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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提交至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运辉,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德赛西威(002920)、领益智造(002600)、航发控制(000738)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枫,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1998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执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继峰股份(603997)、致尚科技(301486)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杨运辉、签字注册会计师蔡晓枫、项目质量复核人程峰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等因素,以及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为基础协调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财务审计费、内控审计费)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包括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用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文件。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7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以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情况和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不领取津贴。

  2、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

  3、在公司专职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岗位职能,按公司岗位工资制度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经核算,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税前薪酬如下表: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经董事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经股东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

  (三) 薪酬方案:

  1、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实行津贴制,公司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为每人10万元/年(税前)。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1)基本薪酬根据岗位价值、职责范围、行业对标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绩效薪酬主要根据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3)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包括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核心员工,采取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其具体方案及实施程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等另行确定。

  (四)其他规定:

  1、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2、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根据公司规定按照考核周期发放,并预留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及来公司现场考察的差旅费用,在差旅发生时凭有效票据按实报销。

  5、上述薪酬均为税前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与日后实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21,417,506.91元,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4,541,666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7.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28,645,67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34,049,270.5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94,596,404.45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13日全部到位,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字〔2022〕第3-90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所有支出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主要原因如下: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员工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不能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因此,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对涉及的人员薪酬等款项,由公司存放自有资金的基本户及一般户进行支付,公司每月对募投项目发生的上述费用进行归集核算,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出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款项的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实施置换的相关规定,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董事会前6个月内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部分款项21,417,506.91元。

  四、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一)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投项目的人员安排,向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事先报备项目人员名单;项目人员每月薪酬等款项在对应募投项目中列支,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

  (二)财务中心按月统计募投项目中涉及的需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的人员薪酬等款项的具体金额情况,并建立明细台账;

  (三)财务中心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将需由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统一支付的人员薪酬等款项的对应金额,定期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并定期汇总报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核查与问询。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人员费用支付的合规性,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宝新能”)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将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有关部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3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且发表了意见。

  5、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5年9月13日至2025年9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9月24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且发表了意见。

  5、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25.70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对应不得归属的37.92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63.636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部分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3.5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鉴于公司2025年业绩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对应不得归属的47.29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0.856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实质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6-023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R其他原因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R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2、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说明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存在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回购方案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46,60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784%,最高成交价为67.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0.6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0,296,903.87元(不含交易费用)。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R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持续深化全球M2C全价值链直销模式,把握全球消费级光伏储能市场需求爆发的机遇,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9.43亿元,同比增长32.06%。在盈利表现方面,受地缘政治局势及国际外汇市场波动等外部因素叠加影响,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6.56万元。后续随着公司海外产能布局的逐步完善及全链条降本增效措施的深化,相关成本压力有望得到缓解,公司长期稳健经营的基础将持续夯实。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为40.72%,同比下降3.49个百分点,环比提升8.10个百分点。

  在业务规模稳步扩张的同时,公司坚定执行消费级全场景光伏储能解决方案品牌战略,核心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在新兴市场取得实质性突破。按区域划分,北美市场同比增长46.50%,欧洲市场同比增长136.47%,中国市场同比增长40.17%,日本市场持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为进一步强化市场渗透能力,公司持续优化品牌官网独立站、第三方电商平台及线下零售三位一体的全球化网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业务已覆盖50多个国家和地区,相关产品累计销量超700万台。其中,全球21个品牌官网独立站营收同比增长35.31%,占总营收比重达29.59%,渠道直销能力与用户粘性持续提升;线下渠道方面,公司与Costco、Home Depot、Best Buy、Canon等全球知名零售商保持深度合作,产品入驻店铺超过10,000家,线下零售营收同比增长27.22%,进一步巩固了品牌的全球市场覆盖深度。

  提质增效方面,公司依托丰富产品矩阵与品牌影响力,深化数字化运营与渠道精细化管理,通过AI工具优化广告投放结构及素材,精准匹配用户需求与使用场景,有效提升投放效率。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销售费用率同比下降1.66个百分点,管理费用率同比下降0.16个百分点,运营效率持续改善。

  市场拓展与渠道深化的背后,是公司对技术创新与产品迭代的持续高强度投入。公司聚焦消费级全场景光伏储能领域,加速核心技术成果转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全球累计布局专利2,742项(境内外已授权专利1,295项,含发明专利119项;在审1,447项),其中光伏专利累计861项(境内外已授权469项,在审392项)。同时,公司累计斩获德国红点至尊奖、美国CES创新奖等133项国际工业设计大奖,连续三年荣膺Seal Awards可持续发展产品奖。

  依托深厚的技术护城河,2026年一季度公司推出多款创新家庭绿电解决方案,其中,公司光储火星机器人Jackery Solar Mars Bot历经两年研发与验证,正式步入场景化落地的新阶段,标志着“光储+机器人”融合战略正从技术研发走向市场应用;同时公司发布全新一代庭院阳台光储产品Jackery SolarVault 3系列,该系列产品采用即插即用设计,具备高度模块化扩容能力,支持容量从2.5kWh灵活扩展至15kWh,并通过多机并联最大可扩展至45kWh,不仅精准覆盖了从轻量级阳台绿电到高耗能家庭应用的全方位储能需求,更是一次创新的“AI+光储”的战略融合,目前Jackery SolarVault 3产品已打通与主流动态电价平台的底层数据,基于内置AI算法,可实时分析光伏发电情况、家庭用电习惯及电价波动,为用户带来更可负担、更易安装、更智能零碳的绿色能源体验。从业务结构看,Solar Generator光充户外电源品类表现突出,2026年一季度营收同比增长33.79%,占总营收比重达52.34%;家庭核心备电产品5000Plus、3600Plus等同步实现快速增长,2026年一季度营收突破1.5亿元。整体而言,消费级光伏储能全场景解决方案已成为公司业务增长的核心引擎,战略布局的竞争优势正在逐步显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孙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小芳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中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燕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余小芳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R否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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