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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投资基金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总裁办公会2026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更名及签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华夏”)参与投资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基金”),天津基金管理人为北京华盖创赢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盖创赢”),基金认缴规模5,500万元,其中北京华夏认缴出资600万元,占比10.91%。

  公司2026年对北京生数科技有限公司投资5,000万元,北京生数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股改,更名为北京生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数科技”),公司持有生数科技1.2148%股权。

  公司拟转让持有的生数科技1.2148%股权与天津基金,转让价格5,000万元。详见公司2026年3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向投资基金出售资产暨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41)。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华盖创赢通知,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变更名称为生生不息(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核定为准)。

  另外,结合天津基金的募集资金情况,天津基金与公司及北京夏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转让方(乙方):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甲方):生生不息(天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代付方(丙方):北京夏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条 协议背景与效力

  1. 因甲方基金尚需完成备案,三方一致同意由丙方先行代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待甲方基金备案完成后,甲方应将丙方代为支付的上述全部款项直接支付给丙方。

  2. 丙方支付行为系代甲方垫付,甲方仍为原协议项下唯一付款义务人及目标股份的真实持有人及唯一权利人;丙方不享有北京生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股东权利,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3. 丙方完成代付且原协议约定的转让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原协议项下付款义务。此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无论原协议是否有任何相反约定,自原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已取得目标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第二条价款代付与退回安排

  1.代付性质

  丙方支付行为系代甲方垫付,甲方仍为原协议项下唯一付款义务人及目标股份的真实持有人及唯一权利人;丙方不享有北京生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何股东权利,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

  2.丙方代付价款

  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份转让款人民币50,000,000元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3.甲方备案后付款

  甲方完成基金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丙方代付的转让价款人民币50,000,000元一次性支付至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 交割认定

  丙方完成代付且原协议约定的转让先决条件全部满足,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原协议项下付款义务。此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无论原协议是否有任何相反约定,自原协议签署并生效之日起,甲方已取得目标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天津基金名称变更及签署补充协议,加快公司收回资金,天津基金仍由基金管理人华盖创赢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及风险控制工作,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天津基金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尚未完成,基金备案尚未完成,相关交割工作仍存在不确定性。若后续变更无法顺利推进,可能导致交易延迟、调整甚至终止,实际完成时间及最终效果尚存变数。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十五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决议;

  2.《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81        证券简称:视觉中国       公告编号:2026-044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公司总裁办公会2026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天津数赢华盖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北京华夏”)与其投资的天津优达尚融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优达基金”)、华盖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盖资本”)共同出资设立天津数赢华盖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数赢基金”)。北京华夏担任数赢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100万元,北京华夏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比24.69%。详见公司2025年10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视觉中国: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二、进展情况

  近日,结合数赢基金的募集资金情况,优达基金、华盖资本及北京华夏拟签署《天津数赢华盖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天津优达尚融产业并购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乙方:华盖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北京华夏视觉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 出资进度安排

  甲方出资分三期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期缴款按照基金首期认缴规模人民币8100万元的40%进行实缴,各合伙人按认缴比例出资;

  第二期缴款触发条件:基金扩募后总认缴规模达人民币1.4亿元且第一期实缴资金人民币3240万元的80%已用于项目投资;

  第三期缴款触发条件:基金扩募后认缴总规模达人民币2亿元且第一期及第二期已实缴资金的80%已用于项目投资。

  2. 返投安排

  在基金的经营期限内(以下称“返投期间”),基金、管理人及其各自的关联方、前述实体分别发起设立或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投资载体(前述主体合称“返投主体”)投资在天津市武清区(以下称“返投区域”)的金额,不低于甲方实缴出资金额的1.5倍。以下情况视为投资在返投区域内,具体包括:

  1.基金直接投资返投区域内企业:投资注册登记在返投区域的企业,按返投主体对该企业的实际投资金额计算返投金额;

  2.基金投资的企业在返投区域内新增投资项目,按项目投资金额计算返投金额;

  3.返投主体投资的返投区域外企业在返投区域内新设企业:投资的返投区域外企业在返投区域内投资设立子公司、纳税主体、生产基地、研发基地等,按返投区域内相关主体的实缴资本计算返投金额;

  4.返投主体协助吸引返投区域外企业到返投区域内落地,按返投区域内新设主体的实缴资本计算返投金额。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补充协议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数赢基金的备案尚未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十五次总裁办公会会议决议;

  2.《天津数赢华盖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

  视觉(中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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