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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请投资者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本报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三)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不适用。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不适用。

  (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公司坚守主责主业,聚焦战略引领,部署落实金融“五篇大文章”要求,推进大财富、大投行、大投资三大业务线创新和协同发展,提升资产配置效率,深化金融科技赋能,筑牢合规风控防线,加速业务转型升级,经营业绩实现同比较好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0.69亿元,同比增长17.7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1亿元,同比增长66.13%,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1,132.47亿元,同比增长27.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01.25亿元,同比增长5.27%。

  1.财富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我国财富管理市场规模持续扩容、需求日益多元,证券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加速从传统通道服务向以客户价值创造为核心的综合金融服务升级,进入质量提升、结构优化的高质量发展周期,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理念,聚焦核心客群、聚合业务资源、聚力转型升级,客户规模和交易量显著提升,投顾产品签约规模和创收实现跨越式增长,金融产品保有规模、私募产品规模和两融业务规模稳步提升,期货业务客户权益和代理交易额同步增长,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实现“硬指标增长、软实力升级”的高质量发展。

  2.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业务立足“上市公司和中小创新企业”的客户定位,深耕重点区域布局,积极创新业务举措,强化业务协同联动,深化上市公司综合服务模式探索,提升中小创新企业全周期服务能力,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项目完成及储备数量同步增加,中小企业投行定位进一步夯实,“大投行”业务体系加速形成。

  3.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与销售交易业务深化组织架构变革调整,全力打造全天候、全品种、多维度的大类资产投研体系,有效提升公司大类资产配置能力和收益水平。其中,权益自营业务主要策略有效把握市场结构性机会,整体取得较好投资回报;固定收益业务积极应对债券市场震荡变化,布局创新策略并实现较好超额收益,投顾业务规模实现大幅提升;股转做市业务有效把握市场机遇,综合排名保持行业前列;另类投资业务聚焦硬科技主线增加投资规模,推动历史项目有序退出并实现较好盈利;研究咨询业务积极提升研究服务质量,客户覆盖有序扩容,收入结构多元化布局持续深化;量化CTA业务持续推进策略升级迭代,业务整体平稳运行。

  4.资产管理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产品体系更加成熟、品牌影响力日益提升,私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规模再创新高;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积极落实高质量发展举措,强化核心投研能力建设,加大产品创设力度,非货币基金保有规模显著增长;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积极筹备并购基金发行设立,存量投资项目资金持续回流。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了2024年度及2023年度同期会计数据。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了《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对于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者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不含企业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企业应当将其视同金融工具,适用22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执行该规定除对本公司营业总收入和营业总支出及其部分构成项目产生影响外,未对本公司其他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详见与本摘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三十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的相关内容。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合并

  单位:(人民币)元

  

  母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公司因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了202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会计数据。

  3.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4]13号)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上表期初、期末数据均遵循上述规定标准,由于上述规定计算标准变化,期初数据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数据存在差异。

  2.报告期内,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 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3.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未因转融通出借或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五)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六)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不适用。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七)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1.债券基本信息

  

  注:“25东北D3”“23东北C1”已分别于2026年3月12日和2026年4月14日按时完成付息兑付工作。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23东北C1”“23东北01”“24东北C1”“24东北C2”“24东北01”“24东北02”“24东北03”“24东北04”“24东北05”“25东北01”“25东北C1”“25东北D3”“25东北C2”“25东北KC01”“25东北C3”“25东北D4”“25东北D5”“25东北C4”“25东北D6”“25东北C5”“25东北C6”“25东北C7”存续期内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

  2025年6月13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3东北01”“24东北01”“24东北02”“24东北03”“24东北04”“24东北05”“25东北01”的信用等级为AAA,该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偿还上述债券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维持“23东北C1”“24东北C1”“24东北C2”“25东北C1”“25东北C2”的信用等级为AA+,该信用等级表明公司偿还上述债券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概率很低。

  2025年11月14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三期)跟踪评级报告》,确定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维持“25东北D3”的信用等级为A-1,评级展望为稳定。该信用等级表明公司还本付息能力最强,安全性最高,违约概率很低。

