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进行的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时间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出售方与购买方可能作出合同约定,针对被购买方某些或有事项,或者特定资产或负债的某些不确定性结果,出售方给予购买方补偿,购买方因此获得补偿性资产。例如,出售方针对被购买方某或有事项产生的负债或该负债超过约定金额而引致的损失,给予购买方补偿等。
1.购买方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购买方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被补偿项目的同时,应当确认补偿性资产,以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计量,并需考虑管理层对其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从补偿性资产入账价值中扣除。
当补偿与在购买日确认且以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或负债相关时,购买方应当在购买日确认补偿性资产,并以该补偿性资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该公允价值计量应包含因考虑可收回性而产生的未来现金流量不确定性的影响,因此无需再单独考虑其可收回性的估计。
当补偿与未在购买日确认或未以购买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或负债相关时,对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应采用与被补偿项目相一致的假设,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当补偿与因公允价值在购买日无法可靠计量而未在购买日确认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相关时,购买方不应在购买日确认补偿性资产,而应在购买日后该或有负债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时,同时确认预计负债和相应的补偿性资产。当补偿与在购买日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被购买方资产(如被购买方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相关时,购买方应采用与该资产相同的基础,确认相应的补偿性资产。
(2)补偿性资产的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与被补偿项目相同的基础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被补偿项目账面价值发生变动的,相应调整补偿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未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补偿性资产,还应单独再考虑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2.购买方个别财务报表层面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1)补偿性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购买方获得补偿性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和本解释的规定,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方在符合或有资产确认为资产的条件(即企业基本确定能够收到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补偿性资产,同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借记“补偿性资产”科目,贷记“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2)补偿性资产的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在后续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购买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和本解释的规定,对补偿性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同时考虑合同对补偿金额的限制和管理层对补偿性资产可收回性的估计,将预期无法收回的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购买方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的权利时,应当终止确认该资产,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补偿性资产”科目,所得价款等与补偿性资产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3.会计科目设置和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应当设置“补偿性资产”科目对补偿性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补偿性资产按照流动性分别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与补偿性资产相关的合同条款、金额、减值处理以及对企业的财务影响等信息。
4.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对于本解释施行日存在的补偿性资产,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对于本解释施行日前已经收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丧失对补偿性资产权利的,不再进行追溯调整。
(二)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企业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时,无论交易对手方是企业的关联方还是非关联方,原合并日因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差额调整的资本公积,在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不得转出至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作为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企业进行上述调整的,应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相关情况。
(三)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会计处理
除非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条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确认和终止确认规定,企业应当在下列时点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1)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在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者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3)在结算日(金融负债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或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三条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而导致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日期)终止确认金融负债,选择适用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规定的除外。
企业采用电子支付系统以现金结算一项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仅当企业已启动付款指令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选择在结算日之前将其终止确认:
(1)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撤回、停止或取消付款指令;
(2)企业没有实际能力支取因付款指令而将用于结算的现金;
(3)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重大。例如,电子支付系统是按照标准管理流程完成付款指令,且从满足前述两项条件至向交易对手交付现金之间的时间间隔很短。如果付款指令的执行取决于企业在结算日能否交付现金,则与电子支付系统相关的结算风险不可视为不重大。
企业作出前述会计政策选择的,应将其应用于通过同一电子支付系统进行的所有结算。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四)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1.会计处理
(1)关于利息的构成要素。
企业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时,可能需考虑利息的不同构成要素。利息的评估应当聚焦于企业基于什么获得了补偿,而非获得补偿的金额,尽管后者可能表明企业获得了对除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以外的其他要素的补偿。如果合同现金流量与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的变量(如权益工具的价值或商品的价格)挂钩,或者合同现金流量代表债务人收入或利润的一部分,则该合同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不一致。
(2)关于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变动。
或有特征引起的合同现金流量在合同现金流量变动(不管现金流量变动可能性的大小)前后均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的,企业仍需评估或有事项的性质。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直接相关,且合同现金流量的变动方向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方向相同,则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如果或有事项的性质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的变动不直接相关(如利率随企业达到合同约定的碳减排量而下调约定基点的贷款),则仅当在所有可能的合同情景下,其合同现金流量与具有相同合同条款、但不包含该或有特征的金融工具所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时,相关金融资产产生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通过定性评估作出上述判断,在其他情况下则可能需要进行定量评估。如果经很少或不经分析就能清晰地判断合同现金流量不存在显著差异,则企业无需进行详细评估。
