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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 说明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0,035,329.58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46,714,281.9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年无需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31,674,476.00元。

  鉴于公司2025年度发生亏损,未能实现盈利,在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资金需求,以及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5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遵循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投资者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此外,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并且公司年度盈利且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后仍有剩余。

  长期以来,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鉴于2025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同时考虑到公司未来经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为提高公司长远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5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

  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减值测试,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19,091,046.56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绝对值比例为54.12%。详情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5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其他变动金额-69.83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其他变动金额-531.16元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次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存货跌价准备、合同资产减值准备、预付账款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一)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12,430.61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298,060.87元;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坏账准备-66,340.78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288,088.71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36,117.67元。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需考虑的最长期限为企业面临信用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限(包括考虑续约选择权)。

  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战略及重要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2:一般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3:其他客户

  应收账款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战略及重要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2:一般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3:其他客户

  合同资产组合4: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D、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政府机关款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押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4:备用金及其他

  其他应收款组合5: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的长期应收款包括应收融资租赁款等款项。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融资租赁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融资租赁款

  融资租赁款组合1:应收关联方

  融资租赁款组合2:应收其他客户

  除应收融资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2025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9,371,779.57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809,488.59元,计提预付账款减值准备136,500.00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2,504,686.19元。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为: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119,091,046.56元,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后,财务报表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星云股份)因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与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星云)及其子公司、星云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云智慧)及其子公司、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快充)及其子公司、福建宝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诚精密)、北京星云交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交信)、北京星云交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交科)、福建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软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650.00万元,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储能变流器、充电桩、测试设备、自动装备、光储充检智能电站等,以及采购钣金件、储能相关产品等。

  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许龙飞女士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届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年发生金额为确认收入的金额,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2G5K10H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兴业西路33号(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司孟周

  注册资本:42,19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2月1日

  主营业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59,289.07万元,净资产20,915.62万元;营业收入60,785.50万元,净利润-9,782.1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时代星云9.48%的股权,且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兼任时代星云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时代星云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时代星云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二)星云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2MA8UY9X68M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加洋路27号办公(档案)、综合楼1层E06室

  法定代表人:许旺龙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6日

  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安全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大数据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9,103.27万元,净资产2,636.25万元;营业收入4,923.36万元,净利润-3,359.18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星云智慧30%的股权,且本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龙飞女士曾于过去12个月内兼任星云智慧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6条第(二)项规定,星云智慧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智慧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福州车快充科技有限公司

  1、 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33GQ1BXB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保税区综合大楼15层A区-5767(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王茂安

  注册资本:51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主营业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服务;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其他未列明新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相应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的工程施工;汽车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设备租赁服务;信息服务业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应用软件开发;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基础软件开发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32.79万元,净资产244.81万元;营业收入264.74万元,净利润-0.33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车快充47.06%的股权,车快充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车快充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四)福建宝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MA8TTLUH3F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科技园快洲路2号A#、B#、综合楼一层(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丘祥彬

  注册资本:2,436.3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8月23日

  主营业务: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金属制品研发;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6,499.73万元,净资产2,477.33万元;营业收入8,135.60万元,净利润1,248.61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宝诚精密16.42%的股权,宝诚精密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宝诚精密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五)北京星云交信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400MADXYKFC41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环东路17号院4号楼11层1208

  法定代表人:刘作斌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9月5日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8.88万元,净资产12.67万元;营业收入26.03万元,净利润-71.2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星云交信42.5%的股权,且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兼任星云交信董事长及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星云交信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交信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六)北京星云交科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3MADW977G34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    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街道安泰大街九号院20号楼109-1182

  法定代表人:赵一帆

  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4年8月6日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蓄电池租赁;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0.49万元,净资产9.19万元;营业收入0.00万元,净利润-37.94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持有星云交科35%的股权,星云交科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交科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七)福建星云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5574716833Q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    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快安马江大道石狮路6号1#楼2-4层

  法定代表人:谌文平

  注册资本:3,6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5月6日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互联网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等。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1,377.51万元,净资产-486.17万元;营业收入1,097.46万元,净利润-662.87万元。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刘作斌先生为星云软件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条第(三)项规定,星云软件为公司的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目前,星云软件依法存续,经济和财务状况正常,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要。公司将遵循诚实守信、互惠互利、客观公平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交易,主要关联交易内容为销售储能变流器、充电桩、测试设备、自动装备、光储充检智能电站等,以及采购钣金件、储能相关产品等,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合理且必要。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以更好地利用各自在市场和技术上的优势,充分发挥协同优势,扩大公司经济效益及生产成本优势。

  2、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平等协商确定交易内容(包括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公司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所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保证了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连续、稳定运行。交易方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相关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另提醒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 保荐机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星云股份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对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年4月23日,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建设及经营资金的需要,2026年度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商票贴现、保理等相关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3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57,5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可以将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的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使用,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为70%及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公司为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的业务,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全权负责审批本公司具体的担保事项,同时由董事长或其指定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洽谈、签署具体的担保方案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此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基本信息和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表。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担保金额: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9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该担保额度包含公司已审批通过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拟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32,5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57,500万元。

  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子公司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亦可使用该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

  五、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其融资能力与资金周转能力,促进其经营发展。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主营业务与公司及行业发展的方向契合,有较好的收益预期,同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内。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公司对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30.00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8,3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0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注:宁德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其股权结构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建星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福州兴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8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497,504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人民币,币种下同),发行价格为24.0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6,999,996.16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9,449,198.1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7,550,798.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4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4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5)第351C000079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安排,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经营,且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

  (二)现金管理产品

  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现金管理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属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券商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产品,不得为非保本型;

  2、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3、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使用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使用期限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进行,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现金管理风险分析

  1、尽管现金管理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额度内资金只用于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产品,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投资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内部审计报告,报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4、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风险低、期限短的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为保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能够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决定并办理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关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全权代表公司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所有法律文书;

  2、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投资有关的其他一切具体事宜。

  七、其他重要事项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的经营和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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