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1、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期内,公司拟新增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30.96万元,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1,030.9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30.96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度。
(三)计提资产减值的依据及方法的说明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若某一客户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客户显著不同,或该客户信用风险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款项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坏账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按账龄划分组合的其他应收款,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2、存货跌价准备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本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中:
①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资产减值
(1)长期资产的适用范围
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包括资本化的开发支出)、使用权资产等。
(2)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的,则进行减值测试。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对于因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不考虑所得税费用情况下,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导致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1,030.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减少1,030.96万元。
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由四舍五入所致。上述数据已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4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和《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授信融资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授信融资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下属公司含下属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包括现有的、新设立的和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股权的公司,下同),为满足公司和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2026年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不超过12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授信方式为信用、抵押、质押或担保(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因业务需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公司及下属公司需要向该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的反担保),业务种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汇票承兑、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上述授信融资及授权事宜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为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概况
为支持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保障上述授信融资事宜顺利进行,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为彼此之间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担保,其中包括:
1、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2、对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或下属公司的资产提供抵押担保等。
上述融资担保中,涉及对参股子公司进行担保的,参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实际担保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及下属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额度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合同签署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在上述批准额度及有效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及法律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申请授信额度及抵押、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担保事项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09月04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澄华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蔡俊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16,800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玩具、模型、文具用品、婴童用品、体育用品、塑料制品、五金制品、工艺美术品;动漫软件、游戏软件的设计、研发、制作(经营范围中凡涉专项规定须持有效专批证件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机器人系统技术服务;机器人和智能机器系统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销售;智能家居产品及系统的研发和销售;通讯设备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产品的设计、研发和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及企业信息咨询;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智能”)
成立日期:2022年02月25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北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第1层(一照多址)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5,875.44万元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其他经营场所: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岭海工业区清雅路北侧)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玩具制造;玩具销售;文具制造;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动漫游戏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实丰智能85.10%股权,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3、实丰(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深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网络”)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20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片区二单元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902
法定代表人:王君娜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网络技术开发与咨询;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游戏软件、电子商务平台的技术开发;动漫设计;广播剧、电视剧、电影、动画片专题、专栏、综艺的制作、发行;经营进出口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持有深圳网络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4、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实丰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绿能”)
成立日期:2023年03月22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3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一期)8号楼91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公司持有实丰绿能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5、实丰绿色能源(汕头)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绿色能源(汕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绿能”)
成立日期:2023年04月03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第1层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汕头绿能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6、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实丰能源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能科”)
成立日期:2024年7月17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幢第一层7号铺面(自主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王君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实丰能科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7、汕头实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汕头实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光伏”)
成立日期:2024年7月8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冠山社区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第1幢第1层(自主承诺申报)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软件开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实丰光伏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8、广东实丰绿色建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实丰绿色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丰绿建”)
成立日期:2022年9月23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北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第1幢第3层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施工专业作业;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气)物理设备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发电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国内贸易代理;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陆上风力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间接持有实丰绿建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
9、汕头市威联丰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汕头市威联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联丰”)
成立日期:2021年7月30日
住所:汕头市澄海区澄华街道文冠路北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第2幢第2层
法定代表人:李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直接持有威联丰100%股权,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上述公司均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担保金额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如公司股东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及《关于2026年度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及下属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2026年度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累计为26,588.5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0.03%。除公司与下属公司以及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公司和下属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3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该额度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四、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审批情况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蔡俊权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2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绩效方案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情况,综合公司所处行业与地区的薪酬水平等因素,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内部董事:依其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具体职务的薪资标准,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其薪酬构成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绩效薪酬与经营业绩及个人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四、其他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现行的薪酬制度规定进行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发放。
(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7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八条,企业据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者由于取得新信息、积累更多经验以及后来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订。
公司模具原统一按5年摊销,但潮流玩具生命周期通常较短,为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潮流玩具模具摊销年限缩短为1年,改为在存货科目中核算。
(二) 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5 年12 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增加2025年存货110.70万元,减少2025年度固定资产244.31万元,增加主营业务成本133.61万元,同时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及净利润133.61万元。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追溯调整前期报表,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章程》和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客观、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8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自2026年1月1日施行。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发布的解释第1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6-026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或“上市公司”)已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认真审阅和评估后,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与关联方灵优智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优智学”)及其下属公司发生采购硬件、软件等产品及接受技术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结合日常经营情况和上述业务开展的需要,公司预计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约为50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灵优智学及其下属公司2026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灵优智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Y76Q5C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南山社区南新路阳光科创中心
法定代表人:黄海华
注册资本:1076.924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11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电子产品批发、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通讯设备的销售;无线电及外部设备、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销售;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的销售。计算机软件、信息系统软件的开发、销售;信息系统设计、集成、运行维护;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研发。机械设备租赁(不配备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租赁,不包括金融租赁活动);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项目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创业空间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应用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园区管理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会议及展览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软件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玩具销售;玩具制造;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专业设计服务;金属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灵优智学总资产为537.88万元,净资产为172.83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3.66万元,净利润-35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下属公司广东实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灵优智学7.1429%的股权,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且公司委派员工担任灵优智学的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灵优智学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灵优智学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公司董事会认为其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定价将参考市场价格,且为双方可接受的公允价格,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将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协议按双方实际交易内容来协商确定后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向灵优智学采购硬件、软件等产品及接受技术服务,主要是其与公司的产品具有较好的匹配度和兼容性,公司与关联方通过互相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
(二)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的原因
公司选择与上述关联方进行交易,可减少沟通成本,提升协作效率,实现合作共赢。
(三)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市场价格经交易双方公平、友好、自主协商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结算条件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持续性,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开拓玩具业务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玩具业务的持续发展。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该类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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