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6-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在当期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日常经营及资本性开支等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持续发展。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5%,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
(三)关于2026年中期分红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事项已于2026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提升投资者回报,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具体实施需以股东会审议结果及实际经营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8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 家,收费总额4.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本所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本所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本所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祝善先生,2009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献坡先生,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2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83万元,内控审计4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我们认为信永中和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人民币123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为123万元。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开展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金、银、铂、钯等贵金属材料,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子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而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子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金、银、铂、钯贵金属材料相关的期货,未来12个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792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75,839万元,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2026年4月23日,有研新材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计划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792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技术风险和操作风险等,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为金、银、铂、钯等贵金属材料,由于近年来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展以及市场供求量的变化,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为有效控制市场风险,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而提升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实现稳健经营的目标。
(二)交易品种及金额
公司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为产品所需原材料金、银、铂、钯,具体交易金额如下:
根据公司目前的业务的产销量计划及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未来12个月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792万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75,839万元,如遇贵金属价格波动,最高合约价值及最高交易保证金随贵金属价格相应调整,上述持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场所为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期货交易所。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金、银、铂、钯贵金属材料相关的期货。
(五)交易期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3日,有研新材第九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有研新材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方面主要表现为基差风险和保值率风险。基差风险指期货市场在一段时期内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背离所带来的差值变动风险,它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保值率风险指公司持有的现货资产存在难以与期货对应标的的现货组合完全吻合而产生的风险。
2、流动性风险
(1)市场流动性风险:在套期保值交易中,受市场流动性不足的限制,可能会使公司不能以有利的价格进出套期保值交易市场。
(2)资金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行情急剧变化,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等故障,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4、操作风险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败的可能,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期货持仓量不超过期货套期保值的现货需求量,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
2、考虑到价格波动幅度,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
3、公司将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4、公司将完善人员配置健全业务处理程序,实行授权管理和岗位牵制。同时加强业务人员能力的培训和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规避生产经营中产品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提升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及列报。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本期公司计提和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668.56万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243.32万元,对利润总额的影响2,425.24万元。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使用期货、T+D业务一定程度上对冲了上述存货跌价准备对本期利润的影响,期货、T+D业务相应形成收益金额合计2,564.05万元。
因套期保值业务有效对冲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无重大影响。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艾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斯雅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艾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斯雅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艾磊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阳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斯雅
(三)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6-014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目前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存在减值事项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2026年1-3月计提和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668.56万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243.32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坏账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2026年1-3月计提坏账准备-106.49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6年1-3月计提和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775.05万元,因产品销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243.32万元。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有研亿金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2025年1-3月计提和转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668.56万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243.32万元,对利润总额的影响2,425.24万元。
(2)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使用期货、T+D业务一定程度上对冲了上述存货跌价准备对本期利润的影响,期货、T+D业务相应形成收益金额合计2,564.05万元。
(3)因套期保值业务有效对冲了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当期利润总额无重大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相关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本次拟计提减值准备金额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股票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6-006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保本型理财产品。
● 投资金额:不超过26.8亿元的自有资金。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进展情况,严格控制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期限一年,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
2、投资额度
本次拟进行投资理财使用不超过26.8亿元的自有资金,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4、投资方式
公司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国债逆回购、银河证券天天利、证券公司收益凭证、银行结构性存款、PR1级理财等。
5、投资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6.8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公司董事会授权资财管理部门负责投资理财的具体实施工作。公司资财管理部将结合公司资金状况,适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积极履行相关审批程序,通过建立台账对投资理财产品进行日常管理,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资金的使用和收益情况。同时,公司将密切跟踪每笔投资的进展情况,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变化,对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会授权有效期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5月2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即2025年5月29日至2026年5月28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2025年5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本次延长股东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相关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有效性和顺利推进,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延长本次发行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有效期,延长期限为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内容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编号:2026-015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调整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或“公司”)下属子公司有研亿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含有研翠铂林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为降低原材料等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开展了金、银、铂、钯贵金属材料相关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近期,市场贵金属价格波动较大,预期年内仍存在贵金属价格大幅波动的可能性,导致交易保证金和合约价值超过年度预计规模。结合公司实际,为保证及时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由股东会做如下授权:
一、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授权事项
为保证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时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期货(金、银、铂、钯)最高持仓数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交易保证金额度23,800万元,增加合约价值额度40,600万元。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事项已于2026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调整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6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尚需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生效。具体实施需以股东会审议结果及实际经营情况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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