2.披露
对于受与基本借贷风险和成本变动不直接相关的或有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影响、导致合同现金流量金额发生变动的合同条款,企业应披露对或有事项性质的定性描述、由这些合同条款导致的合同现金流量可能发生变动的定量信息(如可能发生变动的范围)、包含这些合同条款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和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
企业应当按类别披露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上述信息。企业应当考虑披露的详细程度、适当的汇总或分解水平,以及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需要额外的解释以评估所披露的量化信息。
3.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内容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累积影响数调整2026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五)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企业应当至少按类别披露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在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以及其在报告期内的公允价值变动,可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按项目等作进一步披露。其中,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和与报告期末持有的投资有关的变动额应当分别披露。企业还应披露与报告期内终止确认的投资有关的计入权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的转出情况。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817 证券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9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 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4日
至2026年6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同时,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方式进行会议登记。
(一)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于2026年6月4日13:00—14:00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
邮编:350014
联系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二)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查验),并经本公司确认后方可出席现场会议。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14
联系人:林志军 陈秀兰
电话:0591-83626529
传真:0591-83626529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〇”,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1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4月24日上午9:00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婷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沐昌茵女士、郑云坚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0,223,522.03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0,084,039股,以此计算合计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43,529.64元(含税)。鉴于公司在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18,812,773.29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42,756,302.93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6%。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董事会认为: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鉴于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安排,经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战略规划、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公司确实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用于满足市场开拓、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增长潜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无异议,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投资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所属控股企业2026年度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综合授信项下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长期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
实际融资额度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具体授信期限、授信方式均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为便于办理融资相关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选择授信银行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担保、反担保、开具保函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七、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切实提高公司经营质效、治理质效、信披质效和回报投资者质效,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市场化管理机制,有效激发微观主体活力,董事会同意制定《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本次制定的《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本次制定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本次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生效施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4日14时30分,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0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15:0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和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至6月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ojKrtxtO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5日发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5年度以及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6年6月2日(星期二)15:00-16:30举行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录播结合网络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度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日(星期二)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和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录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裁:卓贤文董事会秘书:林志军财务总监:陈拓独立董事:郭晓红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6年6月2日(星期二)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ojKrtxtO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二)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26日(星期二)至6月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访问网址https://eseb.cn/1xojKrtxtO8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说明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91-83626529
