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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6-00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36,461,166.3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50,687,072.23元,减去按当年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为 35,068,707.22元,减去当年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520,526,029.92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507,181,316.76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02,273,651.85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35,758,132.42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02,273,651.85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8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在本公告披露日至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先暂以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838,245,539股为基数,并扣除拟回购注销的员工股权激励限制性股份4,377,700股,即833,867,839股为基数测算,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321,039,118.02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79,383,684.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00,422,802.26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9.0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377,572,571.59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284.86%,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清晰,相关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充分考虑了股东回报,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高比例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盈利水平及业务发展需要相匹配。2023-2025 年,公司平均现金分红占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母公司的净利润的比例为95.03%,公司的盈利水平可以支撑相应分红,公司分红行为与盈利水平相匹配。此外,公司自上市以来,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正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02,273,651.85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435,758,132.42元,本年度拟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分别占母公司及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的24.65%、13.18%。本次分红资金来源于公司累积的可分配利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分红后,公司仍保有充足的营运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债务偿还及应急需求。因此,本年度实施的分红方案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及长期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在维护股东合理回报的同时,始终确保经营发展的稳健与可持续性。

  公司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金额合计分别为1,055,027,231.33元、744,602,550.65元,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21.29%、15.90%,均未达到公司总资产的50%以上。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6年度经营计划,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在2026年度向关联方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雄印刷”)采购包装印刷等产品和服务,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约为人民币1,500万元。2025年度公司与该关联人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178.95万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林国芳先生、林镇成先生、林炫锟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交易金额为不含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1、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新社区内环北路6号盈科利工业园E栋402

  法定代表人:林国雄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主营业务:深圳市振雄印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拥有全新四色印刷机、全自动对裱机、海德堡折书机、全开啤机、永顺全自动过胶机及其他后设备等数十台,是大型的深圳印刷厂,产品涵盖精装书印刷、画册印刷、手提袋印刷、彩盒印刷、书刊印刷、说明书印刷、海报印刷、月刊印刷、信封信纸印刷等几十种设计印刷,厂房面积约6,000平方米,年产值近4,000万元,是具有创意设计、制作输出、印刷加工、售后服务一条龙生产服务能力的深圳印刷厂,为深圳市广告包装印刷行业大型企业之一。

  2、关联关系:振雄印刷的实际控制人林国雄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先生的弟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国芳的关联人;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林镇成和公司董事林炫锟的叔叔,均为较近的亲属关系,谨慎起见,本次董事会进行审议时,林镇成、林炫锟也作为关联人进行回避表决。

  (二)履约能力分析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振雄印刷总资产2,277.79万元,净资产1,610.97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308.32万元,净利润12.36万元(未经审计)。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有着长期合作的关系,公司向其采购产品,上述关联人能够按照合同等相关约定及时履行义务,综合关联人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信用情况查询,以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公司认为上述关联人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系根据行业标准、公司及关联方所在地的发展水平、市场定价收费标准,结合当地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通过招投标或双方共同协商达成。

  (二)合同签订及交货结款情况

  交易签订年度框架合同,每次交易的产品数量均根据公司需求下单送货,并经公司验收,确认收货后60天内正常开票结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采购包装印刷材料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2、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业务经营范围,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依据行业标准、公司及关联方所在地的发展水平、市场定价收费标准,结合当地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通过招投标或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是在遵循公允、自愿、有偿的原则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批程序合规,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6-010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或“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同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相关审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1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高虹,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蓝慧娜,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致同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何峰,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1次。见下表: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及项目组成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5万元(含税),与2024年度收费持平;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2万元(含税),与2024年度收费持平。

  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致同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暨2025年度审计报告第三次预审沟通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暨2025年度审计报告第三次预审沟通会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

