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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000万股,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2,64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5,893.83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746.17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2月4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0年12月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6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275.36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918.18万元,2025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357.18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16,032.99万元(包括现金管理余额及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净额)。

  (三)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已制定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根据《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021年9月及2026年1月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湖州杭华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功材”)、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与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华绿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之“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华功材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2月22日)后的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4年12月23日起至2025年12月22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5年12月22日)后的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2月22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2026年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并结项,同时将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在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科园实施新建“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新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含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金额”以及已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等收入。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相关支出,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2025年度,公司遵照相关议案要求,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相关支出,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将“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5年12月,“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6年6月。报告期内“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和“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已顺利结项。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杭华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建成及投入情况,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审慎原则加强各个建设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减“年产1万吨液体油墨及8,000吨功能材料项目(二期工程)”“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规模,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期间产生的各项现金管理收益、利息收入等共计约人民币14,574.56万元(最终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转出金额为准)全部用于“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故“调整后投资总额”高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4日、2026年1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建设投资规模、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注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27.92万元,为持有募集资金期间进行现金管理等获得的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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