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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6-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15万股,发行价格为41.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12,580,000.00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87,752,862.1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24,827,137.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9日全部到位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A10689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624,536,058.20元。其中,以前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393,945,628.33元,本年度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230,590,429.87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1,559,112.64元。

  二、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经2024年6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后,于2024年7月8日与保荐机构及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后,于2024年12月27日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市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账户:

  

  2、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相关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变更后投资总额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

  注2:“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未包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也将投入募投项目。

  注3:变更前原部分募投项目中“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由新增年产1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将现有节能电机磁瓦生产线搬迁形成的10,000吨产能两部分构成;变更后“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为新增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产能。

  注4: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调整投资总额的公告》。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度,公司通过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收益共611.97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赎回。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482.71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5,924.75万元。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投资总额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公司募投项目“年产6000吨高性能电机磁瓦及年产1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技改项目”和“研发技术中心建设改造项目”合并变更为“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并将前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69,639.41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41,081.45万元。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将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843.3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八) 使用信用证、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信用证、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了加快票据周转,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信用证、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制定了使用信用证、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的操作流程,保证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时候不违反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025年度,公司使用信用证、保函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合计6,647.67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公司自查及保荐机构定期核查,2025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时,存在以下错误:

  (1)2025年1月,由于工作人员支出金额统计错误,多置换了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合计40.50万元。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3月在后续应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里抵减了该部分资金。该部分金额已在2025年3月抵减,不影响202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2)2025年1-2月,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用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合计67.19万元置换支付了非募投项目支出的银行承兑汇票。针对上述情况,公司已于2025年4月在后续应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里抵减了该部分资金。该部分金额已在2025年4月抵减,不影响202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

  公司相关人员已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学习,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行。除上述情形外,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金额不含使用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部分。

  注2: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进行分拆调整,将其中的永磁材料产能建设内容(含钕铁硼工厂及相应设备、铁氧体工厂相应设备、公用生产配套设施等)分拆为新的“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将其中的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内容(含研发大楼及相应设备、宿舍等)分拆为“研发中心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已实现部分效益,目前产能尚未充分释放。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年产20,000吨节能电机磁瓦及年产2000吨高性能钕铁硼磁钢建设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已实现部分效益。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6-005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从事永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目前国内重要的永磁材料生产商之一,公司持续深耕磁性材料产业,实现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纵向延伸、横向拓展、深度融合,以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国际化为导向,聚力打造磁性材料国家级智能制造工厂,致力于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永磁材料应用方案提供商。公司产品的牌号众多、规格齐全,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品集群,可以充分满足下游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领域、节能家电领域、机器人领域、低空经济领域、汽车工业领域、工业设备领域等众多领域。

  公司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和生产实践,已全面掌握了生产永磁材料的核心技术,在相关领域拥有多项发明专利。公司长期致力于服务国内外中高端客户,高度重视市场开发和品牌建设,经过多年努力,公司品牌已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终端产品主要应用于三星、哈曼、华为、小米、亚马逊、美的、格力、LG、现代等全球知名品牌。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6-009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R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R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中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永旦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吴中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范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永旦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301141             证券简称:中科磁业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182,717.0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63,549.65元后,截至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5,183,386.73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34,635,496.45元,按照相同规则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463,549.65元后,截至期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74,294,514.08元。

  3、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4,032,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分红24,806,521元。

  4、 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24,806,521元,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为74.76%。2025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 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属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4条第(八)项规定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346,815,618.57元、0     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21.99%、0%,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 50%以上。

  本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理性。

  四、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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