  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

  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度业绩未达到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指标及6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的情况,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21,200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为了更好地实施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一步增强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经过综合评估与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修订本次激励计划中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并于2023年10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1日,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在公司官网(http://www.fuanna.com.cn/)公示。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2023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5、2023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六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确定2023年11月23日为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63名激励对象授予9,600,000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4.4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6、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7、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五期、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预留部分相关内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9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4.6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4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2,400,000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在确定预留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授予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限制性股票,上述激励对象共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70,000股。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实际授予人数为52人,实际授予的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30,0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9、2024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前述议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0、2025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56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84,9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月6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1、2025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股,涉及人数1人。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2、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1,000股,涉及人数7人。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3、2025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4、2025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6,500股,涉及人数7人。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5、2025年11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48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82,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1月27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6、2025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7、2026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为146名,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27,4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1月7日。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18、2026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林汉凯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情况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60个月,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计算。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首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预留限制性股票适用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限售期均自各自的授予日起计算。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的日期为2024年1月3日,故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将于2027年1月2日届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授予登记的日期为2024年11月25日,故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于2026年11月24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3,503,200股,回购价格(调整后)为3.13元/股;拟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618,000股,回购价格(调整后)为4.07元/股。

  综上,此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全部处理完毕,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由48人调整至45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40,000股调整为1,322,000股,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四、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五、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所需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涉及的回购所需资金总额为13,480,276元。

  六、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38,245,539股变更为833,867,839股(回购注销股份包含此前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注销的256,50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以截至2026年4月23日的总股本为计算基数,最终数据以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第六期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八、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公司层面业绩指标未达到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授权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十、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君泽君(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6-012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6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1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资格,故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206,5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及预留授予部分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故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第六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3,503,200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61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综上,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77,700股,待相关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38,245,539股变更为833,867,839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83,824.5539万元变更为83,386.7839万元。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上述注册资本变更的情况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注: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三、其他说明

  上述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自行办理与变更注册资本和公司章程备案有关的后续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6-013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对外担保事项。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二)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提升上游供应商的资金效率及帮助下游品牌加盟商更为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公司及子公司拟就符合资质条件的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加盟商向合作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不超过2.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前述授信担保总额含此前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尚未到期的授信及担保额度。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用信品种等以公司、加盟商/供应商与合作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信及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董事长/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本次授信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具体情况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符合一定资质条件的公司上游供应商及下游品牌加盟商,不包括资产负债率超过70%,或与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加盟商。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二)担保额度期限:以具体签署的担保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四)反担保:加盟商/供应商需提供公司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反担保采用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形式。

  (五)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依据加盟商的经营规模及其在公司内部的信用还款记录进行推荐,合作银行将对客户的征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审核;公司建立供应商档案,通过招投标、财务报表审核、组织专人验厂方式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合作;

  2、对贷款资金的用途进行限制,专项用于向公司采购货物、缴纳新店加盟保证金、新店装修、流动资金周转等;

  3、由公司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实施事前贷款担保风险的审核和事中督察、事后复核。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对外担保可以有效地帮助上游供应商、下游品牌加盟商及时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有效提升上、下游供应商和加盟商的资金效率,有效拓展市场、扩大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业务的稳定增长。对本次担保事项,公司采取了供应商资质、品牌加盟商资质准入、专款专用、控制单户最高贷款额度及比例等风险防范措施,并要求加盟商/供应商需提供公司对其担保额度等额的反担保,公司整体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经批准可对外担保总额度为25,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77%,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357.49万元,占公司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1%。

  公司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陈艺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艺婷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相关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丽路2号富安娜龙华总部大厦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电话:0755-26055079

  传真:0755-26055076

  邮箱:fandongmiban@fuanna.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

  陈艺婷女士简历

  陈艺婷女士,199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25年7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艺婷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陈艺婷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327                    证券简称:富安娜                            公告编号:2026-015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丽路2号富安娜龙华总部大厦公司综合楼一楼2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提案7.00由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后直接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2、关联股东需对提案4.00、7.00回避表决,同时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3、上述提案4.00、5.00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达到百分之五,且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3日10:00-16:0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东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以2026年5月13日12: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清丽路2号富安娜龙华总部大厦公司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丽路2号富安娜龙华总部大厦公司综合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8054

  电子邮件:fandongmiban@fuanna.com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艺婷、李艳

  电话:0755-26055079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327”,投票简称:“富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累积投票议案。

  对于会议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参加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书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投票说明:

  1、委托人可在上述审议事项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作出投票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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