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年度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5,234,874,057.24元,加上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72,233,924.72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23,392.47元,本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389,884,589.49元。
本年度合并报表层面年初未分配利润-2,855,683,241.81元,加上本年度合并报表层面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2,350,270,677.56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7,223,392.47元,本年度合并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223,177,311.84元。
鉴于公司本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层面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结合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行业整体情况以及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2025年度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 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 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
1、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出租及管理住宅、商用物业,经营业态涵盖住宅、商业地产及部分产业地产。
房地产行业方面,2025年,我国房地产市场整体呈现筑底修复态势,供需两端均走弱,年内在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目标下,提振供需两端市场信心的政策不断落地。展望2026年,行业历经四年深度调整,核心指标降幅收窄,去库存稳步推进,整体步入筑底阶段。政策重心全面转向构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重点聚焦保障性住房、城市更新及“好房子”建设,行业发展逐步从“增量扩张”向“存量优化”转变。
2、公司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
2026年中央层面明确房地产市场政策调控方向,提出要从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发力,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公司全力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聚焦调结构、去库存、化风险等策略,提升经营活动现金流,同时坚持深耕策略、收敛聚焦,制定差异化投资策略,有计划、有节奏地推进土地储备,获取高质量、高回报、高安全边际的优质项目,为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
3、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口径孰低原则)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其他重大支出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层面可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不符合利润分配条件。
4、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将主要用于项目开发及建设、偿还债务、日常运营以及拓展新项目,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10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并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披露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司已对前三季度存货、投资性房地产、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07,908.98万元,该部分减值准备已包含在上述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中。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存货成本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测算存货跌价准备。公司的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相关费用及税金后确定,对于在建的开发成本,可变现净值按估计售价减去估计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相关费用和税金后确定。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报告期内,房地产政策持续宽松,但市场仍处于筑底阶段。为应对市场变化,公司积极调整量价策略,位于深圳、义乌、眉山等城市的项目出现减值迹象,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参照目前市场参考价格和项目的实际销售情况,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及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公司针对部分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1,914.65万元,主要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减值测试,选取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公司本年计提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28,153.13万元。
(三)坏账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并在组合基础上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应收款项的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应收款项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该资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按照上述要求对应收款项进行了相应减值测试,本年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19,693.49万元。其中,对应收账款按账龄或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2,059.73万元;其他应收款按照“三阶段”模型共计提坏账准备17,594.21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三阶段”模型共计提坏账准备39.5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5,454.27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195,454.27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计提依据和原因合理、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充足,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6-01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额度情况概述
1、为解决在建、拟建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推进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进度,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为开展房地产业务而成立的项目公司(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514,055.92万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2,811.18万元)。
2、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事项。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额度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前述授权之同时,进一步转授权公司总经理对额度范围内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
二、预计财务资助额度情况
1、被资助的项目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对象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对象范围;
3、被资助的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担保措施等;
4、最高总额度不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514,055.92万元),对单个项目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102,811.18万元);
5、授权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将于财务资助实际发生时与上述对象签订具体协议。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解决项目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且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根据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财务资助额度管理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将严格监督、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密切关注财务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变化、对外担保或其他负债、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及商业信誉的变化情况,积极防范风险并根据相关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67.98亿元,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163.39%(占净资产的比重为47.07%)。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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