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 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26年4月23日下午2点以现场方式在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3.2期11号一楼会议室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含独立董事3人),实到董事9人;
4、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立刚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6-031)。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规章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忠实守信,勤勉尽责,科学决策,认真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郭炜先生、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就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主要工作情况、2026年工作计划等向董事会进行了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章节。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龚铖先生、郭韶智先生、方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章节。
(九)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独立董事洪葵女士、梅建明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十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7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7号),对公司前期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广济药业子公司湖北广济药业济康医药有限公司在与部分客户开展经销业务时身份为代理人,应当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的事项,广济药业已于2023年4月20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同类业务广济药业公司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罚款广济药业公司已于2025年7月30日缴纳,不会对公司前期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专项说明,认为立案事项进展的不确定性已消除,并且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的影响也已消除。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上期非标事项在本期消除的专项说明》。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战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与治理(ESG)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1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3.0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28.21万股(回购价格为3.5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34.86万股(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回购金额9,507,570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郭韶智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5)。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石守东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及对外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及对外担保总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
(十九)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39)。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2点30分在湖北省武穴市大金镇梅武路100号大金产业园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2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审议程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04,494,390.0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7,391,941.18元,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97,102,448.83元;其中,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14,058,048.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891,459,663.92元,母公司202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5,517,712.84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5年度实际业绩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及短期经营状况,为更好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兼顾公司现有及未来投资资金需求、经营资金周转及其他资金安排,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其他说明:
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分红条件。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公司主业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3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慈云寺北里210号楼1101室
首席合伙人:黄锦辉
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70人
2025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75人
2025年度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7人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608.76万元,未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43,848.21万元,未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702.94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21家)、采矿业(3家)、农、林、牧、渔业(2家)、住宿和餐饮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金融业(1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未经审计的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41.88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末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13.5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2次。
3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7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利安达事务所承做本公司2026年度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立,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家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静,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家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文涛,201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利安达事务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受到证券交易所口头警示自律监管措施1次。
3.独立性
利安达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审计费用系根据招投标结果及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确定。2026年度审计及审阅费用与上年度保持一致。2026年度审计及审阅费用93.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63.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8万元,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审阅费用1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经核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议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4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25年末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分析和评估,在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需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为29,984.8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3、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本报告期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5.28万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728.19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39.61万元。
(2)存货计提减值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本报告期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503.37万元。
(3)固定资产及工程物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工程物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公司委托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对广济药业(济宁)有限公司、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湖北济得药业有限公司四家子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分别出具中达致远(资)评报字【2026】第 0558 号、第 0528 号、第 0538 号、第 0518 号《资产评估报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资产组分类方法对上述4家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归类,并依据评估结果计算出4家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总计为26,504.32万元,其中广济药业(济宁)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6,079.23万元,广济药业(孟州)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038.62万元,湖北惠生药业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68.88万元、湖北济得药业有限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59万元。
本报告期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6,504.32万元,对工程物资计提减值准备4.08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29,984.85万元,将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706.68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27,706.68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公司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准确地反映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5.中达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武汉)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达致远(资)评报字【2026】第0518号、第0528号、第0538号、第0558号)。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湖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公司收到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鄂国资考分〔2021〕69号),原则同意广济药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2日,公司对《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08)。
(四)2022年1月2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青原作为征集人就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五)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2年2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0)。
(六)2022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2月17日,向符合条件的11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64.9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52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3月29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64.9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3月31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43,999,939股增加至352,648,939股。
(八)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2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九)2022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11月21日,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156.2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预留授予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
(十一)2022年1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8,000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2名,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696,96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2,648,939股减少至352,450,939股。
(十二)2022年12月22日,本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公司实际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152.30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2年12月23日上市,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52,450,939股增加至353,973,939股,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十三)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十四)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五)2023年12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十六)2024年1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3,000股,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2名,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48,0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65,000股),回购资金总额为443,91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3,973,939股减少至353,860,939股。
(十七)2024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00.5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十八)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6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十九)2024年7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56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53,860,939股减少至349,855,339股。
(二十)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离职人员、退休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未达到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0.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十一)2025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5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十二)2025年7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0.5万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49,855,339股减少至346,750,339股。
(二十三)2026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1.9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十四)2026年1月27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6年1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二十五)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对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3.0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 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和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 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由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以来,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公司业绩指标的增长受到影响,公司2025年度的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
因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对应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合计为263.07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28.21万股,预留授予部分34.86万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由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由公司代收,未实际派发,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不作调整,因未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3.52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228.21万股)。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4.23元/股(对应限制性股票34.86万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
本次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合计为9,507,570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注:1、公司于2026年1月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97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尚未办理完成上述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变动前的股份数量是指该限制性股票11.97万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份数量。
2、本次回购注销后的具体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表中“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拟对前述共12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3.07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部分228.21万股(回购价格为3.52元/股),预留授予部分34.86万股(回购价格为4.23元/股),回购金额9,507,570元,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法律顾问意见
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及减资的变更登记手续。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已履行必要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尚需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3、浙江佰事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4、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济药业”或“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石守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预计2026年度与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源”)、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公司”)、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292万元。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之规定,万润新能源、高投公司、长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与万润新能源、高投公司、长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石守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前,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该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总金额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在预计的额度范围内,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关联交易金额及类别。
(二)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FGFU8X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张炜
5.成立日期:2022年08月15日
6.注册资本:15,000万元
7.公司住所:深圳市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社区光侨大道2519号万润大厦1001
8.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综合能源服务等。
9.股东情况: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份,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3.89%股份,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持有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
10.关联关系: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济药业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
11.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12.经查询,深圳万润新能源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万润新能源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二)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MA49CJ640T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龚俊强
5.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3日
6.注册资本:贰亿圆人民币
7.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00号长江创投大厦4楼A1区
8.经营范围:高投资本大厦及其它资产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以及相关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9.股东情况: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52%股份,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7.56%股份,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持有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
10.关联关系: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是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广济药业与湖北省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
11.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12.经查询,湖北高投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3.高投公司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三)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7809456880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圣玉
5.成立日期:2005年12月20日
6.注册资本:壹亿圆人民币
7.公司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5层502
8.经营范围:物业相关服务等。
9.股东情况: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份,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100%股份,实际控制人湖北省国资委持有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股份。
10.关联关系: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济药业与湖北长江产业载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湖北省国资委。
11.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经营规范,履约能力良好,不存在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履约风险因素。
12.经查询,湖北长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所有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签署相关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与万润新能源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主要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拟签订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2)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万润新能源签订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3)公司与高投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
(4)公司与长运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的正常需求,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提供或接受劳务服务、购买或出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之间的资源协同整合,在公平公正公允交易的基础上实现互利共赢。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本着公平、公正、公允、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6年4月21日,独立董事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定价政策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类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董事会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3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变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所履行的程序
1.2026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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