邮箱:fjhxhb@fjhxh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或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603817 股票简称:海峡环保 公告编号:2026-012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0,223,522.03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0,084,0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43,529.64元(含税)。鉴于公司在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18,812,773.29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42,756,302.93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二、2025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091,537.9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40,223,522.03元,2025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42,756,302.93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D4620)。该行业具有周期性、区域性等特点,发展受地域、资金、技术等因素影响,取得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在内的政府批准及授权是从事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立足于区域环境治理的需求,通过自主投资运营、BOT、TOT、PPP、BOO、OM等多种经营模式延展业务边界,已形成多项产业叠加、多种模式并举、多元渠道增收的发展格局,着力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区域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正处于由优势区域向外逐步拓展业务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盈利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76,806,240.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2,091,537.9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61%。
2.资金需求
目前,公司多个在建项目已完工投产,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相应有所增加。同时,沙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闽清白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仍处于建设期。因此,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有效支持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培育新的效益增长点,进而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
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2025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市场开拓、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增长潜力,更好地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日常经营与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4月25日
公司代码:603817 公司简称:海峡环保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40,223,522.03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2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70,084,03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3,943,529.64元(含税)。鉴于公司在2025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18,812,773.29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42,756,302.93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本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类
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D4620)。
(二)行业产业链
污水处理上游主要包括各类污水处理设备、污水排放管网、污水处理药剂、水质监测设备以及污泥处理设备的生产制造;中游主要是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及运营;下游是污水处理末端市场,主要是指中水回用、污泥处理以及污水排放等后续环节。
(三)行业特点
1.周期性
基础民生行业需求稳定,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敏感性相对较低,盈利能力受能源、基础性生产资料价格的波动性影响较小,其主要周期性体现为投资建设的周期性。污水处理设施作为某一地区的基础设施,其建设规模要满足该地区一定时期的需要,适当超前建设。当地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达到一定水平,其污水处理能力出现饱和迹象时,通常会按照远期规划目标(一般为10年-20年)对现有产能进行改扩建或是建设新的污水处理设施。
2.区域性
行业区域性较为明显。因管网具有不可移动性及不可替代性,污水处理企业只能在其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的范围内开展业务。因而一个城市排水业务发展受制于该城市城区及城市规划发展区域。
(四)行业准入及壁垒
1.政府授权
水环境治理作为最基本的民生保障,依法实施特许经营。对于想进入该行业的企业而言,取得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在内的政府批准及授权是从事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而特许经营授权通常有排他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行业具有明显的区域专营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他潜在市场竞争者进入的难度。
2.地域壁垒
行业发展受所在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经济发展状况影响。排水设施与服务辖区一旦确定,投资运营商在服务辖区市场上的经营与占有率便具有支配性,因此该行业长期以来都具有显著的地区垄断性。被授予污水处理等排他性特许经营权的企业在当地具有突出优势,对于拟跨地区竞争者而言具有较大的准入难度。
3.资金壁垒
作为高度资本密集型行业,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服务结算价格受到政策管制,处理量也难以短时间内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造成此类项目投资回收期较长。对于拟进入该行业的企业有较大的资金壁垒及融资能力要求。
4.技术壁垒
污水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其技术范围涉及工程建设、材料学、微生物学、化学、物理学和工业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随着我国对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不断趋严,各地政府及其下属部门都极为看重水处理企业既往业绩及技术实力,过硬的技术经验成为了水处理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门槛。水处理企业必须具有同类或同性质的水处理项目的成功服务经验、具备一流的专业人才队伍、拥有先进的水处理技术,才有机会获得优质的新项目。
(五)行业发展现状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24年城乡建设统计年鉴》显示,2024年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为685.60亿吨,污水年处理量为678.28亿吨,污水处理率98.93%。截至2024年末,全国城市共有污水处理厂3,057座,污水处理能力23,455万吨/日。2024年全国县城污水排放量为127.42亿吨,污水年处理量为124.91亿吨,污水处理率98.03%。截至2024年末,全国县城污水处理厂数为1,897座,污水处理能力4,575万吨/日。
(六)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水处理业务
水处理业务覆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业废水治理、村镇农污治理、垃圾渗沥液处理,采用自主投资、BOT、TOT、PPP、BOO、OM模式运作,项目主要分布于福建省、江苏省、山东省。公司投资运营29座污水处理设施(不含配套再生水厂)及3个村镇农污治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合计200.50万吨/日,已投运产能约为151.97万吨/日。公司承接的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接收来自市政管网或调节池收集的各类污水,通过格栅、沉砂池等设备设施进行一级处理,去除污水中的较大悬浮物和固体废弃物;通过微生物新陈代谢及沉淀分离实现二级处理,降解大部分污染物并沉淀活性污泥;后经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膜技术等深度处理工艺,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出水中的污染物并最终达标排放。对于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公司通过自建设施及外运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减量化、无害化处理,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
2.固废业务
公司固废业务覆盖固废产业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处置,采用自主投资、PPP模式运作。公司投资的渣土及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垃圾收转运项目、厨余垃圾处置项目、大件垃圾处置项目、危险废弃物处置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通过对收纳的各类城市固体废物根据其特性有针对性地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工艺方法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综合技术服务
综合技术服务涉及智慧运营、环境监测等领域。公司整合国内、业内优势资源,组建科技型技术服务企业,培育轻资产发展引擎,对外输出环保设备系统集成和智慧水务系统技术服务;自主投资成立专业环境监测机构,为公司及其他检测需求企业提供“水和废水”、“固体废物”、“土壤和沉积物”、“环境空气和废气”、“水处理剂”、“噪声检测”六大领域检测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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