  上述跟踪评级报告已在资信评级机构网站、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予以公布,请投资者关注。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重要事项

  公司始终坚持以合规经营和有效的风险控制为根本,及时调整、优化风险管理策略,确保公司在总体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动,各项业务平稳运行,未发生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公司具体经营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李福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了《金融工具准则实施问答》,对于能够以现金或其他金融工具净额结算,或者通过交换金融工具结算的买入或卖出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不含企业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企业应当将其视同金融工具,适用22号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执行该规定除对本公司营业总收入和营业总支出及其部分构成项目产生影响外,未对本公司其他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元

  

  (四)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 2026年一季度,公司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持续符合监管要求,未发生主动触及监管标准的情况。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1.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深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3.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4.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不适用。

  (三)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或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情况

  不适用。

  (四)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不适用。公司无优先股股东。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营业网点变动情况

  1.营业网点设立情况

  

  2.营业网点地址变更情况

  

  3.营业网点撤销情况

  2026年1月21日,公司完成广州黄埔证券营业部的全部撤销工作。

  (二)公司债务融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2026年3月6日,公司完成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0.00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1.95%;2026年3月19日,公司完成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5.00亿元,期限365天,发行利率1.62%。

  (三)公司董事变动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员工代表大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选举刘洋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自2026年1月15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2026-001)。

  (四)公司香港子公司完成注册

  2026年2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东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的复函》,对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5亿港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东证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事项无异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香港子公司东证国际已经完成注册。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和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香港子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2026-005)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港子公司完成注册的公告》(2026-010)。

  (五)公司第一大股东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关于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告知函》,获悉其拟将持有的公司20.81%股份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拟将持有的公司9%股份出售给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市金控”),并分别与长发集团和长春市金控签署了《意向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2024-005)。报告期内,亚泰集团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与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由于股权转让方亚泰集团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报表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事项的消除尚需确认,股权受让方作为证券公司股东资格尚需进一步沟通,相关事项的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和亚泰集团将根据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期后事项

  1.公司组织架构调整情况

  2026年4月9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撤销金融市场部、设立权益与大类资产投资部,同时将上海证券自营分公司更名为“上海第三分公司”。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事项正在按照计划有序办理。

  2.公司债务融资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2026年4月16日,公司完成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10.00亿元,期限3年,发行利率1.85%;2026年4月20日,公司完成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5.00亿元,期限361天,发行利率1.56%;2026年4月23日,公司完成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工作,发行规模5.00亿元,期限365天,发行利率1.5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026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合并利润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6年1-3月

  编制单位: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雪山

  (二)2026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13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2.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成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451,396,794.06元,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并口径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442,881,424.2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47,797,656.46元,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374,355,662.67元。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944,798,232.1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903,197,381.11元。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股份总数2,340,452,91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351,067,937.25元。派现后公司合并口径未分配利润为6,593,730,294.88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52,129,443.86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涉及弥补亏损的情况。

  4.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2日实施完成2025年度中期分红,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4,045,291.50元。综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全年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85,113,228.75元,占当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0.31%。公司2025年现金股利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利润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10.24%,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在制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过程中,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股东利益等因素,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和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6-0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及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5年7月8日发布的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并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上述追溯调整导致公司2024年度营业总收入和营业总支出同时减少2,201,228,520.91元,未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根据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变更会计政策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发布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实施问答明确规定,根据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金融工具确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对于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的标准仓单,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的,企业可以在初始确认时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一致应用于符合选择条件的所有标准仓单。对于初始确认时已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标准仓单,企业在后续期间不得撤销该选择。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实施问答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实施问答,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变更会计政策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规范。

  2.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执行日开始执行,即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变更会计政策

  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5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5]33号)的要求,公司因执行上述实施问答相关规定而调整会计处理方法的,应当对财务报表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规定,并调整可比期间财务数据,执行该规定。除对本公司营业总收入和营业总支出及其部分构成项目产生影响外(详见下表),未对本公司其他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变更的主要影响如下: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变更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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