市场形势变化,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的产能规模及产品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具体原因如下:

  1、调减ABL产能规模。公司拟将项目一期ABL产能由2.6万吨/年调整为1.3万吨/年。自2023年以来,ABL的市场供应格局发生较大变化,国内新增产能集中投放导致行业供给压力显著增加,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产品价格持续走低,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明显下滑。公司基于对市场供需格局的审慎判断,对项目一期ABL建设规模进行调减,以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障项目的整体收益水平与投资回报率。

  2、优化甲醇钠产能结构。公司拟保持甲醇钠产能3.3万吨/年(折干)不变,将产能结构由“3万吨固体甲醇钠、1万吨液体甲醇钠”调整为“0.9万吨固体甲醇钠、8万吨液体甲醇钠”。公司进行本次产能结构调整,主要是为了优化产品结构,匹配客户需求,巩固并扩大公司在甲醇钠核心应用领域的市场份额,增强产品的市场适应性与竞争力。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具体情况

  1、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

  

  2、企业研究院项目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测算截至2026年3月31日,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实际余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金额为准。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定,秉承谨慎高效原则,在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对项目成本费用支出实施精细化管控;同时依托公司成熟的工程化实施经验,持续优化施工方案、提升项目投资效率,形成募集资金节余。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相应投资收益。截至2026年3月31日,“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和“企业研究院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前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725.0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后,相关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等款项将在满足付款条件时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四、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业务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要求。

  五、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业务规划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对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系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业务发展规划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满足业务发展需求。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5证券简称:天新药业公告编号:2026-010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乐平市天新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新热电”)、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新”)、青铜峡市天新鼎恒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铜峡热力”)。

  ● 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否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320.48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12月31日,青铜峡热力和宁夏天新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已成立的及未来通过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7亿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对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本次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对象基本信息

  1、天新热电

  公司名称:乐平市天新热电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281693721715F

  成立日期:2009年9月4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乐平市工业园(塔山)

  法定代表人:余小兵

  注册资本:1,8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宁夏天新

  公司名称: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81MA7LF90R6R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5日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镇汉坝东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全国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药品批发;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3、青铜峡热力

  公司名称:青铜峡市天新鼎恒热力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381MA7JARH38H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6日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青铜峡市小坝镇汉坝东街19号

  法定代表人:李全国

  注册资本:8,6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持有青铜峡热力99.88%股权,并通过宁夏天新参股公司青铜峡市鼎恒热力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青铜峡热力0.06%股权,公司合计持有青铜峡热力99.94%股权

  经营范围: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被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指标

  1、天新热电

  单位:万元

  

  2、宁夏天新

  单位:万元

  

  3、青铜峡热力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就本次预计的担保签订相关协议,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签订和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整体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拥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评价体系,能够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25,000.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净资产比例为25.43%;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320.48万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度净资产比例为7.79%。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3235证券简称:天新药业公告编号:2026-007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220号”文《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募集资金,其基本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上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1,000吨维生素A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63,129.15万元调整为43,129.15万元,后续产能建设所需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企业研究院项目”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23,886.55万元调整为12,886.55万元,并将上述两个项目未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合计31,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天新”)负责实施。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12月14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宁夏天新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铜峡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该账户为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平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202253980612)的子账户,子账户不具备对外结算功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750.4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92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6146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未发生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对“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和“企业研究院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合计3,725.03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并结项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业务需求和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调整募投项目“年产7,000吨维生素B5项目”、“销售网络及智慧工厂项目”的投资规模,保持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同时将上述项目名称分别变更为“年产3,000吨维生素B5项目”、“智慧工厂项目”;上述变更后的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同意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募投项目“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的投资期限均从2025年7月延长至2026年7月。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市场环境、业务规划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进行如下调整:(1)拟调整募投项目“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投资规模和项目产能,保持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该项目已于202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2)截至2026年3月,募投项目“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5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天新药业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6]6218号),认为天新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天新药业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公司《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截至2025年末,项目尚在持续投资建设中,最终产品达产条件尚未完成,暂未实现经济效益。

  [注2]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

  [注3]公司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均系有关产品的销售毛利润。

  [注5]合计金额尾差系按万元折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

  编制单位: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项目尚在持续投资建设中,最终产品达产条件尚未完成,暂未实现经济效益。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均系有关产品的销售毛利润。

  

  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8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 投资金额: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下同),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为风险较低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金额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2022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0号)核准,2022年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43,78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88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614,606,4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97,373,300.00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7,233,1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5910号)。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704.67万元,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07)。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注1:部分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部分主要系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注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调整募投项目“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投资规模和项目产能,保持拟使用募集资金不变,项目名称变更为“年产6.677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一期”。该项目已于2026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拟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另外,截至2026年3月,募投项目“年产350吨胆固醇、6吨25-羟基维生素D3项目”、“企业研究院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四)投资方式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本次授权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进行的投资期限为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注1:最近12个月指2025年4月24日至2026年4月23日。

  注2:实际投入金额、实际收回本金为最近12个月内滚动使用后的累计金额。

  注3:最近一年净资产、最近一年净利润为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数据。

  注4: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为前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可以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滚动使用。此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一年、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现金管理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五、 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 进展披露

  (一)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2025年4月28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0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银行乐平支行营业部的七天通知存款。近日,公司对上述七天通知存款进行赎回,收回本金7,000.00万元,获得收益6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特定风险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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